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内容快速切换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部门文件
索 引 号: | 11640100MB1853128N/2023-00086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发布机构: | 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 成文日期: | 2023-05-22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 发布日期: | 2023-05-29 |
名 称: | 关于在全市范围开展2023年星级乡村旅游示范点、旅游民宿评定与复核工作的通知 |
各县(市)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根据年度重点工作安排,本着“成熟一批、推荐一批、评定一批”的原则,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拟组织开展2023年度星级乡村旅游示范点、旅游民宿质量等级评定与复核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市文旅行业市场主体发展质量。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和复核范围
(一)评定范围。2023年由各县(市)区推荐申报的乡村旅游示范点、旅游民宿。
(二)复核范围。2021年前由自治区、银川市评定的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农家乐和乡村旅游示范点。2022年来由自治区、银川市评定的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旅游民宿。
二、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2023年5月30日前,各地积极推动本地区有条件的涉旅企业开展标准化质量等级建设,积极申报相应类型的质量等级,进一步扩大我市星级乡村旅游示范点、旅游民宿规模和整体质量。
(二)实施阶段。2023年5月底-6月中旬,根据各县(市)区推荐情况,组织实施星级乡村旅游示范点、旅游民宿的评定与复核工作。
(三)公布结果。2023年8月,形成评定与复核结果并向社会公示。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工作。各县(市)区要认真组织开展相关评定和复核工作,督促相关单位开展自评,对照标准、明确举措、落实整改,切实维护品牌形象,不断提升我市旅游服务管理水平。助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二)严把工作标准。各县(市)区要认真组织申报资料的准备工作,按照国家、自治区、银川市星级乡村旅游示范点及旅游民宿相关标准要求,严把初评和复核关,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按照标准和相关规定作出处理。
(三)提高工作效率。各县(市)区要把握工作时限要求,按照申报流程和报送要求,5月26日前将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材料报送至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产业发展科(邮箱:nxycwhcy@163.com)。
附件:1.宁夏乡村旅游示范点评定标准
2.银川市旅游民宿等级评定管理办法
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2023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