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 长者版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部门文件

索 引 号:640100-119/2021-00158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成文日期:2021-10-19
责任部门: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发布日期:2021-10-19
名 称:关于做好当前银川市文化旅游行业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关于做好当前银川市文化旅游行业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县(市)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局属各单位、相关企业:

近日甘肃、内蒙、陕西等周边省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特别是银川市确诊1名新冠肺炎病例与内蒙古额济纳旗和甘肃兰州多名新冠肺炎确诊人员行动轨迹重合,进一步增加了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风险,结合我市前疫情防控形势,为了做好文旅行业领域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局属各单位、相关企业要高度重视、保持警惕、及时掌握疫情动态,熟悉关键环节,不断健全常态化精准防控和疫情应急处理有机结合,切实筑牢基层疫情防控第一道防线。

二、银川市文旅系统暂停举办线下大型活动,大型活动规模界限暂定为50人,50人以下由举办单位负责,做好疫情防控措施;50人以上活动一律暂停。确需举办的按照现行活动审批权限审批,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对审批同意的活动主办方和组织方要强化疫情防控各方责任,严格落实人员排查健康,监测个人防护和通风消毒等措施,做好突发情况应急处置疫情波及的重点区域人员不得参加有关活动。

三、做好景区、农家乐等旅游场所疫情防控工作。景区要通过宣传广播、电子屏等提醒、提示系统,常态化宣传疫情防控常识,提高游客和工作人员疫情防范意识。要认真落实“一米线”、测温、验码和“限量、预约、错峰”等措施,游客进入景区必须预约、戴口罩,人与人保持一米间距,乘坐景区电瓶车、游船时隔位就坐,不扎堆,不聚集。室内场所和交通工具、电梯轿厢等密闭空间要经常性通风消毒。全市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点、农家乐和民宿等旅游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本通知落实。

四、文化旅游行业系统干部职工要坚决落实非必要不离银的决定,确有离银需求的需报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并做好个人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五、按照发生疫情后,抢抓控制疫情“黄金24小时、关键72小时、重点头7天”的要求,暂局行业系统图书馆、美术馆、文化艺术馆、银川文化博览中心、银川艺术剧院等公共文化场所服务活动,暂不接待服务对象暂停影剧院、网吧、歌厅、KTV、游艺场所等有关公共场所的运营活动。

以上要求暂停服务(运营)场所至本次疫情处理结束,银川市内再无新增确诊病例或阳性人员14日后不再执行。

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2021年10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