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 长者版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体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规划计划工作总结

索 引 号:116401005541882361/2022-00119 发布日期:2022-04-19
发布机构: 银川市体育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体育局 银川市教育局
名 称:银川市体育局 银川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银川市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银川市体育局 银川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银川市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相关单位:

《银川市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实施方案》已经2022年3月10日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银川市体育局           银川市教育局

                                                  2022年4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自治区体育局、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宁体发〔2021〕6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学校体育工作

1.开齐开好体育课。全面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围绕课程目标和运动项目特点,精选教学素材,丰富教学资源,逐步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的学校体育教学模式,教会学生科学锻炼、掌握健康知识,加强对近视眼、肥胖症、脊柱侧弯等青少年健康问题干预。指导学生掌握跑、跳、投等基本运动技能和足球、篮球、排球、田径、游泳、体操、武术、冰雪运动等基础体育项目运动技能,帮助学生掌握1至2项体育技能,提高学生视力、力量、速度、耐力、灵敏、柔韧等身体素质。鼓励基础教育阶段学校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责任单位:市体育局、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广泛开展课外活动。支持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内容优先安排体育项目。由体育、教育部门确定统一收费标准,建立体育社会组织有偿承接课外活动机制。鼓励体育院校学生志愿开展课外活动,广泛举办体育冬夏令营,让学生的假期动起来。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军训。(责任单位:市体育局、教育局、发改委、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打造优势特色品牌。各县(市)区根据自身特点积极推广田径、游泳、体操等基础项目,足球、篮球、排球等集体项目,乒乓球、羽毛球、射击、射箭、攀岩、轮滑等特色项目,大力普及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每个县(市)区大力普及推广至少6个以上竞技体育项目。深化活动品牌创建,支持各县(市)区积极打造具有区域特色和优势的青少年活动品牌,争取做到班班有项目、校校有特色、县(市、区)县(市、区)有品牌,做大做强优势项目,全面融入体育教学、训练、竞赛机制。(责任单位:市体育局、教育局、市民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大力普及冰雪运动。开展冰雪进校园活动,大力普及冬奥知识、冰雪运动知识,借助冰上亲子活动、冰上龙舟、雪地足球等活动,开展冰上运动技能教学。通过观摩体验,开展轮滑、滑轮等运动,帮助学生了解、参与冰雪项目。适时举办青少年冰雪项目赛事活动,推动冰雪项目后备人才培养。(责任单位:市体育局、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推进学校运动队建设。广泛建立学校运动代表队。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加大投入和保障力度,组建高水平运动队。对训练成绩优异的学校,体育、教育部门在教师、教练员评优和培训等方面予以激励支持。制定政策,对运动员、教练员伙食、服装、参赛以及课外训练、组织竞赛等给予补贴。(责任单位:市体育局、教育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创建校内学生体育组织。支持高中、人数较多的初中、小学成立体育俱乐部,乡镇、行政村等人数较少的学校成立体育兴趣小组。鼓励班主任、体育教师兼职校内学生体育社团负责人,培养学生锻炼意识。(责任单位:市体育局、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严格体育水平测试。落实自治区中考体育测试内容、方式和计分方法的相关政策,落实2024年起中考体育分值提升至70分任务,将初中学生平时体质健康水平测试成绩纳入中考体育考试分值。落实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科目考试要求,各县(市)区先期试点,稳步推进。高校(高职)严格执行国家体育测试标准。(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8.健全学校体育评估督导体系。落实国家学校体育相关法律,严格执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推动体育、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的统筹协调。体育部门会同教育、卫生健康部门加强对学校体育教学、课余训练、竞赛、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的评估、指导和监督。(责任单位:市体育局、教育局、卫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9.加强高校体育专业合作。发挥银川高校集群优势,支持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等高校加大体育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加强与宁夏体育职业学院的联系,在高水平运动员继续深造及教练员、裁判员培训等领域广泛开展合作。成立体育专业大学生人才实习基地,加强与基层学校合作,每年提供一定数量岗位,安排实训实习。(责任单位:市体育局、教育局、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完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

10.统一赛事组织管理。体育、教育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学生体育赛事,建立分学段(小学、初中、高中)、跨区域(校际、县域、市级、自治区级)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各学校要利用课余时间组织校内比赛、周末参加校际比赛、假期参加跨区域比赛。逐步建立体育、教育部门互通共用的注册管理机制,信息共享、资格互认,创造公平公正的竞赛环境。(责任单位:市体育局、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1.搭建稳定赛事平台。体育、教育部门联合选拔组队,完成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备战参赛任务。成立银川代表团,体育、教育部门共同组织参加自治区全运会。各县(市)区体育、教育部门按照赛事计划,参加每年度银川市及自治区青少年锦标赛及学生运动会、校园足球联赛等规定赛事。各县(市)区教育、体育部门定期举办本地校园足球、篮球、排球、田径等单项学生运动会和校际比赛。(责任单位:市体育局、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2.支持单项体育协会办赛。鼓励单项体育协会发挥专业性、权威性作用,积极创办高水平青少年赛事,在体育传统特色学校、体校和体育社会组织等范围内,组织形式多样的竞赛活动。鼓励有能力的协会(体育俱乐部)承办、协办自治区级及全国性青少年学生足球、篮球、冰雪等赛事活动。(责任单位:市体育局、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3.落实学生运动水平等级制度。加强运动水平等级认证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在校学生运动水平等级认证标准,规范运动员等级网上申报流程,实行运动员赛事等级信息公开制度。(责任单位:市审批服务管理局、体育局、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4.完善奖励激励机制。我市学生参加全国运动会、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全国单项锦标赛等,获得奖牌和录取名次的,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参加自治区全运会、青少年锦标赛、全区学生运动会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运动员及教练员,各县(市)区也要给予奖励,并在升学、人才流动等方面提供保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体育局、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加强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建设

15.创建体育传统特色学校。整合原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体育特色学校,由体育、教育部门联合评定银川市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共同完善体育传统特色学校的竞赛、师资培训等工作。结合“一校一品”“一校多品”,落实自治区“521”模式,即按照5所小学、2所初中、1所高中的比例,发展体育传统特色学校。体育、教育部门建立部门联动的评估考核制度,每两年进行一次评估命名。(责任单位:市体育局、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6.努力提高建设质量。以县(市)区队校办、命名业余体校分校等方式,支持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建立高水平运动队,落实场地设施、训练经费、集训和教练指导工作。冬夏令营向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倾斜,实施体育项目技能培训,并提供专业体育训练和指导。(责任单位:市体育局、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深化体校改革

17.完善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实施竞技体育“十百千工程”,即打造10名全国冠军,100名优秀教练员和1000名高水平运动员(二级以上运动员)。加快推进业余训练体系建设,推进市本级与各县(市)区业余体校协调、高质量发展,健全完善各县(市)区建设青少年体育训练中心。围绕自治区竞技体育发展方向,巩固银川市体校精英队员培训体系,重点发展田径、射击、射箭、足球、篮球、排球、冰雪等项目。各县(市)区体育中心(业余体校)结合自身传统,确定2至5个优势项目,打造县(市)区品牌。(责任单位:市体育局、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8.深化各级竞训单位间协作。树立银川体育发展命运共同体意识,理顺市本级体校与各县(市)区竞训机构之间的关系。参加全国性赛事,由市体育局统筹组队,各县(市)区输送队员情况纳入考评依据,在资金、教练员等方面予以支持;参加自治区赛事,组建银川代表团,均衡分布各县(市)区优势项目,确保银川竞技体育领头雁地位。建立灵活的运动员交流机制,确保运动员在县域范围内合理流动,落实培训补偿政策,切实保障“谁培养谁受益”。(责任单位:市体育局、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9.拓展业余体校功能。支持各级各类体校(体育中心)与中小学校合作,为学校运动队提供场地设施、师资力量等,增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活力。鼓励体校(体育中心)面向社会提供体育培训、教学和指导等,充分发挥体校资源的价值与作用。(责任单位:市体育局、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保障体校教师待遇。确保体校教师在职称评定、继续教育、教练员培训等方面相应享受与当地普通中小学校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同等待遇,合理保障工资薪酬。落实体校运动员、教练员训练服装、伙食补助、参赛和培训经费等政策。(责任单位:市体育局、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1.鼓励体校教练员参与课外教学活动。严格执行“双减”政策,体育、教育、财政、人社部门共同制定补助薪酬标准,鼓励体校和各县(市)区竞训部门注册教练员参与学校竞赛训练和课外体育活动,为学生提供专项运动技能培训服务,并按规定领取报酬。(责任单位:市体育局、财政局、人社局、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2.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完善文化教育、拓展办学方向,持续深化体校与当地中小学校合作办学机制,按照规定配齐配足配优文化课教师,提供更好教育资源,结合运动员参加日常训练、外出比赛实际,设计多样教学方式,创造更好教育条件。(责任单位:市体育局、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发挥体育社会组织作用

23.鼓励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发展。加快社会体育俱乐部发展,依托银川市体育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在场地、赛事、培训等方面提供支持,提高自身生存能力和体育训练水平。体育、教育部门共同制定社会体育俱乐部进入校园的准入标准,明确收费标准,建立各体育项目俱乐部名录,引导学校与俱乐部双向选择、自主合作,为学校体育和青少年提供体育服务。(责任单位:市体育局、教育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4.引导体育社会组织规范运营。加快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扶持、管理、服务和监督体系建设。鼓励社区、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各类主体积极创办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充分利用自身资源优势,面向青少年提供公益性体育供给服务。开展星级评定工作,引领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健康持续发展。(责任单位:市体育局、教育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5.激发体育社会组织活力。鼓励通过政府向体育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方式,为缺少体育师资的中小学校提供体育教学和教练服务。鼓励各级体育部门、教育部门和体育单项协会将更多赛事活动交由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承办,支持其在培养优秀体育人才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责任单位:市体育局、教育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大力培养体育教师和教练员队伍

26.配齐学校体育教师。教育部门组织专场招聘,优先安排优秀退役运动员到中小学担任体育教师、教练员。支持中小学建立体育专业大学生实习基地,探索小学阶段文化课教师兼任体育教师等举措,解决学校阶段性、结构性体育教师、教练队伍不足问题。(责任单位:市体育局、教育局、人社局、编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7.提升体育教师专业能力。制定各级各类体育教师、教练员培训计划,定期开展轮训工作,切实提高体育教学能力。依托国内体育高校、宁夏体育职业学院等院校,对体育教师进行运动项目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教练水平。选拔各类体育教师、大学生、体育爱好者担任体育竞赛裁判工作,提高综合素质。(责任单位:市体育局、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8.设立学校教练员岗位。支持大中小学校设立专兼职教练员,服务学校运动队建设。允许体育教师、教练员岗位双向交流。把教练员纳入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畅通职称评定渠道。完善学校教练员评价激励机制,对培养输送运动员、取得运动成绩等进行全面考核,形成完善的职业发展空间机制。(责任单位:市体育局、教育局、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强化政策保障

29.畅通优秀运动员升学渠道。体育、教育部门联合制定体育特长评价、升学保障等政策,各县(市)区建立“一条龙”人才培养体系,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程序选拔一定比例的优秀学生运动员由小学、初中、高中组成对口升学单位,开展相同运动项目训练。增加足球、篮球、排球、田径、游泳等项目特长生名额,支持体育传统特色学校招收精英队员。(责任单位:市体育局、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0.加强场地设施共享利用。支持各类体育场地设施向青少年免费低收费开放,将为青少年提供日常训练和赛事活动场地等情况纳入公共体育场馆综合评价体系。鼓励存量土地和房屋、绿化用地、地下空间、建筑屋顶等兼容建设青少年体育场地设施。已建成且有条件的学校要进行“一场两门、早晚两开”体育设施安全隔离改造;新建学校规划设计的体育设施要符合开放条件。鼓励各学校“用场地换服务”,引入体育社会组织,为学生提供更多公益性体育服务。(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1.加大专项经费投入。各级政府调整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合理安排体教融合预算经费并纳入到学校日常经费支出,增强保障力度,确保工作落到实处。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学校体育发展,吸引社会捐赠,多渠道增加投入。(责任单位:市教育局、财政局、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2.营造青少年体育良好氛围。发挥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特别是新媒体作用,加强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校园体育等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吸引更多青少年积极参与。推动体育文化进校园,鼓励家长积极参与青少年体育文化活动,培养家庭体育文化、营造体育锻炼氛围。强化体教融合示范引领,推广传播典型经验做法。(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新闻传媒集团、团市委、体育局、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八、加强组织实施

33.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建立青少年体育工作联席机制,由市政府办、体育局、教育局牵头,宣传部、团市委、发改委、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税务局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制度。明确重点工作、职责分工,定期召开会议,协调推进工作。联席办公室设在体育局,承担日常工作。各县(市)区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研究情况,解决问题。(责任单位:市体育局、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4.压实地方责任。落实国家体育相关法律和学校体育标准,把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指标纳入各县(市)区政府考核体系,通过政策引导,充分调动地方推进体教融合的积极性。(责任单位:市体育局、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5.加强联合督导。建立健全联合督导机制,完善评价办法和评价标准。根据体教融合任务,联合组织开展重点任务实施情况年度专项评估。对体教融合中涉及全民健身、竞技体育的相关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对执行不力的严肃追责。(责任单位:市体育局、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