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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24/2021-00143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体育局 成文日期:2021-09-10
责任部门:银川市体育局群众体育科 发布日期:2021-09-10
名 称:关于在市属各体育单项协会、俱乐部中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关于在市属各体育单项协会、俱乐部中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市属各体育单项协会、俱乐部:

按照银川市民政局、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关于在市属社会组织中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的函》(银民发【2021】80】号)文件要求,现就开展整治“僵尸型”体育单项协会、俱乐部专项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相关单位积极配合,按时完成此次专项整治行动。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我市社会组织治理工作,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对市属各体育单项协会、俱乐部(以下统称体育类社会组织)进行一次深度检查,清除一批名存实亡的体育类社会组织,整改一批内部混乱的体育类社会组织,激活一批效能不高的体育类社会组织,进一步优化体育类社会组织结构,净化体育类社会组织发展环境,防范化解体育类社会组织风险,促进市属体育类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参与基层治理、服务经济社会的积极作用。

二、整治对象及范围

本次整治对象为在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和市民政局依法登记,并在市体育局登记备案的市属体育类社会组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入本次整治范围:

(一)连续未参加2019年、2020年度年报的市属体育类社会组织;

(二)自取得登记证书之日起1年或2019年、2020年度连续两年未开展活动的市属体育类社会组织;

(三)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未按照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对外开展业务活动的市属体育类社会组织;

(四)通过登记的住所、法定代表人等方式无法取得联系的市属体育类社会组织。

三、主要措施

(一)撤销登记。对存在撤销登记情形的市属体育类社会组织,由综合执法部门依法及时作出撤销登记处罚决定,送市审批服务管理局依法办理撤销登记手续;

(二)吊销登记证书。对存在吊销登记证书情形的市属体育类社会组织,由综合执法部门依法予以吊销登记证书;

(三)注销登记。符合注销登记情形的市属体育类社会组织,完成清算工作后,按法定程序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四)限期整改。可以通过整改激活的市属体育类社会组织,由银川市体育总会指导其提出合法合规、切实可行的限期整改方案(采取改正、重整、合并、更名等方式),包括具体的整改措施、明确的整改期限和责任人等。

四、实施步骤

(一)工作部署阶段(9月10日前)。制定印发文件,明确职责分工,召开联席会议,做好动员部署。市属各体育类社会组织要予以重视,积极做好配合工作;

(二)摸底自查阶段(9月13日前)。银川市体育总会将2019年、2020年度连续未参加年检(年报)体育类社会组织统计表(附件一)、2019年、2020年度未开展活动体育类社会组织统计表(附件二)反馈给相关体育类社会组织,并对其进行调查核实,确定整治体育类社会组织名单,建立工作台账,逐个明确整治措施、工作步骤、责任人和时限。并将“僵尸型”体育类社会组织摸排情况统计表(附件三)送市民政局。

(三)集中整治阶段(9月13日—11月10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类进行整治,涉及限期整改的,由银川市体育总会督促指导完成整改;涉及变更登记、撤销登记、吊销登记证书、注销登记的,由银川市体育总会按照法定职责履职后,9月28日前反馈市民政局,由市民政局负责分别移交市审批服务管理局、综合执法部门依法启动相应程序办理。

(四)工作总结阶段(11月20日前)。银川市体育总会总结整治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总结(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实效、经验做法、困难和问题、意见建议等,有实例、有数字、有亮点),并填写“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汇总表(附件四),加盖公章后报送市民政局,对需要进一步整治的,市民政局将按照情形分类向社会公布名单,推进整治工作纳入常态化;对存在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情形的,列入活动异常名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僵尸型”体育类社会组织不仅挤占社会资源,耗费行政管理成本,而且存在潜在风险,影响了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银川市体育总会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强化责任担当,专班专人负责,推进专项行动扎实开展,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依法稳妥推进。此次整治行动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要坚持依法依规开展,做到措施有力、方法务实,稳妥推进、风险可控,积极引导无效、低效体育类社会组织有序退出,提高体育类社会组织整改、出清的质量和效率。

(三)强化沟通协调。要加强与民政、审批服务管理及综合执法部门的沟通联系、协调配合,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相关难点问题,要共同研究解决,形成工作合力。

(四)形成长效机制。相关部门要加强宣传和引导,营造有利于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要及时总结整治工作有益经验做法,研究建立“僵尸型”体育类社会组织的预防、监管和执法相结合的长效机制,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附件:

1、“僵尸型”体育类社会组织摸排情况统计表;

2、“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汇总表。


银体发〔2021〕69号体育类社会组织摸排情况统计表.xlsx

                                            银川市体育局

                                            2021年9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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