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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26/2017-09080 | 发布日期: | 2017-1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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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统计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统计局 |
名 称: | 银川市统计局2017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思路 |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统计局的悉心指导下,以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银川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为引领,坚持“绿色、高端、和谐、宜居”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发展大局和统计重点工作,积极履行“信息、咨询、监督”职能,聚力创新,真抓实干,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连续9次被银川市绩效考核评为一等奖,连续6次被自治区统计局评为全区统计效能目标管理综合考核一等奖,先后荣获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文明单位、全区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17年,预计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增长8%左右;服务业增加值同比增长9%;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8.5%左右;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9.5%左右;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同口径增长7.5%。
一、2017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全面完成各项统计业务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常规统计调查和专项调查。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报表制度、数据质量控制办法,狠抓统计数据质量和审核评估,保质保量完成了各项月报、季报和年报任务。今年以来,不断强化对经济运行态势的分析和预测,积极开展各项专项调查,主要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1%人口抽样调查、大中城市月度劳动力调查、全市小康监测等监测工作。同时,认真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下达的临时性调查工作任务,组织完成了贫困地区移民监测、全市文明城市先期测评等监测工作。
二是大力提升统计服务水平。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积极开展统计调研,多角度、全方位收集统计信息,按月度、季度完成了各专业统计信息、统计分析报告等工作任务,大力提升统计服务水平。申报调研课题13个。及时发布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编印《银川统计年鉴》《数说银川》《2016银川简明统计手册》、月度、季度统计手册、活页等。完成各类信息专报150篇,其中简明统计信息84篇,统计分析专报66篇,7篇受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12篇被自治区统计信息网采用,其中,1篇被《统计与经济》杂志刊登。拓宽信息发布渠道,建立统计新闻发布制度,在银川日报、银川晚报、银川电视台定期向社会公布全市经济运行情况,满足社会各界统计信息需求。
三是积极开展新经济调查工作。对全市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5297家纳税企业进行了摸排,摸清了正常运营的10家城市商业综合体的全部基础数据;开展商贸企业、大个体入库核查工作,共完成自治区统计局和相关部门提供的522家企业的核查工作。开展了iBi育成中心、CBD中央商务区、双创服务、智慧医疗服务、通航产业园、电子竞技和共享单车等新经济运行情况调查。初步构建新经济名录库。共有《银川市城市商业综合体调查报告》等6篇调研报告参加宁夏统计学会的“三新经济”征文活动并获得优秀奖,其中《银川市三新统计方法制度研究》受邀参加第十九次全国统计科学讨论会。
四是大力推进统计方法制度改革。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扩大了抽样调查覆盖面,积极探索源头数据采集新办法,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农村统计网络建设”“两宜监测”“园区监测”等地方统计工作,不断扩大统计网上直报范围,积极推行在地统计,认真组织实施新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建立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更新制度,加大能源统计力度,加强民生指标统计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探索推进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制度方法改革试点工作。注重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改变了旧有的工作模式,强化经济指标预警预测的意识和准确性,变被动为主动。同时,千方百计保持定力,维护统计公信力,重塑了统计部门形象,实现了“三个转变”,变事后报账为事前预警,变“数据加工”为“决策介入”,最终实现变“运动员”为“裁判员”,更好更早更准确地为全市经济工作服务。
(二)稳步推进“三项建设”
一是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加大对基层统计基础工作的检查力度,督促和帮助调查单位依法设置统计人员,健全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各项统计管理制度,规范统计报表填报、报送程序,夯实基层基础,保证源头数据质量,开展了统计星级管理工作,对全市各县(市)区申报的5家统计五星级企业和3家五星级统计站进行审核认定。抓好基本单位统计与“一套表”单位审批工作,共审批入库企业249户,对全市1959户“一套表”调查单位进行了全面核查。及时更新基本单位名录库,共维护新增单位6560户,其中法人单位6264户,产业活动单位296户。
二是加大统计信息化建设力度。按照国家、自治区统计局的统一要求,围绕基本单位名录库、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等工作,加大软硬件设备投入,积极推广统计培训、联网直报和数据共享等服务。全面完成软件正版化工作。全新改版银川统计信息内外网站,梳理规范模块内容,为广大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网上服务,共上传各类信息1516条。加强了计算机网络在日常统计工作和重大普查中的应用,为统计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 三是抓好统计法制建设。1.强执法。对110家规模以上工业、能源、限额以上批零贸易、餐饮业、重点服务业、农林牧渔企业以及社会劳动工资专业开展了专项统计执法检查。对统计工作不重视、统计基础资料缺失、统计报表填报不规范、统计数据质量有差错的16家企业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责令改正。对2家统计数据质量存在较大差错的商贸企业,立案查处,给予行政处罚1.3万元,及时将案件卷宗上报自治区统计局备案,案件办结率达到100%。全局19名干部取得了《银川市行政执法证》,8人参加了自治区统计局组织的《全国统计执法证》资格培训考试,合格率100%。
2.重普法。全年开展统计法制宣传和培训活动9次,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3倍。参加了“治安防范常识暨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日”集中普法宣传活动,向各界群众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400多份。开展了“法律进企业”、“法律进机关”活动,对银川中铁水务集团公司30多名财务统计人员和灵武市40多家机关事业、金融保险单位统计人员进行了专题普法培训。分批对全市限额以上批零贸易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市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统计人员约1050人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普法宣传教育培训。印制《画说统计法》宣传画册3000册,在“9.20”中国统计开放日和统计专业培训会上向各界群众和相关企业单位发放,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三)加强教育管理,提高统计队伍素质
一是强化教育培训。组织统计系统工作人员120人分两期开展了统计业务知识培训学习。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统计法、统计基础知识、银川市情等内容,举办了“两学一做”暨统计法规统计基础知识闭卷考试,局班子、党员干部、干部职工共63人参加了考试,有利推动学习教育与统计中心工作的紧密结合。组织干部参加了无纸化学法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银川市精准扶贫 精准脱贫”知识竞赛、“喜迎十九大共筑中国梦”民族法律知识竞答活动,答题率100%。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深化统计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加快统计体制改革步伐,切实提高统计源头数据质量,增强基层统计人员业务素质、法治意识,先后分两期对全市各行业3830人次基层统计人员开展了培训。
二是规范局机关内部管理。修改形成了新的《银川市统计局制度汇编》,共46项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事管人。制定了《银川市统计局外出培训学习人员承诺书》,从七个方面做出承诺,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到位。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开展了节前、节后局机关纪律检查工作,不定期的对各处室进行检查。
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签订了《市统计局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书》,确保党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印发了《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党组中心组2017年理论学习安排》《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问题清单和问责清单》,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关要求贯穿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过程,确保各项任务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制定了《关于开展“守纪律 敢担当 有作为”作风建设活动实施方案》,收集整理了意见建议20条,并逐一整改。
(四)扎实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发展新党员1名。扎实开展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定了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局党组书记孙志强、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作了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专题党课。组织各支部认真开展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专题学习研讨会。印发了2017年党建工作要点,对全年党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组织开展了2016年度支部组织生活会“回头看”自查工作。制定了2017年干部理论学习安排,按期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健全完善了党员信息档案。积极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支部主题党日和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完成志愿服务活动时间要求。印发了《“开展提振精神 树立形象 创建四严机关活动实施方案》,推动创建工作落实到位,进一步落实好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提升年各项工作。
(五)其他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扶贫、工会、共青团、老干部、档案、妇女和计划生育等工作全面有序推进。
二、存在的问题
总体来看,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新时期新阶段新任务的要求相比仍然存在一定差距。统计队伍整体素质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新经济调查工作处于起步探索阶段,工作方式方法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发展,基层基础统计工作还需进一步夯实,统计人员变动频繁,统计人员素质仍需进一步提高,统计分析深度、广度以及统计服务的面还有待进一步提升拓展。
三、2018年工作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上级统计工作要求,强化目标管理,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全面提升统计水平。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利用各种学习形式和方法,通过深入、系统和反复的学习,促使干部职工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一系列新的重要思想、重大论断、重大举措,进一步提振干事创业信心、决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统计工作,把党的十九大精神转化为推动统计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抓好基层党建工作,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强化理论武装,将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融入到党组中心组学习、支部党员干部学习、统计讲堂、专题辅导等各种形式的学习中,激发党员干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实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互促互进,不断提升统计服务水平。抓好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持续深入基层调研帮扶。开展各项“党群共建”活动,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服务功能。加强廉政教育和惩防体系建设。
(三)全力做好各项常规统计调查和专项调查工作。通过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加强评估等有效措施,认真做好农业、工业、投资、劳动工资、能源等专业的定期报表工作;完成GDP、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城镇化率等考核指标的统计监测考核工作。完成2017年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积极开展新经济调查工作。
(四)认真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相关要求,重点组织做好机构组建、人员选聘、综合试点、业务培训、清查摸底及宣传等各项普查工作。
(五)强化统计监测预警分析。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开发和运用统计数据,在拓展统计分析的广度、深度上下功夫,加强重点指标的趋势性、结构性、支撑性研究分析,对考核指标的进展情况进行动态分析,及时反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动态和趋势。
(六)持续加强统计法制建设。深入开展统计普法工作,加大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和宣传载体,组织开展一系列面向社会公众的统计普法宣传活动。不断改进统计执法检查机制,加大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树立统计权威,确保统计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七)努力提升干部队伍建设水平。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培训。巩固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区市相关规定,持之以恒地强化正风肃纪、作风建设和行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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