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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方式:文字方式 生成日期:2022-06-10
来源: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解读单位: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政策原文: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创建自治区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解读:银川市创建自治区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实施方案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区域性整体保护,维护和培育文化生态,自治区文旅厅于2022年3月9日下发《关于开展自治区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申报工作的通知》(宁文旅通发〔2022〕19号)文件。按照自治区文旅厅安排部署,通过广泛征求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民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各县(市)区政府意见,制定《银川市创建自治区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全市非遗名录、传承体系更加健全,传承人群显著增加,传承能力、传承活力进一步增强;文化生态保护区内非遗传习场所满足需求,非遗项目活态传承,文化生态保护水平进一步提升;传统工艺持续发展,保护成果科学转化利用,基本适应现代社会需求;人民群众对非遗的认同感、参与感、获得感显著增强,社会广泛参与非遗保护传承的生动局面基本形成;非遗服务当代、造福群众、促进社会发展的功能越发凸显;法制化建设进一步完善,非遗保护工作能力有效提升,统筹管理、协同推进的非遗保护工作体系健全,非遗保护工作制度科学规范、运行有效。

三、主要任务

实施八项任务,20项主要措施,包括:

(一)加强非遗名录体系建设。一是积极争取申报国家级、自治区级非遗保护项目。二是继续开展市级非遗保护项目评审、命名和公布工作。三是开展市级非遗名录项目存续状况评估,动态调整非遗保护责任单位。

(二)完善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制度。一是对市级非遗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给予适当补助。二是建立代表性传承人履行传习义务情况考评机制,实施动态管理。三是鼓励代表性传承人参与高校项目研究

(三)开展非遗分类保护。一是分别探索,研究制定针对性保护政策措施,实施分类保护。二是深入挖掘培育非遗能工巧匠和知名品牌。三是加大面向低收入人群的传统工艺培训力度推动非遗展演进入乡村、社区、学校常态表演。

(四)完善非遗整体保护制度。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和传承保护机构,加快落实规划纲要。二是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展示与展演活动

(五)扎实实施非遗记录工程。一是建立项目和传承人数据库对濒危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高龄传承人开展抢救性保护工作二是组织专业队伍,对濒危项目和高龄传承人进行数字化采集。

(六)深入实施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一是联合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对濒危项目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加大“研培计划”中“研究”的内容,以“研”带“培”二是鼓励高校与持有非遗的社区、群体及传承人长期合作建立传统工艺工作站、研究基地、教学基地、实训基地等。

(七)加强非遗传播。加强与社会、企业等的合作,带动形成非遗传播队伍。二是推动主要媒体加强非遗传播力量建设,鼓励设立专题网站和栏目。三是鼓励非遗展示中心公共文化场馆开展非遗展览展示活动借助现代数字信息技术,强化非遗活态展示

(八)大力开展非遗理论研究和普及教育。一是强与高校和研究机构的合作,共同推进非遗理论研究。二是推进非遗普及教育鼓励非遗传承人主动进校园进行教学实践

四、组织实施

《方案》分为动员部署阶段(20223月10日—2022年4月20日)、创建实施阶段(2022420日—2022年1130日)、创建验收阶段(2022年11月30日—2022年12月30日)三个阶段全面开展,实施推进。

五、保障措施

本方案主要从五个方面提供支撑保障:加强统筹协调、完善法规保障、加强人才保障、完善支持机制、强化宣传推介,各相关部门通过整合资源、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全面落实方案任务,圆满实现方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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