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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5541882361/2023-00096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体育局 成文日期:2022-05-16
责任部门:银川市全民健身领导小组 发布日期:2022-05-16
名 称:关于印发《银川市贯彻落实体育强国战略推进体育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银川市贯彻落实体育强国战略推进体育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银川市贯彻落实体育强国战略推进体育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市全民健身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银川市全民健身领导小组

                                           2022年5月16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银川市贯彻落实体育强国战略推进体育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体育强国建设纲要的通知》(国办发〔201940号)、《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43)、《宁夏回族自治区贯彻落实体育强国建设纲要实施意见》(宁全健发〔20201号)精神,进一步明确新时代银川市体育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和措施,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升全民健康素养,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为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建设,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银川注入体育动力。

(二)目标任务

2025年,人民群众身体素养和健康水平持续提高,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更加健全,竞技体育综合实力显著增强,体育产业结构更加优化,体育文化影响力不断提升。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0%,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3.6平方米,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人数比例超过93.5%青少年身体素养、健康状况大幅提升,高水平运动员数量达到1000人,竞技体育在全国体育赛事中取得更大突破;体育产业占GDP比重逐步提高;体育文化的感召力、影响力、凝聚力不断提高,黄河体育文化资源有效利用,“沿黄城市系列赛”等品牌赛事影响力得到彰显。

2035年,形成与基本实现现代化相适应的体育发展新格局,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大幅提升。

2050年,市民身体素养和健康水平、体育综合实力取得显著进步,体育成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标志。

二、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助力健康银川建设

(三)完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

1.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银川市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决策指导、统筹协调作用,健全完善各县(市)区政府全民健身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编制《银川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认真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健康宁夏”2030发展规划》《银川市全民健身条例》《“健康银川”实施方案(2020—2030)》,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地。牵头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银川市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优化完善组织网络。强化体育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功能,充分发挥协会、社会体育指导员作用,推动各类全民健身活动和指导向基层延伸。按照“4+1”模式(即老年人体育协会、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农民体育协会、单项体育协会+体育总会)加强各类单项、行业、社区、人群体育组织建设发展,形成覆盖城乡、管理规范、充满活力的体育社会组织网络。制定并完善各类体育协会发展和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制度,不断壮大规模、提升素质,提高上岗率。牵头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促进服务均等化。以创建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为抓手,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六个身边”工程,补齐公共体育服务短板,广泛组织开展职工、农民健身活动,推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资源逐步向城市社区、乡镇和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倾斜。依托社区文化站,新建社区室内健身室,不断解决社区居民室内健身难问题,全面促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全区域、全领域、全人群均等化。〔牵头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妇联、市残联、市总工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

4.统筹规划场地设施。科学规划和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制定《银川市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实施方案》。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城乡健身设施,实现公共体育场、体育馆、全民健身中心(游泳馆)、体育公园“四个一”全覆盖,推进公共体育场所无障碍环境设施配套建设。在新建公园中科学规划运动场地,合理利用城市空置场所、公园硬化空地建设社会足球场、多功能运动场等。鼓励社会力量建设一批滑雪馆、滑冰馆和冰雪运动综合体。〔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体育局、市园林管理局、市文旅广电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因地制宜盘活存量。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盘活城市空闲土地,支持以租赁方式供地,倡导复合性用地模式,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智慧健身馆、体育馆、游泳馆、冰雪项目综合体等中小型体育场所。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配套社区健身设施,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打造10分钟健身圈。以城市绿道、健身步道、自行车道、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健身公园、乡镇多功能健身活动广场以及足球、篮球、羽毛球、乒乓球、冰雪运动等场地设施为依托,沿贺兰山生态长廊、环阅海生态长廊、黄河生态长廊、典农河沿岸、唐徕渠沿岸10公里健身长廊等廊道,逐步增加健身步道、休闲运动场,串联城市生活场景,打造城区10分钟健身圈。〔牵头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园林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推动体育设施共享。与城市建设、旧城改造、房地产开发等相结合,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体育场地建设运营。开展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使用综合试点工作,完善我市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政策,提升已向社会开放公共体育场馆、中小学校体育设施开放质量和水平。〔牵头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

(五)推动全民健身活动开展

8.强化健身意识引导。树立运动促进健康理念,多渠道全方位加强科学健身宣传,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和技能,注重“治已病”向“治未病”转变。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建立面向全民的体育运动水平等级标准和评定体系。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推进科学健身指导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牵头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市卫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9.增加赛事服务供给。完善全民健身品牌赛事活动体系,在现有2个自治区A级品牌赛事、7个自治区B级赛事基础上,继续打造全国徒步大会、市民运动会、群众登山健身大会、沿黄城市邀请赛、阅海水上系列赛、银川冰上龙舟赛、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品牌赛等新品牌,实现由“一地一品”向“一地多品”转化提升。大力开展武术、围棋、中国象棋、射箭、空竹、门球等传统体育项目。推动冰雪运动进校园、进社区,开展滑雪、滑冰等竞赛项目和市民冰雪趣味赛等群众体育项目,普及冬奥知识和冰雪运动。〔牵头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文旅广电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实施体育关爱计划

10.提升青少年身体素质。将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指标纳入各县(市)区政府和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及学校考核体系。建立健全以各类学校为主体、体育传统特色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为重点的青少年体育技能培训体系,保证每天校内、外运动各1小时,使青少年掌握2项以上运动技能,显著提升青少年身体素养。〔牵头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市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1.保障重点人群体育权益。全面施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工间(工前)健身操和广播体操制度,推动每天健身1小时。加强妇女、老年人、农民、职业人群、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科学健身知识、健康习惯养成和体质监测、健身指导等体育服务保障,举办各类适合重点人群的体育竞技比赛和健身活动,推动普通人群与重点人群体育均衡协调发展。〔牵头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总工会、市妇联、市残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提升竞技体育综合实力,增强为国争光能力

(七)加快竞技体育改革

12.完善竞技体育机制。加快建立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竞技体育发展模式,推进竞技体育社会化,积极扶持职业体育发展,形成政府主办、社会合办竞技体育管理运行机制。创新优秀运动员培养和优秀运动队组建模式,构建以市体校、各县(市)区竞训单位队员为主,协会俱乐部及特色学校精英队员为补充的建队模式。〔牵头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

13.优化项目结构布局。坚持精准定位、分类指导原则,巩固“三大球”、田径、游泳、射击、射箭、摔跤、举重等传统体育项目。发挥体育社会组织作用,开展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攀岩、拳击、滑冰、轮滑等项目,市体校与各县(市)区体育中心共建运动队。加强与银川市各冰场、滑雪场、冰雪项目协会的合作,扶持培育社会力量开办冰雪竞技项目,抓好冰雪项目人才引进,组建冬季项目运动队。〔牵头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4.全面推动“三大球”普及和提高。落实自治区“三大球”中长期发展规划,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力量参与的训练、竞赛和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增加“三大球”特长生招生名额,推进校园足球、篮球、排球发展。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三大球”项目发展。统筹各县(市)区“三大球”项目协调发展,探索多元化办队新途径,完善“县区办队”、“联和办队”和“体育社会组织办队”等模式,通过精英队员动态考评机制选拔后备人才,组建银川市及各县(市)区“三大球”精英梯队。〔牵头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八)夯实竞技体育基础

15.构建科学训练体系。推进训练场馆设施改造,扩大先进设施设备应用,打造高质量“训、科、医、教、服”一体化训练基地。强化体能训练,加强科学训练复合型团队建设,提高科学选材、体能训练、技术诊断、机能监测、心理调控、体能康复、伤病诊治、运动营养及反兴奋剂等综合科研和服务能力,着力解决关键技术难题。〔牵头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6.完善竞技体育人才培养体系。实施银川体育“十百千万”工程,构建覆盖市体校、县(市)区竞训部门、特色学校、体育社会组织的训练网络体系。推进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完善各学段、各项目后备人才选拔标准、注册管理等制度。规范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提升后备人才培养水平。牵头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7.建立现代化竞赛体系。深入推进银川市青少年锦标赛改革,举办银川市学生运动会。探索市场化模式,培育发展品牌赛事,鼓励社会力量承办各类青少年体育赛事,承接国内、自治区青少年U系列赛事,做大做强沿黄品牌赛事。〔牵头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8.做好各级赛事备战工作。谋划布局备战自治区全运会及全国各项赛事,完善优秀人才选拔、高水平教练员选聘保障、赛事激励、科技助力和体育道德评价制度。与先进地区建立人才流动绿色通道,打造高水平运动员队伍。〔牵头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编办、市人社局〕

19.建立反兴奋剂长效治理机制。持续推进以“拿干净金牌”为核心的反兴奋剂价值观教育。紧盯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织密全周期、全天候、全方位、全链条的兴奋剂监督防控网络,加强督促检查及追责,增强综合治理能力,确保兴奋剂问题“零出现”。牵头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市教育局〕

(九)加强青少年梯队建设

20.提升青少年体育技能。指导市、县(区)级各类学校组建运动队、代表队,举办有影响力的体育活动。鼓励举办以青少年体育培训、运动项目体验、身体素质测试等活动为主要内容的体育冬夏令营。〔牵头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1.加强青少年体育组织建设。建立评价激励机制,鼓励支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建设发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将更多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和培训交由体育协会、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承担,推动体育项目社会化、市场化。〔牵头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四、加强发展体育产业,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十)优化体育产业结构

22.建设体育产业发展平台。推动成立银川市体育产业发展联合会,采取“政府引导支持、专业团队管理、政府和公众监督、社会组织受益”的运营模式,打造银川市体育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培育一批运营状况良好、群众口碑好的体育社会组织。牵头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投资促进局、市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3.扩大体育服务业规模培育和发展体育产业、体育文化、体育用品博览会及各类体育论坛,培育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商业赛事、场馆服务、体育经纪、体育培训、体育传媒等服务业态,探索开展体育服务业质量监测,创新服务形式,促进体育服务业提质增效。〔牵头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网络信息化局、各县(市)区政府〕

24.加快发展冰雪产业。发展大众滑雪、滑冰、冰球等项目,通过招商引资推动银川市冰雪运动场地和场馆建设,不断提升冰雪产业总规模。〔牵头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一)激活体育消费市场

25.优化体育消费环境。推进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建设,鼓励各县(市)区设立引导资金,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提供完善的体育培训服务,组织开展产品展销会,使群众享受到更优质的体育服务。加强体育市场执法监管,规范体育市场秩序。〔牵头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6.创新产品服务供给。推动互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与全民健身相结合,依托“i银川”政务APP服务平台,为体育消费者提供场馆在线预约、体育旅游咨询、集散、路线设计等智慧服务,实现场馆管理、健身服务数字化,构建全方位的线上体育场馆预约服务体系。推进“互联网+体育”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延伸产业链条,培育体育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牵头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市网络信息化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文旅广电局、市工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二)促进体育融合发展

27.加快体教融合发展。引进专业教练员、退役运动员、体育培训机构等,取得相应资质后为学校体育课余训练、竞赛提供专业指导。推动体育训练基地、运动营地等纳入学校体育课余“训练营”体系,支持学校与体育部门建立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共同培养机制。以体育传统特色学校评选命名为抓手,打造“一校一品”、“一校多品”优秀典型。支持学校组建运动队,对训练比赛成绩优异的学校,教育、体育部门在教师、教练员培训等方面予以适当激励。建立健全体育、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会商体教融合协同发展工作。〔牵头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8.推动体医融合发展。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打造运动康复诊室,培养、引进运动康复师,开展运动促进健康指导,推动形成体医融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模式。推动各县(市)区国民体质监测站向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延伸,为群众提供体质监测、运动指导、普及健身知识及非医疗健康干预、组织健身活动等服务。〔牵头单位:市卫健委。配合单位:市体育局、市妇联、市残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9.鼓励体旅融合发展。推动自行车、登山、徒步、马拉松、汽车、摩托车等休闲体育运动项目开展,通过挂牌命名、项目扶持、宣传推介、资金支持等方式,打造体育旅游精品景区、精品赛事、精品线路和体育旅游目的地,打造融合吃住行、游购娱、运健学于一体的全链条体育旅游综合体。〔牵头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市文旅广电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繁荣体育文化,助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十三)加强体育文化宣传

30.弘扬中华体育精神。深入挖掘培育和发展体育公益、慈善和志愿服务文化,完善体育荣誉体系,鼓励社会组织和体育协会打造褒奖运动精神的各类荣誉奖励。倡导文明观赛、文明健身,促进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牵头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广电局、银川新闻传媒集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1.传承中国传统体育文化。加强对木球、珍珠球、方棋、押加、抢花炮等优秀民族体育、民间体育、民俗体育的保护、推广和创新,推进传统体育项目文化的挖掘和整理。开展体育文物、档案、文献等普查、收集、整理、保存和研究利用工作。开展传统体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展演活动,推动传统体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牵头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广电局、市民委、市档案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2.推动运动项目文化建设。以各类赛事为平台,挖掘体育运动项目特色、组织文化和团队精神,举办以运动项目为主要内容的文化活动、文化展示。培育具有优秀品德和良好运动成绩的体育明星,组织运动队和体育明星开展公益活动。〔牵头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广电局、银川新闻传媒集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3.加强黄河流域体育交流合作。加强西北五省区之间体育领域的交流合作,积极承办黄河流域九省区篮球高质量发展论坛、沿黄城市系列赛等交流活动。牵头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广电局、银川新闻传媒集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政策保障

(十四)加强组织领导

34.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协同推进、社会广泛参与、群众共建共享的公共体育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各相关部门和单位通力协作,按照职责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任务,全面推进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牵头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十五)加大政策支持

35.加大体育资金支持。完善各级政府公共财政体育投入机制,合理划分市、县(区)政府在体育领域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明确市、县(区)主体责任。加大资金绩效评估和考核力度,持续推进购买公共体育服务,培育和壮大社会体育服务机构,提供高质量专业化服务。〔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6.加强体育用地保障。将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纳入各级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科学统筹场地设施、体育用地需求,建立社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配建标准和评价制度。完善建设用地标准,依法依规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市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六)强化人才保障

37.加快体育人才培养。加大高层次体育人才培养引进力度,加强与体育高校对接联系,提升市体校、各县(市)区体育中心竞赛训练水平。积极开展体育引智工作,完善体育人才培养开发、选拔任用、流动配置、激励保障机制。与体育相关机构开展培训合作,加强教练员、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产业队伍和体育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牵头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七)完善制度保障

38.推动体育法治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全民健身条例》,促进公共体育服务资源公平合理分配。深化体育领域“放管服”改革,健全体育部门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推进体育标准化体系建设,制定公共服务、场馆运营、赛事活动、市场规范等方面地方体育标准。规范支持各类社会体育俱乐部发展。健全体育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依法依规开展体育健身行业预付消费和体育培训市场监管,发挥体育协会行业自律作用,维护体育消费者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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