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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5541882361/2024-00076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体育局 成文日期:2023-03-01
责任部门:银川市体育局         银川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23-03-01
名 称:关于举办2023年全国第一届学生(青年)运动会(公开组)拳击项目银川市选拔赛暨“奔跑吧·少年”银川市首届青少年拳击锦标赛的通知

关于举办2023年全国第一届学生(青年)运动会(公开组)拳击项目银川市选拔赛暨“奔跑吧·少年”银川市首届青少年拳击锦标赛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体局、教体局、体育中心、拳击协会、体育俱乐部等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国务院同意印发的《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精神,由教育部、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共同主办全国第一届学生(青年)运动会将于202311月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举办。为做好我市组队参赛工作,深化体教融合,推动竞技体育均衡化发展,增强青少年体质,促进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结合自治区体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奔跑吧·少年”儿童青少年主题健身活动的通知》要求,决定于2023312-14日举办2023年全国第一届学生(青年)运动会(公开组)拳击项目银川市选拔赛暨“奔跑吧·少年”银川市首届青少年拳击锦标赛,现将竞赛规程下发给你们,希望各相关单位积极准备,按照竞赛规程的有关要求组队参赛。

附件:2023年全国第一届学生(青年)运动会(公开组)拳击项目银川市选拔赛暨“奔跑吧·少年”银川市首届青少年拳击锦标赛竞赛规程


                                     银川市体育局         银川市教育局

                                                          202331


附件

2023年全国第一届学生(青年)运动会(公开组)

拳击项目银川市选拔赛暨“奔跑吧·少年”

银川首届青少年拳击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指导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体育局

宁夏拳击运动协会

二、主办单位

银川市体育局

银川市教育局

三、承办单位

银川市拳击协会

四、协办单位

银川市体育中心

银川市体育运动学校

银川市体育运动场地管理所

银川市体育社会组织孵化基地

五、比赛时间、地点

比赛时间:2023312-14

比赛地点:银川体育馆

六、参赛单位

各县(市)区拳击协会,拳击俱乐部

七、比赛级别及年龄设置

(一)级别(13个)

男子:515763.5718092+92公斤级

女子:505457606675公斤级

   (二)年龄设置

1.选拔赛年龄设置

年龄1718岁,200511日至20061231日。

2.锦标赛年龄设置

年龄15-16岁,200711日至20081231日。

年龄17-18岁,200511日至20061231日。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参考中国拳击协会审定的最新拳击项目技术、竞赛规则。

(二)运动员须自备头盔、拳套(12oz)、绷带、护齿(禁止使用红色护齿)、护裆,否则不得参赛。

(三)每个级别每个参赛单位限报两人,运动员年龄以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为主。

(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九、录取名次

(一)选拔赛只记成绩不记录名次。

(二)青少年锦标赛各项目录取前6名,参赛人数不足6人(含),录取前三名,前三名颁发奖牌、奖杯和证书,第四名至第六名颁发证书。

(三)评选优秀教练员和优秀裁判员各6名,优秀教练员由各代表队推荐,由组委会确定最终名单;优秀裁判员由组委会综合评议确定名单。

十、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报名截止至3518:00,电子版报名表发送至报名邮箱1019204495@qq.com。各参赛单位必须采用本竞赛规程提供的报名表样式,将报名表打印(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在报到时提交至组委会报到处。

2.不按规定或逾期报名者,均不予受理。

3.为确保比赛秩序册准确性和严肃性,报名后如需更改报名人员信息,须在抽签分组、编排前以书面形式向市体育局竞技体育科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更改。技术会议召开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4.联系人:路老师18295006102

(二)报到

1.报到时,须提供一周以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身体健康检查报告(包括心电图、脑电图)、意外伤害保险单的复印件、纸制参赛报名表、免责声明书。

2.报到和参赛时交验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户口本证明。

3.裁判员、各代表队赛前1日报到。领队、教练员、技术代表、裁判长、裁判员联席会议另行通知。

4.报到时间地点:

时间:202331214:00-18:00

地点:银川体育馆一楼大厅(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280号)

十一、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

(一)仲裁委员会由市体育局统一选派。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二)技术代表、裁判长和裁判员由组委会统一调配。

(三)对比赛选手资格有异议须在比赛2小时前由领队或教练员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对比赛结果有异议须在本场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由领队或教练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申诉理由须真实充分有合理依据,同时交纳申诉费500元。如申诉成功,退回申诉费,如申诉驳回,不予退还申诉费。

十二、赛风赛纪和兴奋剂

(一)为了严肃赛纪赛风,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对比赛中出现弄虚作假、无理取闹、拖延比赛、干扰比赛、罢赛等行为的运动队及运动员,给予取消比赛资格、比赛成绩,通报批评,乃至禁止参赛等处罚。

(二)如运动队有因资格审查被取消比赛资格或因犯规被停赛的运动员,则该运动员不得进入比赛场地。

(三)凡运动员(队)被取消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的,已完成的比赛结果不再改变,其被取消的名次依次递补。

(四)其他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中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方面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属银川市体育局。


2023年全国第一届学生(青年)运动会(公开组)

拳击项目银川市选拔赛暨“奔跑吧·少年”

银川市首届青少年拳击锦标赛

责任声明书


运动员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请各位运动员阅读,了解并同意遵守下列事项:

1、参赛运动队、运动员需清楚了解,参赛队、运动员向组委会提供一周内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心电图、脑电图等检查报告并自行购买意外保险。在参赛过程中,发生任何意外伤亡事故,参赛运动员承担全部的责任,与组委会无关,如未提交相关报告,不予参赛。

2、主办和承办方对在比赛时所发生的任何意外事故及灾难,不承担任何责任

3、参赛运动员保证没有摄取任何药物(兴奋剂)或毒品

4、参赛运动员保证没有参与或涉嫌任何非法活动

5、参赛运动员保证在身体上及精神上是健康健全者,适合参加竞技比赛

6、参赛运动员须自行保管个人财物与贵重物品,在赛场内所发生的任何遗失、偷窃或损坏事件,主办和承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清楚了解承办单位在赛事中提供的有关医疗救援的一切措施,是最基本的急救方法在进行急救时所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责任均由参赛运动员承担。

8、参赛运动员同意以及遵守大赛组委会制定的一切有关赛事规则、规程,如有任何异议,均需遵照大会之仲裁条例进行。

本人在此签字承认,同意及确定我已经阅读,明确了解并同意遵守以上所列的所有条款/事项:

申请人(未满 18 岁的运动员请由家长签名) :        日期 :

家长(监护人):                                 日期 :

代表队负责人(教练):                             日期 :

注:本声明每人 1 份,独立填写。


2023年全国第一届学生(青年)运动会(公开组)

拳击项目银川市选拔赛暨奔跑吧·少年”

银川市首届青少年拳击锦标赛报名表

填报单位:         领队:               教练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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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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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领队联系电话:          教练员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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