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内容快速切换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部门文件
索 引 号: | 640100-119/2017-04242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发布机构: | 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 成文日期: | 2017-06-06 |
责任部门: | 市文广局综合处 | 发布日期: | 2017-06-06 |
名 称: | 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通知 |
各县(市)区文广(文体)旅游局、局属各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以下简称《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于2016年12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2017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切实做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根据文化部、宁夏文化厅部署要求,结合我市文化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保障。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在文化领域的重要实践,是我国文化领域一部重要的基础性法律,对各级政府提高依法治文、依法兴文能力,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市)区文化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学习宣传贯彻作为2017年及今后的重点工作,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有关工作情况,认真组织安排部署。要研究制定专门的工作方案,创新形式,丰富内容,明确责任要求,调动各级文化资源力量,扎实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市图书馆、文化艺术馆要切实发挥龙头作用,根据职能职责,认真组织安排,带动全市各级图书馆、文化馆、街道乡镇文化站、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二、抓好学习培训。各县(市)区文广(文体)旅游局和机关各处室、相关直属单位要全面深入学习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系统培训计划,采取举办专题培训班、召开主题报告会、邀请专家辅导、开展专题研讨、购置配发图书资料等形式,加大培训力度,使全市广大干部职工深刻领会、熟练掌握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市图书馆、文化艺术馆及各县(市)区文广(文体)旅游局要将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纳入2017年度基层文化队伍培训课程,安排重点班次,并依托文化共享工程、图书馆公开课、“银川市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平台”等平台开展网络培训,切实提高广大基层文化队伍的学法用法意识和依法治文水平。市文广局拟于5月下旬组织全市文化系统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专题培训班。
三、开展普法宣传。切实落实文化普法的宣传教育责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将《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学习宣传纳入2017年普法工作重点,营造社会良好法治环境。要充分发挥普法工作中文艺人才队伍的人才优势和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阵地优势,结合“4.23”世界读书日、“5.18”国际博物馆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12.4”国家宪法日和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寓法于艺、寓法于乐。要充分利用传统平面媒体、广播电视媒体,以及网络、移动终端等新兴媒体开展多方位的集中宣传和解读,有条件的单位要在官方门户网站或者官方微博、微信等开设学习专栏。
四、推进重点任务。各县(市)区文广(文体)旅游局要把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贯彻落实与2017年的重点工作任务紧密结合,加快推进年度各项工作。加快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建设10分钟文化服务圈,按照时间进度要求,完成30个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20个图书馆漂流岛、20个示范性农民文化大院、20个广场民族健身舞示范点建设任务。加强优质公共文化产品供给,打通公共文化最后一公里,组织送戏下乡文艺演出1000场以上,开展“湖城之夏·广场文化季”等广场演出1000场,举办国际黄河艺术节、国际青年戏剧节、贺兰山文化节等重大文化惠民活动。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大力实施文化引领计划,开展文化扶贫工程。进一步深化改革,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等相关改革任务。
五、总结典型经验。及时发现和总结基层涌现出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精心培育一批学法、普法、守法、执法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通过书面交流、座谈研讨等方式,交流推广先进经验,推动形成全市深入学习、广泛宣传、积极探索的生动局面。充分发挥国家首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城市表率示范作用,坚持以党委、政府为主导,推动实现法律学习宣传网络的基层全覆盖,为加快构建全市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探索新路径,取得新成果。
六、加强督导考核。按照文化部安排,2017年下半年将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执法监督工作。我市也将组成工作督查组,对各县(市)区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对地方各级政府履行保障职责情况、文化部门推进业务建设情况、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和开展服务情况、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使用情况等进行督查。各县(市)区文广(文体)旅游局要配合文化部、自治区、银川市的督查工作,对本地督查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及时开展自评自查和对乡镇(街道)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对落实不力的,及时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切实维护法律严肃性。
各县(市)区文广(文体)旅游局、局属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全面统筹、周密部署,切实做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实施的各项工作。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有关情况和工作建议,请及时报送市局文化处,并于2017年6月中旬报送上半年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贯彻落实情况总结。
联系电话:6889040
电子邮箱:sjwhc828@126.com
银川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7年5月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