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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0001434911640100MB1853128N/2025-00103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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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 成文日期: | 2025-08-26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 发布日期: | 2025-08-26 |
名 称: | 关于印发《银川市营业性演出奖补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 |
各县(市)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各相关文化旅游企业:
《银川市营业性演出奖补实施细则(修订)》已经市文化旅游广电局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2025年8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营业性演出奖补实施细则(修定)
为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挥好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根据《银川市提振消费若干措施》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奖补对象
自2025年1月1日起,在我市组织举办单场观众7000人(出票)以上大型演唱会、音乐节活动等演出的举办主体。
二、申报条件
1.《营业执照》《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演出经纪人资格证》等各类证照齐全。
2.经文旅行政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审批,在我市举办且单场观众7000人(出票)以上的营业性演出,连续演出超过2场的,按照单场最高进行申报。
3.申报企业须依法依规经营,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意识形态主体责任。自觉抵制违法失德艺人和违法失德行为,无意识形态问题、无重大投诉事件、无重大网络舆情事件、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无重大违法犯罪及严重失信记录。
4.在演出经营活动中,无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逃税、假唱等问题。
三、奖补标准
每站次营业性演出活动,按照总规模进行奖补。奖补评价分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部分,经济效益评价占比为70%,社会效益评价占比为30%。
(一)经济效益评价
1.观众规模7000人(含)-15000人。奖补金额为21万元至35万元。
序号 | 宁夏外观众占比 高于% | 总售票收入 (万元) | 奖补金额 (万元) |
1 | 30 | 300 | 21 |
2 | 40 | 400 | 28 |
3 | 50 | 500 | 35 |
2.观众规模15000人(含)-30000人。奖补金额为42万元至70万元。
序号 | 宁夏外观众占比 高于% | 总售票收入 (万元) | 奖补金额 (万元) |
1 | 30 | 800 | 42 |
2 | 40 | 900 | 56 |
3 | 50 | 1000 | 70 |
3.观众规模30000人(含)以上。奖补金额为112万元至140万元。
序号 | 宁夏外观众占比 高于% | 总售票收入 (万元) | 奖补金额 (万元) |
1 | 30 | 1600 | 112 |
2 | 40 | 1800 | 126 |
3 | 50 | 2000 | 140 |
注:宁夏外观众占比和总售票收入为必要条件,需两条都满足,若其中一条不满足,即按照降低奖补规模进行评价。
(二)社会效益评价
对整场演出的社会效益进行全面评估,各项条件均完成的,给予全额奖补。单场观众规模7000人(含)-15000人的,全额奖补金额为9万元至15万元;单场观众规模15000人(含)-30000人的,全额奖补金额为18万元至30万元;单场观众规模30000人(含)以上的,全额奖补金额为48万元至60万元。
1.评价主体内容,总分为100分,具体评分标准附《营业性演出社会效益评分表》。
(1)组织保障有力(40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全面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密安保措施,认真落实进场安检、证照核验、交通管理、社会面巡防和应急处突等。
(2)演出质量上乘(40分)。邀请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优质演艺团队,演出内容积极健康,现场表演效果和氛围俱佳,能够在演出中主动宣传银川旅游资源等。
(3)观众反馈良好(20分)。演出结束后,对观众进行满意度调查。
2.负面清单,在第1项评价主体内容的得分基础上,酌情予以扣分,最高扣分为100分。
对出现严重网络舆情、重大投诉、安全事故、假唱、假演奏等,根据存在问题的严重程度和负面影响力,研究商定,酌情扣除奖补资金。对提供虚假资料套取奖补资金的企业,取消当年奖补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银川市政府奖补,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3.奖补时间
申报奖补的演唱会、音乐节举办完成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奖补申报
(一)申报时间
申报奖补的演唱会、音乐节主办方在完成举办1个月后,向市文旅局提交申报材料。
(二)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及营业性演出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宁夏回族自治区或演出场馆所在县区营业性演出准予许可决定;
3.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决定书、舞台安全评估报告;
4.票务总代理平台提供的售票规模、收入印证材料(需代理平台出具的盖有公章的正式文件);
5.营业性演出奖补申报表;
6.营业性演出社会效益评价表;
7.营业性演出奖补申报承诺书。
(三)申报流程
1.发布通知。市文旅局起草并发布申报通知。
2.企业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向市文旅局提交申报材料。
3.审核公示。由市文旅局组织邀请第三方审计公司审核,对失信企业实行一票否决,并组织专家组对社会效益进行答辩及评审,核定奖补单位及金额后,将审核结果在市文旅局官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市文旅局提出项目资金计划报告。
4.资金拨付。市文旅局将项目资金计划报市政府审定同意后,按程序拨付资金。
五、附则
1.市文旅局负责对奖补活动进行认定,各申报主体提供的申报资料应真实可信,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完成申报资料审核工作。
2.奖补涉及资金年内补完为止。
3.银川市已出台的奖补政策和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
4.本细则未尽事宜,按照职能部门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5.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到2025年12月31日截止。
附件:1.营业性演出奖补申报表
2.营业性演出奖补申报承诺书
3.营业性演出社会效益评分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