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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00010086004H/2024-00230 | 发布日期: | 2024-1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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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统计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统计局 |
名 称: | 银川市统计局关于开展10月份 “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的通知 |
各县(市)区统计局、各统计调查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决定对部分企业统计数据质量进行“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组人员
组 长:徐梅梅 市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科科长
成 员:郝睿婕 市统计局能源与资源统计科科长
付海燕 市统计局商贸服务业统计科科长
余红艳 市统计局人口和社会统计科科长
二、检查对象及时间安排
检查时间10月下旬,检查组随机抽取金凤区、永宁县、灵武市4家企业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检查企业名单和时间安排详见附件。
三、检查内容
(一)统计基础建设情况。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情况等。
(二)统计数据质量情况。2024年1-9月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205-1表)中“原煤工业生产消费量””电力工业生产消费量”数据质量。
四、具体要求
(一)做好配合工作。被抽查县(市)区统计局要通知相关被检查单位提前准备好相关检查资料,做好配合工作;被检查单位的法人(法人不在的需明确授权委托人)、统计负责人、统计员在检查期间不要外出。
(二)监督检查纪律。所有执法检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统计执法检查规范;严格遵守廉洁纪律、工作纪律、保密纪律;严格执行检查执法程序。
附件:1.10月份“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名单及时间安排
2.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统计执法检查准备资料清单
银川市统计局
2024年10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徐梅梅,6889167)
附件1
10月份“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
名单及时间安排
时间 | 单位名称 | 县 区 | 专业 |
10月29日 | 宁夏宁东兴蓉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 灵武市(宁东) | 能源 |
宁夏银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灵武市(宁东) | ||
10月30日 | 银川康地反刍动物营养科技有限公司 | 永宁县 | 能源 |
银川市威尔信商品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 | 金凤区 | 能源 |
附件2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统计执法检查 准备资料清单 请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统计人员、财务人员等有关人员在场配合检查,准备如下材料: | |
1 | 单位公章 |
2 |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
3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统计员身份证复印件 |
4 | 2024年1-9月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205-1表)报表 |
5 | 2024年1-9月原煤消费凭证 |
6 | 2024年1-9月电费增值税发票或电费通知单 |
7 | 2024年1-9月企业能源统计台账 |
8 | 需要的其他资料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