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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005541882361/2025-00075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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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体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5-07-11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体育局 | 发布日期: | 2025-07-11 |
名 称: | 关于举办2025年全国体育传统特色学校乒乓球比赛(小学组)的通知 |
各相关单位:
按照《中国乒乓球协会中国学生体育联合会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体育特色传统学校乒乓球比赛竞赛规程的通知》《2025年全国体育传统特色学校乒乓球比赛(小学组)参赛通知》要求,2025全国体育传统特色学校乒乓球比赛(小学组)定于2025年7月19日至22日在银川市举办,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责任分工抓好落实。
附件:1.2025年全国体育传统特色学校乒乓球比赛(小学组)实施方案
2.2025年全国体育传统特色学校乒乓球比赛(小学组)团体前四名学校名单
3.2025年全国体育传统特色学校乒乓球比赛(小学组)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
银川市体育局
2025年7月11日
附件1
2025年全国体育传统特色学校乒乓球比赛
(小学组)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乒乓球协会
中国学生体育联合会
承办单位:宁夏社会体育服务中心
银川市体育局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宁夏体育馆
宁夏乒乓球协会
兴庆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二、竞赛时间、地点
(一)比赛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7月19日-22日
2.地点:宁夏体育馆
(二)报到时间及地点
1.中国乒乓球协会选派的竞赛工作人员、裁判长团队于7月16日14:00前报到。
2.各参赛队、裁判员于7月17日14:00前报到。
3.地点:宁夏唐淇酒店
三、竞赛规模
比赛规模:300人
四、工作机构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本次比赛顺利开展,成立比赛工专班(比赛结束后自行撤销),成员如下:
主 任:王 琛 中国乒乓球协会青少部负责人
种 青 中国学生体育联合会中小学竞赛部副主任
雍志存 宁夏社会体育服务中心主任
李银海 银川市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主任:李振军 宁夏体育馆馆长
刘彦琴 银川市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智勇 宁夏乒乓球协会副会长
成 员:胡金格 中国乒乓球协会青少部干部
张瑜婷 银川市体育局竞技体育科科长
杨 亮 银川市体育局群众体育科科长
陈明曌 兴庆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局长
张 立 大会裁判长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银川市体育局,负责本次比赛的组织、协调工作,同时另设综合协调组、宣传报道组、舆情处置组、安全保障组、交通运输组、医疗救护组、竞赛保障组。具体分工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
牵头单位:银川市体育局
配合单位:兴庆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宁夏乒乓球协会
职 责:负责活动方案、应急预案的审定、报备、印发; 负责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工作;负责邀请各级领导、嘉宾;起草领导致辞、比赛主持词等材料;负责制定比赛相关手册,组织对接各项比赛前期筹备工作。负责联系协调志愿者,做好赛事期间服务保障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二)竞赛保障组
牵头单位:银川市体育局
配合单位:宁夏体育馆、宁夏乒乓球协会
职 责:负责赛事各代表队运动员的报名、报到,秩序册、奖牌证书等制作;全面承担竞赛组织工作;负责裁判员选调工作。协调各相关部门开展竞赛组织筹备工作;负责竞赛场地布置与协调;负责召开领队、教练、裁判联席会议,负责抽签等工作;负责处理比赛期间各类赛风赛纪问题;负责颁奖环节的组织、起草议程、主持词等工作;起草成绩册、秩序册;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宣传报道组
牵头单位:银川市体育局
配合单位:兴庆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职 责:负责在宁夏日报、银川发布、银川新闻网等当地主流媒体与国内其他主流媒体上,利用各种渠道做好此次活动期间宣传工作。
(四)舆情处置组
牵头单位:银川市体育局
配合单位:兴庆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宁夏乒乓球协会
职 责:负责网络舆情监测及协调处置工作,加大相关话题监测力度,对相关舆情信息实施“全天候+重点时段”“人工+大数据”精准全面排查,做到舆情线索早发现、早转办、早处置。
(五)安全保障组
牵头单位:银川市体育局
配合单位:宁夏体育馆、兴庆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职 责:负责向比赛所在地公安部门报备比赛情况,做好比赛期间相关场地的安全保卫、维持现场秩序工作;制定各项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疏散避难点设置,检查舞台搭建;负责比赛期间参赛队员住宿酒店食品安全检查留样。
(六)接待组
牵头单位:银川市体育局
配合单位:兴庆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职 责:负责比赛期间运动员、裁判员、工作人员的接待服务;做好运动员、裁判员、工作人员食宿保障工作;负责做好酒店菜品留样工作;做好运动员、裁判员酒店至赛场往返交通保障工作。
(七) 医疗救护组
牵头单位:银川市体育局
配合单位:兴庆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职 责:负责赛事医护人员、医疗救护车及应急药品和相关物品配置等医疗保障工作。
五、竞赛项目
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六、参赛资格
(一)参赛学校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级或省级体育传统特色学校/体育项目学校称号的全日制普通中小学
2.无国家级或省级体育传统特色学校/体育项目学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推荐辖区范围内的优秀乒乓队所在学校组队参赛
3.赛事承办单位所在地级市体育局或教育局推荐的重点中小学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参赛学校正式学籍的学生;
(三)每个团体的参赛运动员须是同一所学校的学生;
(四)运动员年龄限制。
2012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
七、参加办法
(一)在中国乒乓球协会会员服务中心完成2025年度全国体育传统特色学校注册的学校和运动员可报名参赛报名组队由各省(区、市)体育主管部门推荐,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每个省(区、市)在每个组别至多推荐男、女各2支参赛队
获得2024年全国体育传统学校乒乓球比赛各组别前4名的学校可不占推荐名额直接参赛(名单见附件1)。赛事承办单位所在地级市体育局或教育局可各推荐1所或共同推荐不超过2所重点小学参加比赛。
(三)报名队名应为“省市+学校名”全称,并提供不超过6个字的简称
每个团体限报男、女各4名运动员,男、女队各1名教练员。各组别的参赛学校还可再报1名领队。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需提交加盖所在学校公章的参赛运动员本人学籍证明(学籍卡原件或教育部门官网可查询的学籍信息证明)、第二代身份证扫描件、参赛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复印件;
2.报名时请按运动员技术水平由高至低排列,抽签时以报名顺序为依据;
3.团体比赛不能少于3人,团体报名的4名运动员均可以参加单打比赛。
八、竞赛办法
(一)团体比赛采用新斯韦思林杯赛制
团体比赛采用五场三胜制,比赛顺序为:A-X;B-Y;C-Z;A-Y;B-X,团体赛中的每场比赛采用五局三胜制,每局比赛11分。
(二)团体和单打比赛均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小组循环赛,第二阶段为淘汰赛。单打比赛除半决赛和决赛为七局四胜制之外,其他均为五局三胜制。
(三)竞赛执行规则
比赛执行中国乒乓球协会审定的《乒乓球竞赛规则(2022)》。
(四)注意事项
单打比赛决出前32名;团体比赛中,半决赛失利的队伍,将并列为第3名,四分之一比赛失利的队伍,将并列为第5名。
九、本次比赛将进行球拍检测
十、本次比赛设置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见附件2)
十一、录取名次与奖励
获得各项目比赛前三名的运动员,颁发奖杯和奖牌 (对应金、银、铜牌),以及获奖证书;获得各项目比赛第四—第八名的,颁发获奖证书。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的单位颁发奖牌。
十二、报到
(一)抵达赛区报到须提交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
2.学籍卡复印件;
3.参赛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据复印件;
4.运动队提交由领队本人签名和单位盖章的《参赛承 诺书》。
(二)报到时间
1.中国乒乓球协会选派的竞赛工作人员、裁判长团队于7月16日14:00前报到。
2.各参赛队、裁判员于7月17日14:00前报到。
(三)报到地点
各参赛队教练员、运动员于7月17日17:00前持有效证件到以下酒店报到,请各代表队教练员提前联系确认报到地点,报到地点:1.宁夏唐淇酒店(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银盛路长城花园28号);2.绿洲饭店(地址 :宁夏银川市解放西街33号-4号);7月17日12:00前报到费用自理。
十三、裁判
裁判长团队及骨干裁判由中国乒乓球协会统一选派, 裁判员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商省级裁判管理单位选派并报中国乒协批准。
附件2
2025年全国体育传统特色学校乒乓球比赛(小学组)
团体前四名学校名单
名次 | 男子团体 | 女子团体 |
1 | 黄石市广场路小学 | 正定县实验学校 |
2 | 石家庄市和平西路小学 | 上海市宝山区杨泰实验小学1队 |
3 | 正定县实验学校 | 博兴县实验小学 |
东莞市横沥镇中心小学 | 黄石市广场路小学 |
附件3
2025年全国体育传统特色学校乒乓球比赛
(小学组)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
为倡导良好的体育道德风尚,营造风清气正、积极向上的赛场氛围,特制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
一、评选对象
2025年全国体育传统学校乒乓球比赛(小学组)各参赛运动队。
二、评选条件
(一)严格遵守执行2025年全国体育传统学校乒乓球比赛(小学组)竞赛规程及相关的规定。
(二)运动队能够树立正确的参赛观,自觉遵守公平竞争的原则,严格执行赛会的相关规定和纪律要求。
(三)运动队能够树立良好的赛风,服从安排、听从指挥,严格遵守竞赛纪律和申诉程序要求,主动加强对工作人员、运动员的教育和管理,赛风赛纪情况良好。
(四)运动员能够认真遵守赛场纪律,尊重对手、尊重裁判,在比赛中顽强拼搏,胜不骄,败不馁,体现出良好的体育道德风尚。
(五)比赛中出现以下行为的,将视情况取消运动队的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
1.在运动员年龄和资格上弄虚作假的;
2.违背体育道德,操纵比赛或虚假比赛的;
3.在比赛中故意干扰或影响他人正常参赛的;
4.为谋求不正当参赛利益,向组委会工作人员、技术官员、裁判员等赠送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或安排宴请、高档娱乐等消费活动的;
5.不服从裁判员判罚,指责、谩骂、攻击裁判员,干扰裁判员正常执裁的;
6.故意拖延比赛时间,闹赛、罢赛、无故弃权、拒绝领奖,不服从管理,扰乱赛场秩序的;
7.辱骂对手、打架斗殴、故意伤人,发表涉及地域或民族歧视言论的;
8.不尊重观众,对观众有不礼貌言行,造成恶劣影响的;
9.发表不实或虚假言论,误导媒体和公众,或诱导、组织观众滋事闹事、干扰比赛的;
10.因管理不到位或应急处置不当,造成重特大安全事故的;
11.其他影响赛会形象或比赛正常进行的行为。
三、评选办法
评选工作由大赛组委会负责。各参赛队、裁判长团队可根据实际情况推选具备条件的运动队。
四、评选名额
运动队的评选要按照评选条件的相关规定,由组委会根据项目特点和具体情况确定评选名额。各组别男、女运动队的评选比例原则上为5:1。
五、奖励办法
(一)在颁奖仪式上宣布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的代表队名单 。
(二)成绩册中公布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运动队名单,并授予奖牌。
六、评选活动注意事项
(一)组委会在评选工作中要加强对体育道德与精神的宣传教育,将评选活动与赛时教育管理结合起来。
(二)评选工作应把重点放在运动队,通过评选活动,促使各代表队在抓好训练、比赛的同时,注重抓好运动队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三)评选工作要注意赛场表现和赛场外行为相结合,运动技术水平和赛场作风相结合,要有利于运动队之间、运动员之间的团结,促进体育道德水平和运动技术水平的共同提高。
(四)评选结果应在本组别最后一天比赛结束后揭晓,不得提前或推后。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