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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010086004H/2024-00194 发布日期:2024-08-23
发布机构: 银川市统计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统计局
名 称:关于废止《银川市统计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的决定

关于废止《银川市统计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的决定

各县(市)区统计局,局各科室(中心、队):

现行的《银川市统计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银统规发〔20211号)是依据2020年《宁夏回族自治区统计局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宁统规发字〔20201号)制定,并结合2022年《宁夏回族自治区规范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宁统规发字〔20221号)修订完善,相关依据文件均已废止。

为持续规范统计行政处罚工作,经银川市统计局局务会审议通过,决定对《银川市统计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银统规发〔20211号)予以废止,202481日起立案调查的案件处罚裁量基准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规范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2024版)》(宁统规发字〔20242号)实施。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银川市统计局

2024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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