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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MB163606X7/2021-00108 发布日期:2023-06-07
发布机构: 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责任部门: 银川市第三人民医院
名 称:银川市第三人民医院机构职能

银川市第三人民医院机构职能

一、基本情况

单位全称:银川市第三人民医院

规范简称:银川市三医院

加挂牌子:兴庆区人民医院

单位性质:事业单位  

单位级别:副处级             

主要负责人:杨新斌

办公电话:0951—5138266

科室设置:内设科室40个

工作时间: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医院地址:银川市兴庆区玉皇阁北街128号

二、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医疗卫生健康工作方针政策,坚持公益性,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推动医院各方面事业健康发展。

2.为人民群众提供医疗、疾病预防、健康教育等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3.负责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和疑难、危重病人的收治、会诊、抢救等工作。

4.开展医学科学研究工作,承担各项医疗教学、培训任务。

5.承担公共卫生和突发事件的抢救任务。

6.承担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医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结合医院宗旨、发展目标、业务范围和实际需要,本着精简、高效、统一的原则,设立职能科室和临床科室。

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1.负责全院综合协调工作。              

2.负责起草全院性的工作计划、总结和报告。

3.做好各种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递、传阅、立卷、归档、保管、利用和文件保密等工作。

4.负责医院文件的草拟、审核、印发工作。

5.具体安排各种会议,做好会议记录。

6.严格按照印鉴及介绍信管理制度,做好医院印鉴和介绍信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7.做好医院的宣传报道工作。

8.负责安排行政总值班和节假日行政值班,及时检查值班记录,发现问题及时牵头处理。

9.严守相关保密工作。

10.负责车辆的管理、保养、维修,保证车辆正常安全运行。

(二)人事科

1.根据上级人事工作政策制度和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建立健全医院各种规章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2.根据各科室编制,提出招聘、调整、培养和使用各类各级人员的意见,承办人事工作的各项手续。

3.做好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晋升,协助业务科室搞好聘任工作,并做好年终考核及材料归档工作。

4.会同各主管部门做好各类各级人员的考核和奖惩工作。

5.承办职工的劳动工资,做好各种津贴的审核等工作。

6.做好人事统计分析,及时填报各类人员报表和有关表格。

7.认真做好考勤和请销假工作,协助做好奖金发放工作。

8.负责办理职工的离退休工作,并做好离退休人员生活福利工作。

9.负责管理工作人员档案和档案的整理、查阅、转递及提供政审材料、接待外调、出国政审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业务人员技术档案,做好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11.办理因公致伤、致残及职业病的评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办理死亡职工丧事及死亡职工遗属补助等工作。

12.负责管理职工养老保险工作。

13.与有关职能部门一起检查、监督全院各科室执行劳动纪律情况。

14.完成上级和院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性工作任务。

15.严守人事资料相关保密工作。

(三)医务科

1.在院长及主管院长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全院医疗及其与医疗有关的其他工作。

2.制订各项规章制度,拟订年度医疗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与实施检查,定期完成总结评价。

3.定期召开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等各专业委员会工作会议,完成医疗质量控制的制度制订、技术指导、病例讨论、监控检查、技术鉴定、奖项评审等医疗指导性工作。

4.协调院内、外日常医疗工作,主要包括:医疗政务一般性管理如重大抢救的实施,疑难病例讨论、各类会诊安排以及门诊、病房医疗工作的日常检查等。 

5.承担院内医疗纠纷的调查与协调、讨论与鉴定、赔偿协议签订以及法院庭审等工作。

6.制定年度医疗质控工作计划,建立并完善医疗质量监控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定期、不定期组织医疗质量检查、考核和评价,判断医疗质量指标的完成情况,提出改进措施、进行通报并实施奖惩。

7.组织完成每年度临床新技术新业务的申报、阶段检查及终期评审,推进和稳固临床医疗水平的提高。

8.定期召开全院医疗科室各层次管理人员会议,了解全院医疗动态,及时协调科室间工作关系,调整工作重点,保证日常医疗工作有序进行。 

9.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管理规定,认真做好每年度医师资格与执业注册以及医疗机构执业注册等工作。

10.组织安排医、技、药实习生和下级医院进修生的带教工作,负责与各高等医学院校进行教学和业务交流。

11.制订医技人员的“三基三严”培训计划,并统筹安排和具体实施,负责院内医师轮转调配工作。

12.积极了解区市卫计委医院管理信息和医疗工作动态及发展趋势,为院领导提供医疗决策信息。

13.认真组织并完成医疗统计信息分析、基本医疗保险等与医疗直接相关的工作。

14.负责组织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论证和推荐,协调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合作交流、条件保障、资源调配等,对全院科研项目进行全程管理。

15.负责对科研项目全程管理,指导项目负责人编制经费预算;,核定科研经费的类型,提供结题信息,并配合财务科做好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工作。

16.负责贯彻落实上级下达的继续医学教育计划和要求,做好本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的组织、考核、登记、审核等各项管理工作。

17.根据医院工作需要,设立学术委员会、科研伦理委员会和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依其章程和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18.根据医院发展需要,注重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负责全院外出进修及参加学术会议工作。

(四)护理部

1.负责全院护理工作的组织管理和业务技术管理,配合医疗、科教、行政、后勤共同完成医、教、研任务。

2.结合临床医疗和护理工作实际,拟定医院护理工作计划,具体组织实施。

3.适时修订护理工作制度及工作规范,经常督导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4.有质量控制管理组织和质量评价体系,有健全的护理工作质量标准,按PDCA循环不断总结,分析、改进。

5.合理计划和调配护理人员,做到护理任务和力量的基本平衡。

6.负责全院护理人员的业务培训,组织开展业务知识学习和操作技术训练,定期组织考核。

7.对各科室危重、大手术病人、抢救工作进行指导并定期查房,检查护理记录情况。

8.督导并参与各科室新业务、新技术开展情况。

9.经常深入科室督导检查各项护理工作的落实,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科室,护理部讨论分析并提出改进意见,督促科室整改到位,杜绝护理事故,减少护理差错的发生。

10.制定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与培训,遇有突发事件能以最快速度组织处理。

11.掌握护理人员的工作、学习、思想情况,关心护士生活。

(五)信息科

1.根据医院信息系统建设总体规划及临床医疗、诊疗工作需求,完善信息系统,优化工作流程。落实信息系统建设要求,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工作流程等;

2.根据上级管理部门的信息化建设规划及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管理部门部署的各项信息化建设工作;

3.做好医院各类计算机及相关硬件设备、各类信息系统的管理及维护工作,保障医院各项业务的正常运行;

4.根据国家及地方法规、医院网络设施管理与安全标准,建立健全的网络安全管理机制,保障医院信息系统及网络安全;

5.做好与合作单位、各科室之间的沟通协调,确保各科室所提需求和系统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得到及时反馈、解决;

6.严守信息资料保密工作。

(六)财务科

1.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医院各项财务制度。根据医院财务管理需要和内部控制的要求合理设置财务人员工作岗位。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规定,医院财务实行统一管理,建立、完善医院财务管理制度、物价管理制度、财务工作岗位职责等。

3.合理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各项收入应收尽收,各项支出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4.推进医院经济活动内控制度建设,建立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保证国有资产安全与完整。

5.加强医院经济管理,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会同相关科室做好全成本核算工作,为院领导经营决策提供科学、专业的建议。

6.按照财政部相关制度要求,组织财务人员进行会计核算,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期限报送会计月报和年报。

7.及时清理债权、债务,防止拖欠,减少呆

8.财务部门与有关资产管理科室配合,定期对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药品、卫生材料、其他材料等进行清查盘点,确保资产账实相符,防止浪费和积压。

9.按照物价部门要求,做好本单位的物价管理工作。

10.做好会计档案的整理、归档、保管、核销工作,以及各种票据的保管、领用、登记、销毁工作。

11.按照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要求,充分运用信息化等技术手段,不断学习先进的管理理念,进行精细化管理,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源使用效率,持续改进医院运营效率和财务管理水平。

12.拟定成本支出管理办法。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和需要拟定成本管理办法。

13、拟定成本核算程序。根据医院成本支出的特点和成本管理的目标,确定各项成本归集方法,成本对象和成本中心、成本分摊的程序和方法。

14、加强成本管理的基础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标准、内部结算价格等制度,为正确计算医院成本提供可靠的依据。

15、按成本核算的内容、程序、方法、进行费用的归集、分配和考核。定期分析成本费用计划执行情况和成本升降原因、对照本单位历史资料和同行业的先进水平,提出降低成本费用的办法和加强管理的建议。

16、开展科室经济核算。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在成本核算的基础上,拟订科室经济核算的范围及方法,并将成本核算结果作为对科室进行考核、评价和奖惩的因素之一。

(七)后勤保卫科

1.围绕医院中心工作,做好全院及各社区后勤保障。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满足医疗服务需要。保证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的顺利进行。

2.负责医院的正常供水、供电、供气,做好“下收、下送”,主动及时地为医疗一线服务.

3.根据医院工作需要,制定并执行各类物资的年度和临时采购计划。严把质量关,建立账册,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4.负责全院被服洗涤供应,做好消毒隔离,及时下收、下送。

5.负责后勤设备管理,制定相关制度,维修保养设备处于良好状态,保证医院工作需要。

6.负责全院的绿化美化工作,花草树木养护道路草坪的清扫与修剪。

7.负责全院环境卫生工作,按计划实施各项卫生保洁。

8.按照执行标准对全院医疗废物、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工作进行管理。

9.根据医院基本建设规划,承担医院的基本建设工作,负责医院建设工程项目和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管理工作。

10.管理院内停车场及道路交通秩序。

11.负责医院内部治安管理和消防安全工作,保障医院医疗安全生产。

12.定期检查安全设施,保持消防安全设施完好有效。制定火灾或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13.为患者和员工提供餐饮服务,保证饮食卫生安全。

14.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采取具体措施,及时解决科室的需要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5.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八) 感染管理科(公共卫生)

1.在院长和主管院长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全院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

2.依据有关政策法规,制定全院控制医院感染规划,管理制度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完成总结评价。

3.根据《综合医院建筑标准》有关卫生学标准及预防医院感染的要求,对医院的改建,扩建和新建,提出建设性意见。

4.定期召开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工作会议,完善医院感染制度与流程、医院感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程序与措施的修订,经常督导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5.建立并完善医院感染管理质量控制组织和质量考核指标,按PDCA循环不断总结、分析、改进。每月对全院医院感染管理进行综合质量考核,考核结果与科室绩效奖励挂钩。

6.定期组织全院人员进行预防院内感染知识的培训和继续教育,组织医务人员和后勤有关人员的考核和评价,提高院内感染控制水平。

7.按照《医院感染监测规范》实施医院感染病例监测,开展前瞻性全院综合监测、目标性监测及漏报率、现患率调查。掌握我院医院感染发病率、好发部位、多发科室、高危因素、病原体特点及耐药性,并调查分析汇总,及时反馈给临床各科室。

8.研究并确定本医院的医院感染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流程、危险因素以及采取的干预措施,明确各有关部门、人员在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工作中的责任。

9.负责进行医院感染发病情况的监测,定期对医院环境卫生学,消毒,灭菌效果进行监督,监测,及时汇总,分析监测结果,发现问题制定控制措施,并督导实施。

10.经常深入科室,对手卫生、无菌操作技术、消毒隔离、医务人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医疗废物管理、多重耐药菌防控、传染病上报与隔离等预防和控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并督促科室整改。

11.参与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定期向临床公布细菌分布及时药趋势,为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提供指导。

12.对消毒药械、一次性医疗用品的相关证明进行审核, 对其储存、使用及使用后的处理等环节实施监督管理。

13.发生医院感染暴发流行时,及时组织现场调查、采样检测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做好信息上报、经验总结等工作。

14.协调全院各科室的院内感染监控工作,提供业务技术指导和咨询,推广新的医院感染控制措施。

15.按期完成全院医院感染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归档、上报工作。

16.其他有关医院感染管理的重要事宜。

17.负责医院所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站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18.根据卫计委及医院的相关规定,拟定所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站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经院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19.负责制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站的各项规章制度, 定期督促检查执行情况,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严防差错事故。

20.组织开展社区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等工作的业务指导,为人民群众提供有效、经济、连续、全面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

21.负责组织社区工作人员的政治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九)药剂科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

2.根据相关的规范要求制订出科学的、完善的、可行的工作制度、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并认真落实和执行。

3.定期组织召开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会议,遴选本院基本药品供应目录 ,制定本院新药引进规则,定期分析本机构药物使用情况,组织检查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面向临床的服务意识,根据《医院基本用药目录》、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有关政策,结合临床用药情况,搞好药品采购、供应工作。

5.具体负责医院药品采购、保管、分发、调剂、质量监测,以及临床用药管理和药学服务等有关药事管理工作。

6.积极倡导和推行临床药师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工作,开展临床药学服务,遵循有关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临床路径、临床诊疗指南和药品说明书等对医师处方、用药医嘱进行适宜性审核,不断提高审方质量,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四查十对”,及时准确的调配处方。

7.定期对门诊处方和病历用药医嘱进行点评,对不合理用药进行干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指标控制达标,有记录可查,定期公示相关指标与评价结果。

8.规范医院药房、药库的管理,建立健全药品监督和验收等制度,以保证临床用药安全有效。

9.以合理用药为中心开展临床药学工作,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重点做好抗菌药物的合理用药工作,开展用药咨询,药物不良反应收集上报等工作;

10.开展“三基三严”培训工作,承担大中专学校学生的实习带教工作,药学人员继续教育和进修工作。

(十)门诊部

1.医院应有一名副院长分工负责领导门诊工作。各科主任、副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领导。各科应确定一位主治医师以上业务人员协助科主任安排本科室的门诊工作;

2.各科室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门诊部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上岗前进行门诊病历书写规范培训。门诊的医护人员应由具有一定临床经验的执业医师、注册护士担任,实习人员及未授权的进修人员应在上级医师或护师指导下工作,不得独立执业。

3.各科室参加门诊的医务人员应准时开诊,特殊情况及人员调换时,要及时通知门诊部,并由该科及时安排相应人员替代。

4.对疑难重症患者不能确诊,及两次复诊仍不能明确诊断的,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治。专家、专病门诊医师应按专家、专病门诊时间表准时出诊,及时解决和指导下级医师在诊疗过程中碰到的疑难杂症。

5.门诊医师要认真执行首诊负责制,对患者要进行认真诊治,按《规范》要求书写病历,应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减轻患者负担。医务科或门诊部定期检查门诊医疗质量。

6.门诊医师必需认真接纳基层及外地转诊来院患者,及时提供相应诊治手段并按要求做好相应的记录,对需回当地治疗的患者,要提出相应诊治意见。

7.参保患者就诊时要规范门诊医疗行为,就诊时要认真核对证、卡、人。

8.门诊导医、分诊护士及门诊医师对高热、重症、高龄及远地来院就诊的患者应提前安排门诊,导医应及时指明科室或陪同前往进行各种检查。

9.门诊检验、放射、功能检查等医技科室检查操作要仔细,报告结果要准确、及时和规范。

10.门诊手术应根据条件规定一定范围。医师要加强对换药室、治疗室的检查指导,必要时,要亲自操作。门诊部、医务科、护理部、院感科要定期对门诊手术室、换药室、治疗室进行必要的相关检查。

11.门诊各科、急诊科与病房及住院处应加强联系,有计划、按病种要求收治患者住院治疗,努力提高全院床位使用率。

12.做好预检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好疫情报告。

13.门诊标识清晰,设有导诊服务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患者,态度和蔼,有礼貌,耐心地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地安排患者就诊。对急危重症患者开通绿色通道,提前安排就诊。

14.门诊应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加强候诊教育,宣传卫生防病、计划生育和优生学知识,有便民、饮用水设施及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公示。

15.门诊各科要积极配合并做好患者选医生工作。

16.门诊各科要定期检查抢救药品及仪器设备备用状态,确保应急时运行正常。

17.门诊各科要定期召开医疗质量分析会,排查医疗缺陷和医疗隐患及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差错事故的发生。

(十二)器械科

1.负责全院医疗设备、器械、卫生材料的管理工作。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建立与完善医疗器械招标采购、可行性论证、入库验收、临床供应、维护保养等器械管理制度。

3.负责汇总审查各科室提出的医疗设备、器械的购置申请,编制采购预算,制定采购计划。

4.根据医院医疗器械采购管理制度,组织医疗设备购置前可行性论证,采取政府采购、委托招标、院内议价等方式实施医疗器械的招标采购、入库验收、合同签订、安装培训、维护保养等工作。

5.对采购入库的医疗器械,履行严格的入、出库验收手续。

6.在库医疗器械按使用量与设施相适宜的原则分类保管,储存环境适宜。并根据临床需要做好供应和调配工作。

7.对全院医疗设备进行日常保养,定期维护,确保临床使用医疗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8.负责对失去功能或无维修价值的医疗器械的鉴定报废工作。

9.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特种设备、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定期进行检定。

10.建立不合格医疗器械监测上报制度,对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按规定及时上报。

临床医技科室:

1.负责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诊疗工作,并结合业务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2.制定本科室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3.对病人进行医疗护理工作,完成各项医疗任务指标。

4.定期查房,共同研究解决危重疑难病理诊断治疗上的问题。

5.开诊新技术、新业务,进行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6.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严防并及时处理差错事故。

7.参加值班、门诊、会诊工作。

8.担任临床教学,指导进修、实习医师工作。

(十三)社区卫生服务管理科

1、在院长和主管院领导的领导下,负责医院所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站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2、根据卫健委及医院的相关规定,拟定所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站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经院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3、负责制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站的各项规章制度, 定期督促检查执行情况,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严防差错事故;

4、组织开展社区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等工作的业务指导,为人民群众提供有效、经济、连续、全面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

5、负责组织社区工作人员的政治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6、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任务。

(十四)医保科

1.在院长及主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医保行政管理和协调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银川市及各协议机构的医保政策及规定。

3.负责医保政策的传达、宣传、培训、督导考核。

4.根据上级医保政策,负责院内医保管理办法、医保政策实施方案、医保考核细则的起草、制定工作。

5.严格执行各种审核审批制度、做好各种医保审核、审批、登记、办理、资料存档及保管工作。

6.根据上级医保政策的变化,及时调整医保管理内容。

7.积极配合上级医保部门的各种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积极整改。

8、按照物价部门要求,做好本单位的物价管理工作;

9、按时完成院长、主管院长及上级医保管理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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