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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005541882361/2025-00051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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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体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5-05-15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体育局 银川市教育局 | 发布日期: | 2025-05-15 |
名 称: | 关于举办“奔跑吧·少年”2025年银川市青少年攀岩等7项锦标赛的通知 |
各县(市)区文体、教体局,各中小学校、体育协会、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深化体教融合,促进体育事业发展,经研究决定,于2025年5月-6月举办“奔跑吧·少年”2025年银川市青少年攀岩、乒乓球、射箭等7项锦标赛,现将单项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积极做好参赛准备工作。
附件:1.“奔跑吧·少年”2025年银川市青少年攀岩锦标赛竞赛规程
2.“奔跑吧·少年”2025年银川市青少年乒乓球锦标赛竞赛规程
3.“奔跑吧·少年”2025年银川市青少年射箭锦标赛竞赛规程
4.“奔跑吧·少年”2025年银川市青少年网球锦标赛竞赛规程
5.“奔跑吧·少年”2025年银川市青少年武术套路锦标赛竞赛规程
6.“奔跑吧·少年”2025年银川市青少年游泳锦标赛竞赛规程
7.“奔跑吧·少年”2025年银川市青少年羽毛球锦标赛竞赛规程
8.自愿参赛健康承诺书
银川市体育局 银川市教育局
2025年5月15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瑜婷,0951-6737273)
附件1
“奔跑吧·少年”2025年银川市青少年攀岩锦标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银川市体育局
银川市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
宁夏辉鲸体育科技有限公司
三、协办单位
银川市越岩攀岩俱乐部
四、比赛时间地点
比赛时间:5月24日
比赛地点:重心攀岩馆
五、参赛单位
各县(市)区文体、教体局,各中小学校,体育协会、青少年俱乐部(校外
培训机构)。
六、竞赛组别及年龄设置
(一)竞赛组别。
乙组(不分男女):攀石、难度。
(二)年龄设置。
1.甲组:2007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2.乙组:2012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七、参加办法
(一)各参赛单位可报教练员或领队1人,也可以学校、俱乐部、区县或个人名义报名。
(二)参赛运动员须具有银川市户籍或学籍,运动员须具有二代居民身份证(没有身份证不得参赛)。
(三)比赛时须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身体健康检查报告(包括心电图)、意外伤害保险单 (含比赛期间及往返途中,保额应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自愿参赛免责承诺书(须教练员、运动员及监护人签字)。
(四)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持有攀岩《宁夏回族自治区校外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设立核准书》;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必须持有在民政、市场监管、审批服务等部门颁发的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际攀岩联合会公布的最新版竞赛规则执行。
(二)难度赛。
1.难度赛分预赛和决赛,预赛为开放式比赛,决赛为隔离式比赛,预赛每组别攀爬2条难度线路,取前8名进入决赛,决赛每组别攀爬1条难度线路。
2.预赛和决赛均采用顶绳攀登方式。
3.比赛关门时间为4分钟。
(三)攀石赛。
1.甲、乙组为预决赛,开放式比赛模式;比赛时间为2小时(根据实际参赛人数确定最终比赛用时并提前公布)。
2.预决赛设5条线路。
(一)各项目比赛录取前8名,不足8人/队的项目减2录取,并颁发获奖证书;不足3人/队取消比赛。
(二)运动员获得前三名,向其1名主管教练员颁发“优秀教练员”证书;裁判员按照1:6的比例颁发“优秀裁判员”证书。
(三)比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按照各组参赛队伍1:5的比例进行评选并颁发奖牌。
十、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各参赛单位于2025年5月20日前,将报名表(一式两份盖章)、个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或学籍证明、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身体健康检查报告(包括心电图)、意外伤害保险单(含比赛期间及往返途中,保额应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自愿参赛免责承诺书(须教练员、运动员及监护人签字)的复印件发指定邮箱,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所报人员一经确定不得更改,报名表报名后无故不参加比赛者,取消参赛单位比赛资格。
联系人:仲昕,联系电话:15825371585,邮箱:bg9nz@163.com。
(二)报到。
1.仲裁主任、裁判长、裁判员于5月23日9:30在重心攀岩馆报到。
2.参赛队于5月23日10:00-16:00在重心攀岩馆领取参赛号码簿。
联系人及电话:祁琦,18695110877。
3.各参赛单位报到时须提交二代身份证或学籍证明、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身体健康检查报告、意外伤害保险单 、自愿参赛免责承诺书、校外培训机构准入证书或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登记证书等材料原件交由资格委员会审查,以上材料不全不得参赛。
4.各队报到时,须交纳参赛保证金1000元,比赛中如无违纪行为,赛后全部退回。
十一、技术会议
5月23日18时,在重心攀岩馆办公室召开,请裁判长和各参赛队领队、教练员及相关人员参加,无故不参加的单位,取消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评选。
十二、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会成员、技术代表、裁判长和裁判员由组委会选调。
(二)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三)对比赛结果有异议者,须在本场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由领队或教练员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同时交纳申诉费500元。如申诉成功,退回申诉费,如申诉驳回,不予退还申诉费。
十三、兴奋剂及赛风赛纪
(一)加强反兴奋剂教育工作,参加比赛的运动员、教练员、工作人员等,按照要求参加反兴奋剂学习培训。
(二)在比赛期间如发现参赛人员弄虚作假、隐瞒年龄、违反本规程,经查属实的取消团体及个人比赛成绩。
(三)各参赛单位工作人员出现赛风赛纪问题,取消该参赛单位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取消该参赛单位相应大项或分项参赛资格。
十四、经费
各运动员往返交通费用自理。裁判员、工作人员劳务费由组委会承担。
承办单位与赛事举办场馆共同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和执行“六个方案”,即赛事工作方案、安保工作方案、观赛保障方案、“熔断”工作方案、应急预案、紧急救治方案。
十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归银川市体育局、银川市教育局所有。
“奔跑吧·少年”2025年银川市青少年攀岩锦标赛报名表
单位(盖章)
领 队: 联系电话:
教练员: 联系电话: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联系方式 | 攀石/难度 | 备注 |
附件2
“奔跑吧·少年”2025年银川市青少年
乒乓球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银川市体育局
银川市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
宁夏辉鲸体育科技有限公司
三、协办单位
银川市体育中心
四、比赛时间地点
比赛时间:2025年6月13日-6月15日
比赛地点:银川体育馆
五、参赛单位
各县(市)区文体、教体局,各中小学校、体育协会、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校外培训机构)。
六、竞赛组别与项目设置
甲组: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乙组: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七、参赛办法
(一)每个组别各单位限报一支代表队。
(二)每支队伍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1名、4名运动员。
(三)参赛年龄。
1.甲组:2007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2.乙组: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四)参赛运动员须具有银川市户籍或学籍,运动员须具有二代居民身份证(没有身份证不得参赛)。
(五)比赛时须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身体健康检查报告(包括心电图)、意外伤害保险单 (含比赛期间及往返途中,保额应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自愿参赛免责承诺书(须教练员、运动员及监护人签字)。
(六)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持有乒乓球项目《宁夏回族自治区校外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设立核准书》;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必须持有在民政、市场监管、审批服务等部门颁发的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乒乓球协会审定的最新《乒乓球竞赛规则》。
(二)男、女团体,男、女单打,均采用第一阶段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淘汰附加赛。
(三)比赛使用白色三星40+球。
(四)本次比赛团体可上场一位长胶选手。
(五)参赛运动员在团体和单打比赛中,其打法必须保持一致。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各项目比赛录取前8名,不足8人/队的项目减2录取,并颁发获奖证书;不足3人/队取消比赛。
(二)运动员获得前三名,向其1名主管教练员颁发“优秀教练员”证书;裁判员按照1:6的比例颁发“优秀裁判员”证书。
(三)比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按照各组参赛队伍1:5的比例进行评选并颁发奖牌。
十、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各参赛单位于2025年6月7日前,将报名表(一式两份盖章)、个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或学籍证明、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身体健康检查报告(包括心电图)、意外伤害保险单 (含比赛期间及往返途中,保额应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自愿参赛免责承诺书(须教练员、运动员及监护人签字)的复印件发指定邮箱,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所报人员一经确定不得更改,报名表报名后无故不参加比赛者,取消参赛单位比赛资格。
联系人及电话:史老师,15509574663
包老师,18695255888
电子邮箱:1285906945@qq.com。
(二)报到。
1.6月12日下午16:00在银川体育馆会议室召开领队、教练员、裁判长联席会议。
2.各参赛单位提供二代身份证或学籍证明、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身体健康检查报告、意外伤害保险单、自愿参赛免责承诺书、校外培训机构准入证书或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登记证书等材料原件交由资格委员会审查,以上材料不全不得参赛。
3.各队报到时,须交纳参赛保证金1000元,比赛中如无违纪行为,赛后全部退回。
4.裁判长和裁判员赛前2日报到,代表队赛前1日报到。
十一、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会成员、技术代表、裁判长和裁判员由组委会选调。
(二)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三)对比赛结果有异议者,须在本场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由领队或教练员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同时交纳申诉费500元。如申诉成功,退回申诉费,如申诉驳回,不予退还申诉费。
(四)其它。
1.每场比赛选手迟到超过5分钟作弃权论处对方取胜,第一场比赛结束后,以后每一场比赛以上一场比赛结束的时间为开始的时间,以裁判员计时为准。
2.在比赛中选手如突发伤病,允许有不超过5分钟的治疗时间,如超过5分钟还不能参加正常比赛的,则作为该场比赛弃权处理对方取胜。
3.比赛中运动员应服从裁判,有异议可通过裁判员向裁判长反映,裁判长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十二、兴奋剂及赛风赛纪
(一)加强反兴奋剂教育工作,参加比赛的运动员、教练员、工作人员等,按照要求参加反兴奋剂学习培训。
(二)在比赛期间如发现参赛人员弄虚作假、隐瞒年龄、违反本规程,经查属实的取消团体及个人比赛成绩。
(三)各参赛单位工作人员出现赛风赛纪问题,取消该参赛单位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取消该参赛单位参赛资格。
十三、安全管理
承办单位与赛事举办场馆共同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和执行“六个方案”,即赛事工作方案、安保工作方案、观赛保障方案、“熔断”工作方案、应急预案、紧急救治方案。
十四、经费
各代表队食宿及交通费自理,裁判员、工作人员劳务费由组委会承担。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归银川市体育局、银川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奔跑吧·少年”2025年银川市青少年乒乓球锦标赛报名表
参赛单位(公章): 组别:
领 队: 教练: 联系电话: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组别 | 参赛项目 | |||
男子团体 | 女子团体 | 男子单打 | 女子单打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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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
13 |
注:参赛项目请在空格处打√。
附件3
“奔跑吧·少年”2025年银川市青少年
射箭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银川市体育局
银川市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
宁夏荷尖角体育科技有限公司
三、协办单位
银川市射箭运动协会
四、比赛时间地点
比赛时间:2025年5月24日-25日
比赛地点:西夏区贺兰山体育场兴龙腾射箭俱乐部
五、参赛单位
各县(市)区文体、教体局,各中小学校、体育协会、青少年俱乐部(校外培训机构)。
六、竞赛项目与组别
(一)反曲弓项目。
1.男子反曲弓
(1)个人18米轮赛(60支箭)
(2)个人18米淘汰赛、决赛
(3)个人10米轮赛(60支箭)
(4)个人10米淘汰赛、决赛
2.女子反曲弓
(1)个人18米轮赛(60支箭)
(2)个人18米淘汰赛、决赛
(3)个人10米轮赛(60支箭)
(4)个人10米淘汰赛、决赛
(二)光弓项目。
1.男子光弓
(1)个人10米轮赛(60支箭)
(2)个人10米淘汰赛、决赛
2.女子光弓
(1)个人10米轮赛(60支箭)
(2)个人10米淘汰赛、决赛
七、运动员资格
(一)参赛年龄为200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参赛运动员须具有银川市户籍或学籍,参赛时运动员须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没有身份证不得参赛)。
(三)赛前须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身体健康检查报告(包括心电图)、意外伤害保险单 (含比赛期间及往返途中,保额应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自愿参赛免责承诺书(须教练员、运动员及监护人签字)。
(四)参赛单位为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持有射箭项目《宁夏回族自治区校外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设立核准书》;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必须持有在民政、市场监管、审批服务等部门颁发的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
八、参加办法
(一)参赛运动员须持有银川市二代身份证或学籍证明。
(二)每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男女运动员各10人。每名运动员限报一项。
九、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射箭协会审定的最新规则。
(二)比赛中,运动员不得虚报环值,如发现,立即取消该运动员比赛资格及所有成绩。
(三)反曲弓、光弓个人淘汰赛采用局胜制。
(四)参赛各队所有工作人员、运动员的一切安全问题由各参赛单位自行负责,组委会不承担责任。
十、竞赛器材
(一)靶纸规格:18米反曲弓使用40厘米三联靶。10米反曲弓、光弓使用80厘米五环靶纸。
(二)比赛使用符合中国射箭协会认定的电子计时计分设备、箭靶、靶纸等。
十一、录取名次和和奖励
(一)各项目比赛录取前8名,不足8人/队的项目减2录取,并颁发获奖证书;不足3人/队取消比赛。
(二)运动员获得前三名,向其1名主管教练员颁发“优秀教练员”证书;裁判员按照1:6的比例颁发“优秀裁判员”证书。
(三)比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按照各组参赛队伍1:5的比例进行评选并颁发奖牌。
十二、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各参赛单位于2025年5月20日前,将参赛报名单(电子版和纸质加盖公章一式两份)、个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或学籍证明、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身体健康检查报告(包括心电图)、意外伤害保险单 (含比赛期间及往返途中,保额应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自愿参赛免责承诺书(须教练员、运动员及监护人签字)的复印件发制定邮箱,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所报人员一经确定不得更改,报名表报名后无故不参加比赛者,取消参赛单位比赛资格。
联系人及电话:范一帆,18895086797
电子邮箱:2906525841@qq.com。
报到。
1.5月23日下午16:00在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体育场召开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
2.报到时,须提供参赛运动员二代身份证或学籍证明、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身体健康检查报告、意外伤害保险单、自愿参赛免责承诺书、校外培训机构准入证书或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登记证书等材料原件交由资格委员会审查,以上材料不全不得参赛。
3.各队报到时,须交纳参赛保证金1000元,比赛中如无违纪行为,赛后全部退回。
4.裁判长和裁判员赛前2日报到,代表队赛前1日报到。
十三、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会成员、技术代表、裁判长和裁判员由组委会选调。
(二)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三)对比赛结果有异议者,须在本场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由领队或教练员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同时交纳申诉费500元。如申诉成功,退回申诉费,如申诉驳回,不予退还申诉费。
十四、兴奋剂及赛风赛纪
(一)加强反兴奋剂教育工作,参加比赛的运动员、教练员、工作人员等,按照要求参加反兴奋剂学习培训。
(二)在比赛期间如发现参赛人员弄虚作假、隐瞒年龄、违反本规程,经查属实的取消团体及个人比赛成绩。
(三)各参赛单位工作人员出现赛风赛纪问题,取消该参赛单位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取消该参赛单位相应大项或分项参赛资格。
十五、安全管理
承办单位与赛事举办场馆共同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和执行“六个方案”,即赛事工作方案、安保工作方案、观赛保障方案、“熔断”工作方案、应急预案、紧急救治方案。
十六、经费
各代表队食宿及交通费自理,裁判员、工作人员劳务费由组委会承担。
十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由银川市体育局、银川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奔跑吧·少年”2025年银川市青少年射箭锦标赛报名表
参赛单位: 联系电话:
领队: 教练员:
姓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民族 | 射箭项目 反曲弓/光弓 | 竞赛距离 18米/10米 |
附件4
“奔跑吧·少年”2025年银川市青少年
网球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银川市体育局
银川市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
宁夏辉鲸体育科技有限公司
三、协办单位
银川市网球协会
四、比赛时间地点
比赛时间:2025年5月31日至6月1日
比赛地点:亲水体育馆
五、参赛单位
各县(市)区文体、教体局,中小学校、体育协会、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校外培训机构)。
六、竞赛项目和组别
甲组: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乙组: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七、运动员参赛资格
(一)参赛年龄要求。
甲组: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乙组: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1.参赛运动员须具有银川市户籍或学籍,参赛时运动员须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没有身份证不得参赛)。
2.赛前须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身体健康检查报告(包括心电图)、意外伤害保险单 (含比赛期间及往返途中,保额应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自愿参赛免责承诺书(须教练员、运动员及监护人签字)。
3.参赛单位为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持有网球项目《宁夏回族自治区校外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设立核准书》;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必须持有在民政、市场监管、审批服务等部门颁发的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
八、竞赛办法
(一)每单位各项目可报一队。
(二)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男女运动员各5人。
(三)比赛采用中国网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网球竞赛规则》。
(四)比赛拟采用分组循环及交叉淘汰赛制,一盘决胜制,无占先,局数6:6时采用平局决胜制(抢七)。裁判长有权根据比赛情况临时更改赛制。
(五)比赛用球由大会指定用球,每场比赛用2只球。
(六)运动员上场比赛和赛前练习应穿比赛专用服装。
(七)如运动队有因资格审查被取消比赛资格或因违规被停赛的运动员不得进入比赛场地。
(八)凡运动员(队)被取消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的,已完成的比赛结果不再改变,其被取消的名次依次递补。
(九)每场比赛参赛队领队、教练员、医生、运动员、工作人员须执证件入场,与比赛无关、无证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比赛场地。
(十)承办单位必须做好抽调人员人身健康安全保障工作,确保赛事安全有序进行。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项目比赛录取前8名,不足8人/队的项目减2录取,并颁发获奖证书;不足3人/队取消比赛。
(二)运动员获得前三名,向其1名主管教练员颁发“优秀教练员”证书;裁判员按照1:6的比例颁发“优秀裁判员”证书。
(三)比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按照各组参赛队伍1:5的比例进行评选并颁发奖牌。
十、报名报到
1.各参赛单位于2025年5月24日前,将参赛报名单(电子版和纸质加盖公章一式两份)、个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或学籍证明、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身体健康检查报告(包括心电图)、意外伤害保险单 (含比赛期间及往返途中,保额应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自愿参赛免责承诺书(须教练员、运动员及监护人签字)的复印件发送指定邮箱,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所报人员一经确定不得更改,报名表报名后无故不参加比赛者,取消参赛单位比赛资格。
联系人:王茜,联系电话:18161571112,
邮箱:ycwx21@163.com。
(二)报到。
1.各参赛队于5月30日16:00在亲水网球馆2楼会议室报到,召开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
2.报到时须提交参赛运动员二代身份证或学籍证明、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身体健康检查报告、意外伤害保险单 、自愿参赛免责承诺书、校外培训机构准入证书或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登记证书等材料原件交由资格委员会审查,以上材料不全不得参赛。
3.各队报到时,须交纳参赛保证金1000元,比赛中如无违纪行为,赛后全部退回。
4.裁判长和裁判员赛前2日报到,参赛队赛前1日报到。
十一、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会成员、技术代表、裁判长和裁判员由组委会选调。
(二)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三)对比赛结果有异议者,须在本场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由领队或教练员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同时交纳申诉费500元。如申诉成功,退回申诉费,如申诉驳回,不予退还申诉费。
十二、兴奋剂及赛风赛纪
(一)加强反兴奋剂教育工作,参加比赛的运动员、教练员、工作人员等,按照要求参加反兴奋剂学习培训。
(二)在比赛期间如发现参赛人员弄虚作假、隐瞒年龄、违反本规程,经查属实的取消团体及个人比赛成绩。
(三)各参赛单位工作人员出现赛风赛纪问题,取消该参赛单位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取消该参赛单位相应大项或分项参赛资格。
十三、经费
各代表队食宿及交通费自理,裁判员、工作人员劳务费由组委会承担。
十四、安全管理
承办单位与赛事举办场馆共同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和细化“六个方案”,即赛事工作方案、安全保障方案、观赛方案、“熔断”机制工作方案、应急预案、紧急救治方案。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属银川市体育局、银川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奔跑吧·少年”2025年银川市青少年网球锦标赛报名表
单位(盖章):
职务 | 姓名 | 职务/级别 | 电话 | 工作单位 | 备注 | |||
领队 | ||||||||
教练员 | ||||||||
教练员 | ||||||||
运动员 | 姓名 | 性别 | 注册学籍号 | 身份证号 | 参赛项目 | 第一单位 | 第二单位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填表人: 年 月 日
附件5
“奔跑吧·少年”2025年银川市青少年
武术套路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银川市体育局
银川市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
宁夏荷尖角体育科技有限公司
三、协办单位
银川市体育运动场地管理所
银川市武术协会
四、比赛时间地点
比赛时间:5月31日-6月2日
比赛地点:湖滨体育馆
五、参赛单位
各县(市)区文体、教体局,各中小学校、体育协会、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校外培训机构)。
六、竞赛项目与组别
(一)甲组。
1.长拳、刀术、剑术、棍术、枪术(国三套)。
2.太极拳:42式太极拳、42式太极剑。
3.男子传统拳术:查拳、八极拳、翻子拳、劈挂拳、少林拳。
4.男子传统器械:朴刀(含大刀)、单鞭、双鞭、少林器械。
5.女子传统拳术:查拳、劈挂拳、少林拳。
6.女子传统器械:长穗剑、单鞭、少林器械。
(二)乙组。
1.长拳、刀术、剑术、棍术、枪术(国一)。
2.42式太极拳、42式太极剑。
3.男子传统拳术:查拳、八极拳、翻子拳、劈挂拳、少林拳。
4.男子传统器械:朴刀(含大刀)、双刀、单鞭、双鞭、少林器械。
5.女子传统拳术:查拳、翻子拳、劈挂拳、少林拳。
6.女子传统器械:长穗剑、双剑、单鞭、双鞭、少林器械。
(三)丙组。
1.少年规定拳、初级刀术、初级剑术、初级棍术、初级枪术。
2.24式太极拳、32式太极剑。
3.传统拳术。
4.传统器械。
(四)丁组。
1.初级三路长拳、初级刀术、初级剑术、初级棍术、初级枪术。
2.八法五步太极拳、32式太极剑。
3.传统拳术。
4.传统器械。
七、参赛办法
(一)参赛年龄限制。
乙组: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丙组: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丁组: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二)运动员参赛条件。
1.每个代表队限报25人,每名运动员限报3项,可报领队1名,教练1-2名。
2.参赛运动员须具有银川市户籍或学籍,参赛时运动员须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没有身份证不得参赛)。
3.赛前须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身体健康检查报告(包括心电图)、意外伤害保险单 (含比赛期间及往返途中,保额应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自愿参赛免责承诺书(须运动员、教练员及监护人签字)。
4.参赛单位为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持有武术项目《宁夏回族自治区校外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设立核准书》;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必须持有在民政、市场监管、审批服务等部门颁发的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
八、竞赛办法
(一)采用2024版《武术套路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二)完成套路时间的规定。
1.第一套、第三套国际武术规定竞赛套路,均不得少于1分10秒。
2.24式太极拳、42式太极拳5-6分钟(5分钟鸣哨)。
3.八法五步、太极剑3-4分钟(3分钟鸣哨)。
4.传统拳术、传统器械均不得少于1分钟。
(三)甲组、乙组参赛运动员参加规定套路比赛的必须同时参加拳术、短器械(刀、剑任选一项)、长器械(枪、棍任选一项)三个竞赛套路项目类别的比赛。
(四)运动员比赛使用的器械与服装必须符合规则和有关规定,否则不予参赛。
(五)除太极拳、太极剑以外,其他比赛各单项均不得配乐,音乐统一由大会提供。
(六)太极拳类项目两人或两人以上同时上场比赛。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各项目比赛录取前8名,不足8人/队的项目减2录取,并颁发获奖证书;不足3人/队取消比赛。
(二)运动员获得前三名,向其1名主管教练员颁发“优秀教练员”证书;裁判员按照1:6的比例颁发“优秀裁判员”证书。
(三)比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按照各组参赛队伍1:5的比例进行评选并颁发奖牌。
十、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1.各参赛单位于2025年5月23日前,将参赛报名单(电子版和纸质加盖公章一式两份)、个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或学籍证明、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身体健康检查报告(包括心电图)、意外伤害保险单(含比赛期间及往返途中,保额应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自愿参赛免责承诺书(须教练员、运动员及监护人签字)的复印件发送指定邮箱,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所报人员一经确定不得更改,报名表报名后无故不参加比赛者,取消参赛单位比赛资格。
联系人:王颢霖,联系电话:13099590006,
邮 箱:13099590006@163.com
(二)报到。
1.各参赛单位请于2025年5月30日下午16点到湖滨体育馆报到,召开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报到时,须提供参赛运动员二代身份证或学籍证明、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身体健康检查报告、意外伤害保险单、自愿参赛免责承诺书、校外培训机构准入证书或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登记证书等材料原件交由资格委员会审查,以上材料不全不得参赛。
2.各队报到时,须交纳参赛保证金1000元,比赛中如无违纪行为,赛后全部退回。
3.裁判长、裁判员赛前2天报到,运动队赛前1天报到。
十一、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会成员、技术代表、裁判长和裁判员由组委会选调。
(二)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三)对比赛结果有异议者,须在本场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由领队或教练员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同时交纳申诉费500元。如申诉成功,退回申诉费,如申诉驳回,不予退还申诉费。
十二、兴奋剂及赛风赛纪
(一)加强反兴奋剂教育工作,参加比赛的运动员、教练员、工作人员等,按照要求参加反兴奋剂学习培训。
(二)在比赛期间如发现参赛人员弄虚作假、隐瞒年龄、违反本规程,经查属实的取消团体及个人比赛成绩。
(三)各参赛单位工作人员出现赛风赛纪问题,取消该参赛单位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取消该参赛单位相应大项或分项参赛资格。
十三、经费
各代表队食宿及交通费自理,裁判员、工作人员劳务费由组委会承担。
十四、安全管理
承办单位与赛事举办场馆共同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和执行“六个方案”,即赛事工作方案、安保工作方案、观赛保障方案、“熔断”工作方案、应急预案、紧急救治方案。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由银川市体育局、银川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奔跑吧·少年”2025年银川市青少年武术套路锦标赛报名表
(甲组)
单位(章): 领 队: 教练员: 电 话:
序 号 | 姓名 | 性 别 | 身份证号 | 户籍 所在 县区 | 学籍 所在 县区 | 长拳 | 刀术 | 剑术 | 棍术 | 枪术 | 42式 太极剑 | 42式 太极拳 | 传统拳术 | 传统器械 | 对练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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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电话:
注:1、在参赛项目下打“√”;传统项目需按照竞赛规程设项填写具体套路名称。
2、对练项目请在项目下标注编号(男女不得混合),例:王某某、赵某:11;李某、张某:22。
3、每名运动员最多报三项,本次比赛为单项赛事。
4、截止日期5月23日,逾期无效。
“奔跑吧·少年”2025年银川市青少年武术套路锦标赛报名表
(乙组)
单位(章): 领 队: 教练员: 电 话: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户籍所在县区 | 学籍所在县区 | 长拳 | 刀术 | 剑术 | 棍术 | 枪术 | 42式 太极剑 | 42式 太极拳 | 传统拳术 | 传统器械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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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填表人: 电话:
注:1、在参赛项目下打“√”;传统项目需按照竞赛规程设项填写具体套路名称。
2、对练项目请在项目下标注编号(男女不得混合),例:王某某、赵某:11;李某、张某:22。
3、每名运动员最多报三项,本次比赛为单项赛事。
4、截止日期5月23日,逾期无效。
“奔跑吧·少年”2025年银川市青少年武术套路锦标赛报名表
(丙组)
单位(章): 领 队: 教练员: 电 话:
序 号 | 姓名 | 性 别 | 身份证号 | 户籍 所在 县区 | 学籍 所在 县区 | 少年规定拳 | 初级 刀术 | 初级 剑术 | 初级 棍术 | 初级 枪术 | 32式 太极剑 | 24式 太极拳 | 传统拳术 | 传统器械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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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电话:
注:1、在参赛项目下打“√”;传统项目需按照竞赛规程设项填写具体套路名称。
2、对练项目请在项目下标注编号(男女不得混合),例:王某某、赵某:11;李某、张某:22。
3、每名运动员最多报三项,本次比赛为单项赛事。
4、截止日期5月23日,逾期无效。
“奔跑吧·少年”2025年银川市青少年武术套路锦标赛报名表
(丁组)
单位(章): 领 队: 教练员: 电 话: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户籍所在县区 | 学籍所在县区 | 初级 三路 | 初级 刀术 | 初级 剑术 | 初级 棍术 | 初级 枪术 | 32式 太极剑 | 八法五步 太极拳 | 传统拳术 | 传统器械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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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电话:
注:1、在参赛项目下打“√”;传统项目需按照竞赛规程设项填写具体套路名称。
2、对练项目请在项目下标注编号(男女不得混合),例:王某某、赵某:11;李某、张某:22。
3、每名运动员最多报三项,本次比赛为单项赛事。
4、截止日期5月23日,逾期无效。
附件6
“奔跑吧·少年”2025年银川市青少年
游泳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银川市体育局
银川市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
宁夏飞鱼产业有限公司
三、协办单位
银川市游泳协会
灵武市综合体育馆
四、比赛时间地点
比赛时间:2025年5月24日-25日
比赛地点:灵武综合体育游泳馆
五、参赛单位
各县(市)区文体、教体局,各中小学校、体育协会、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校外培训机构)。
六、竞赛项目与组别
(一)甲组(男子、女子):100米自由泳、100蛙泳、4×50米自由泳接力。
(二)乙组(男子、女子):100米自由泳、100米仰泳、100蛙泳、100米蝶泳、4×50米自由泳接力。
(三)丙组(男子、女子):100米自由泳、100米仰泳、100蛙泳、100米蝶泳、200米混合泳、4×50米自由泳接力。
(四)丁组(男子、女子):50米自由泳、50米仰泳、50蛙泳、50米蝶泳、4×50米自由泳接力。
七、参赛办法
(一)参赛年龄要求。
1.甲组: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2.乙组: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3.丙组: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4.丁组: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二)运动员参赛条件。
1.参赛运动员须具有银川市户籍或学籍,参赛时运动员须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没有身份证不得参赛)。
2.赛前须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身体健康检查报告(包括心电图)、意外伤害保险单(含比赛期间及往返途中,保额应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自愿参赛免责承诺书(须教练员、运动员及监护人签字)。
3.参赛单位为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持有游泳项目《宁夏回族自治区校外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设立核准书》;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必须持有在民政、市场监管、审批服务等部门颁发的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
4.接力项目每单位每组别男女各限报一队。
5.参赛单位必须对报名运动员的运动能力进行评估或测试,确保该运动员有能力顺利完赛,如出现运动员出发后因各种原因无法完赛的情况,将取消该代表队道德风尚奖、优秀教练员的评选资格。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和有关补充规定。 (二)每单位领队1名,教练员1名,每人限报2项(接力项目除外)。
(三)各单项进行一次性预决赛。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各项目比赛录取前8名,不足8人/队的项目减2录取,并颁发获奖证书;不足3人/队取消比赛。
(二)运动员获得前三名,向其1名主管教练员颁发“优秀教练员”证书;裁判员按照1:6的比例颁发“优秀裁判员”证书。
(三)比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按照各组参赛队伍1:5的比例进行评选并颁发奖牌。
十、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1.本次比赛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各参赛队于2025年5月20日晚上24:00前用微信扫描制定二维码进行报名,并根据提示填报个人信息和参赛项目,点击“2025年银川市青少年游泳锦标赛”,注册完成后使用账号登录报名。在报名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请随时与技术人员联系:高老师17753781280(微信同号)
2.本次比赛网上报名需填写报名成绩。
3.各参赛单位于2025年5月20日前,将参赛报名表下载(电子版和纸质加盖公章一式两份)、个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或学籍证明、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身体健康检查报告(包括心电图)、意外伤害保险单 (含比赛期间及往返途中,保额应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自愿参赛免责承诺书(须教练员、运动员及监护人签字)的复印件、发送指定邮箱并将纸质盖章材料报银川市游泳协会(地址:湖滨西街桃山巷8号,少年宫附近)。
联系人:王满红,联系电话:15209516167,邮箱996430554@qq.com。
(二)报到。
各参赛队于5月22日(周四)15:30到宁夏总工会三楼多媒体教室参加赛前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并提交三个月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身体健康检查报告、意外伤害保险单、自愿参赛免责承诺书、个人二代身份证或学籍证明、校外培训机构准入证书或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登记证书等材料原件交由资格委员会审查,资料不全不得参加比赛。
十一、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会成员、技术代表、裁判长和裁判员由组委会选调。
(二)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三)对比赛结果有异议者,须在本场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由领队或教练员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同时交纳申诉费500元。如申诉成功,退回申诉费,如申诉驳回,不予退还申诉费。
十二、兴奋剂及赛风赛纪
(一)兴奋剂违规处罚按《反兴奋剂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反兴奋剂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加强反兴奋剂教育工作,参加比赛的运动员、教练员、工作人员等,按照要求参加反兴奋剂学习。
(三)在比赛期间各参赛单位工作人员出现赛风赛纪问题,取消该参赛单位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取消该参赛单位相应大项或分项参赛资格。
十三、经费
各代表队食宿及交通费自理,裁判员、工作人员劳务费由组委会承担。
十四、安全管理
承办单位与赛事举办场馆共同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和细化“六个方案”,即赛事工作方案、安保工作方案、观赛保障方案、“熔断”工作方案、应急预案、紧急救治方案。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由银川市体育局、银川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奔跑吧·少年”2025年银川市青少年游泳锦标赛报名表
参赛单位(公章): 组别:
领 队: 教 练: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参赛项目 | |||||||||
50米 | 100米 | 200米混合泳 | 4×50米自由泳接力 | ||||||||||
自由 | 蛙泳 | 仰泳 | 蝶泳 | 自由 | 蛙泳 | 仰泳 | 蝶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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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7
“奔跑吧·少年”2025年银川市青少年
羽毛球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银川市体育局
银川市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
宁夏辉鲸体育科技有限公司
三、协办单位
银川市体育中心
宁夏九天网羽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四、比赛时间地点
比赛时间:2025年5月24日-25日
比赛地点:银川体育馆
五、参赛单位
各县(市)区文体、教体局,各中小学校、体育协会、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校外培训机构)。
六、竞赛项目与组别
甲组: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
乙组: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
七、参赛办法
(一)年龄要求
1.甲组:2008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2.乙组:2012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二)参赛条件
1.每个组别各单位限报一支代表队。
2.各单位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运动员20名。单项比赛每单位每项限报2人,每名运动员限报一项。甲、乙组队员不能跨组报名参赛。
3.参赛运动员须具有银川市户籍或学籍,参赛时运动员须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没有身份证不得参赛)。
4.比赛时须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身体健康检查报告(包括心电图)、意外伤害保险单 (含比赛期间及往返途中,保额应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自愿参赛免责承诺书(须教练员、运动员及监护人签字)。
5.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持有《宁夏回族自治区校外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设立核准书》;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必须持有在民政、市场监管、审批服务等部门颁发的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羽毛球协会最新审定的《羽毛球竞赛规则》和世界羽联的相关规定,发球的判罚执行《羽毛球竞赛规则》(2017)。
(二)赛制:单项赛采用三局两胜15分制,15封顶。
(三)其它。
1.每场比赛选手迟到超过5分钟作弃权论处(对方以21-0取胜),第一场比赛结束后,以后每一场比赛以上一场比赛结束的时间为开始的时间,以裁判员计时为准。
2.在比赛中选手如突发伤病,允许有不超过5分钟的治疗时间,如超过5分钟还不能参加正常比赛的,则作为该场比赛弃权处理(对方以21-当时已得分数取胜)。
3.比赛中运动员应服从裁判,有异议可通过裁判员向裁判长反映,裁判长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各项目比赛录取前8名,不足8人/队的项目减2录取,并颁发获奖证书;不足3人/队取消比赛。
(二)运动员获得前三名,向其1名主管教练员颁发“优秀教练员”证书;裁判员按照1:6的比例颁发“优秀裁判员”证书。
(三)比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按照各组参赛队伍1:5的比例进行评选并颁发奖牌。
十、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1.各参赛单位于2025年5月20日前将参赛报名单(电子版和纸质加盖公章一式两份)、个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或学籍证明、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身体健康检查报告(包括心电图)、意外伤害保险单 (含比赛期间及往返途中,保额应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自愿参赛免责承诺书(须教练员、运动员及监护人签字)的复印件发送指定邮箱,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所报人员一经确定不得更改,报名表报名后无故不参加比赛者,取消参赛单位比赛资格。
联系人:袁老师,联系电话:18795190305,邮箱:1184414923@qq.com。
2.报名时请提供每位运动员电子版原图照片。
(二)报到。
各参赛队于5月23日(周五)16:00到贺兰山体育场三楼会议室参加赛前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并提交三个月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身体健康检查报告、意外伤害保险单、自愿参赛免责承诺书、个人二代身份证或学籍证明、校外培训机构准入证书或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登记证书等材料原件交于资格委员会审查,资料不全不得参加比赛。
(一)仲裁委员会成员、技术代表、裁判长和裁判员由组委会选调。
(二)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三)对比赛结果有异议者,须在本场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由领队或教练员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同时交纳申诉费500元。如申诉成功,退回申诉费,如申诉驳回,不予退还申诉费。
十二、兴奋剂及赛风赛纪
(一)加强反兴奋剂教育工作,参加比赛的运动员、教练员、工作人员等,按照要求参加反兴奋剂学习培训。
(二)在比赛期间如发现参赛人员弄虚作假、隐瞒年龄、违反本规程,经查属实的取消团体及个人比赛成绩。
(三)各参赛单位工作人员出现赛风赛纪问题,取消该参赛单位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取消该参赛单位相应大项或分项参赛资格。
十三、经费
各代表队食宿及交通费自理,裁判员、工作人员劳务费由组委会承担。
十四、安全管理
承办单位与赛事举办场馆共同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和执行“六个方案”,即赛事工作方案、安保工作方案、观赛保障方案、“熔断”工作方案、应急预案、紧急救治方案。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归银川市体育局、银川市教育局所有。
“奔跑吧·少年”2025年银川市青少年羽毛球锦标赛报名表
参赛单位(公章): 组别:
领 队: 教 练: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组别 | 身份证号 | 户籍所在 | 男单 | 女单 | 男双 | 女双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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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8
比赛名称:“奔跑吧·少年”2025 年银川市青少年锦标赛
项 目: 运动员姓名: 身份证号:
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以下情况均真实可靠:
1.本人全面了解并同意遵守大会所制定的各项竞赛规则、规程、规定、要求及采取的措施。
2.本人完全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并确认自身身体和精神健康状况良好,具备参赛条件,已为参加比赛做好充分准备。
3.本人愿意承担比赛期间发生的自身意外风险责任,且同意对于非大会原因造成的伤害等任何形式的损失大会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
4.本人同意接受大会在比赛期间提供的现场急救性质的医务治疗,但在离开现场后,在医院救治等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本人负担。
5.本人承诺以自己的名义参赛,参赛者个人信息真实。如出现冒名顶替所发生的意外情况,其后果均由本人自行承担。
6.本人已为本人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本队(人)均予以认可发生意外由保险理赔,免除大会及其他参赛者的责任。
7.本人及监护人已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以上内容,且对上述所有内容予以确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教练员: 监护人:
参赛日期(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