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内容快速切换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议案建议提案办理
| 索 引 号: | 640100-120/2018-87769 | 发布日期: | 2018-08-06 |
|---|---|---|---|
| 发布机构: | 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卫计委 |
| 名 称: | 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11号提案的答复 | ||
宋娟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口腔疾病诊治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的提案收悉。我委在接到委员提案后,组织人员就办理工作进行充分调研,因该提案主要涉及医保政策,积极与银川市人社局相关处室进行了沟通和协调,经委领导审核同意,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随着健康银川工作的深入实施和开展,口腔疾病较为多发,因此口腔卫生及其健康管理在人民群众生活中凸显得更为重要。目前,在银川市医保政策支付中,口腔疾病列入的支付范围较窄、疾病种类较少,这是一个普遍性的问题。经与市人社局医保管理
部门沟通,目前的医保政策及相关规定,由国家制定了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及医疗服务设施范围、支付标准规定,对于其中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由各省可适当增补,但不得删减。同时,政策还规定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要根据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和医学技术的发展进行适时调整。各省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应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调整的基础上作相应调整。因此,您提出的口腔类部分诊疗项目,不在自治区“两项目录”内,如义齿、洗牙等,下一步医保部门将积极协调并建议自治区相关部门在调整诊疗项目目录时作适当调整。同时,也感谢您长期以来对银川市卫生计生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吴芸 6889053
银川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7月3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