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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11640100MB1853128N/2025-00204 | 发布日期: | 2025-12-31 |
|---|---|---|---|
| 发布机构: | 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
| 名 称: | 关于印发《银川市支持激活文旅消费潜力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 ||
各县(市)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各相关文化旅游企业:
《银川市支持激活文旅消费潜力的实施细则》已经市文化旅游广电局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2025年9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支持激活文旅消费潜力的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推动银川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银川市提振消费若干措施》(银政办发〔2025〕31号)文件内容,现就支持激活文旅消费潜力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奖补对象
在银川市范围内创建或评定的国家3A级及以下旅游景区,全国甲级、乙级旅游民宿,自治区级及以上旅游休闲街区,星级旅游饭店,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的运营管理主体(企业)。
二、奖补条件与标准
(一)奖补条件
对在银川市范围内创建或评定的国家3A级及以下旅游景区,全国甲级、乙级旅游民宿,自治区级及以上旅游休闲街区,星级旅游饭店,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的进行奖补。
(二)奖补标准
1.创建国家A级旅游景区。当年评定为国家3A、2A级旅游景区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补。奖补资金用于旅游景区设施完善及服务质量提升。
2.创建旅游民宿。当年评定为全国甲级和乙级旅游民宿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补。奖补资金用于旅游民宿设施完善及服务质量提升。
3.创建旅游休闲街区。当年评定为国家级和自治区级旅游休闲街区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补。奖补资金用于旅游休闲街区设施完善及服务质量提升。
4.创建星级旅游饭店。当年评定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旅游饭店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补。奖补资金用于星级旅游饭店设施设备完善及服务质量提升。
5.创建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当年评定为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奖补资金用于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设施完善及服务质量提升。
(三)奖补时间
列入奖补对象的运营管理主体(企业),须于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完成申报创建或评定工作。
三、奖补申报
(一)申报时间
申报奖补的运营管理主体(企业),在各级文旅部门创建或评定的正式文件公布后,向市文旅广电局提交申报材料。
(二)申报材料
1.申请奖补报告;
2.创建或评定的正式文件;
3.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复印件;
4.申报单位信用报告(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公示公信平台查询,无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或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5.奖补申报承诺书。
(三)申报流程
1.发布通知。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负责奖补项目申报通知、申报流程管理和申报资料审核工作。
2.企业申报。当年被评为国家3A级及以下旅游景区,全国甲级、乙级旅游民宿,自治区级及以上旅游休闲街区,星级旅游饭店,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的,在各级文旅部门正式文件公布后,运营管理主体(企业)将申请奖补报告提交至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3.资金拨付。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根据评定结果和评定文件时间,将奖补资金拨付至相关企业。
四、资金管理
1.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负责对奖补项目实行跟踪检查。各受助的企业应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和核算,健全制度,专款专用,单独核算。
2.各申报主体提供的申报资料应真实可信,积极配合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等有关部门完成申报资料审核工作。对提供虚假资料套取奖补资金的企业,取消当年奖补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奖补,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3.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将按照市财政相关资金管理要求,对资金拨付和使用绩效情况开展督查,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合理合规使用,实现综合效益最大化。
4.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有权在奖补资金拨付后12个月内开展绩效评估,重点核查资金是否用于设施完善及服务提升,未按规定使用的责令退回。
五、附则
1.市文化旅游广电局负责奖补实施,本细则未尽事宜,按照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及市人民政府管理规定执行,银川市以前出台的奖补政策和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
2.奖补涉及资金年内补完为止。
3.本细则未尽事宜,按照市政府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4.本细则由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到2025年12月31日截止。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