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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00MB1853128N/2022-00070 | 发布日期: | 2022-0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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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
名 称: | 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072号“关于加强对密室逃脱剧本杀等行业管理的提案”的答复 |
张建立等6名政协委员:
张建立等6名政协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密室逃脱剧本杀等行业管理的提案》收悉。该提案由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卫健委分办。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在接到提案后,组织人员就做好办理工作进行调研论证,制定了办理方案,于3月21日召开提案办理会议研究通过,指定由政策法规和市场管理科负责办理落实。办理过程中,于6月16日与委员进行了沟通,深入了解了有关情况,听取了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办理结束后,告知并征求了委员对办理结果的意见,经我局张少志局长审核同意,现将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经营现状
银川市“剧本杀”产业顺应颠覆性创意、沉浸式体验、年轻化消费趋势,消费体验逐渐升级,得到了快速发展。前期初步摸底全市共有剧本娱乐经营场所94家(兴庆区62家、金凤区17家、西夏区13家、贺兰县2家),经进一步核实逐步规范管理后现有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共55家(其余无证照经营场所已暂停经营活动,逐步退出剧本娱乐市场),其中有营业执照且备案场所39家、有营业执照未备案场所15家、无营业执照未备案场所1家目前正在办理相关手续。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类型主要包含桌面剧本场所17家、沉浸式剧本场所16家、密室逃脱场所14家、桌面剧本及沉浸式剧本场所8家。使用剧本脚本均未备案,使用正版剧本脚本1本。
二、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管理规范文件
1.《文化和旅游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管理的通知》(文旅市场发〔2022〕70号)
2.《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关于印发<剧本娱乐活动备案指南>的通知》市场函〔2022〕33号
3.《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关于印发<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的通知》市场函〔2022〕31号
三、剧本娱乐经营场所行业监管情况
根据五部委联合发文,我局的行业监管职责为负责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内的剧本娱乐活动内容管理和有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指导督促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履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
1.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认真贯彻文化和旅游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相关工作要求,提高思想认识,迅速动员部署,统筹组织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各县(市)区文旅部门全覆盖开展、全时推动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摸底排查工作落实落细。
2.全员学习文化和旅游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相关文件,并结合《银川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行政管理与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暂行规定的通知〉》(银政办发〔2022〕15号),加强与各县(市)区文旅部门、公安部门的协作。按照执法部门、属地审批与监管部门要求,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上海市密室剧本杀内容管理暂行规定》,制定了《银川市剧本娱乐经营场所行业监管风险提示函》,明确了综合执法职权及属地监管责任。
3.联合市公安局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侦查支队、辖区人民法院、检察院、三区“扫黄打非”、市场监管局负责人成立了调研与专项整治工作组。3月份对我市三区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开展了实地调研与检查,重点围绕剧本内容及版权登记情况、安全生产开展检查调研。联合检查调研工作组在此次专项行动中,督促密室剧本杀文化业态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内容自审制度,配备内容审核人员,实施相应的技术监管措施,对经营中使用的剧本、设置的场景、提供的服装和道具等内容和活动进行自查与管理,保障内容和活动的合法性。同时,通过三区文化行政部门,下发《银川市剧本娱乐经营场所行业监管风险提示函》26份,责令整改通知书1份。
四、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存在问题
1.发现1家场所未建立内容自审制度,暂未发现场所剧本脚本、表演、场景、道具、服饰等存在内容问题。
2.1家场所未设置适龄提示范围、未成年人进入的时间及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未成年人开放,针对部分场所履行未成年人保护责任不到位情况,执法人员现场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对负责人批评教育要求限期整改。
3.暂未发现场所设立在居民楼内、建筑物地下二层及以下等情况,1家场所未取得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审批,执法人员已现场督促场所完善相关手续。
4.暂未发现存在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情况。
5.未建立剧本娱乐经营场所负面清单及分级管理制度。目前,经与市司法局沟通,拟将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列为立法调研项目。后与文化和旅游部相关部门沟通得知,已将该行业立法列为文化和旅游部重点立法项目。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服务与监管并重,建立辖区监管与联合执法联动机制,要求经营单位应当在显著位置或活动前予以提示,并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并督促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建立健全内容自审制度和未成年人保护机制,配备内容审核人员,实施相应的技术监管措施,对经营中使用的剧本、设置的场景、提供的服装和道具等内容和活动进行自查与管理,注重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内容和活动的合法性。并引导相关从业人员在新业态中创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确保维护群众文化安全。
附件:1.《提案办理质量清单式管理表》
2.《银川市剧本娱乐经营场所行业监管风险提示函》
3.《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摸底排查基本情况汇总表》
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2022年8月26日
(联系人:马海燕 6889033)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