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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640100-120/2019-00099 | 发布日期: | 2019-10-24 |
|---|---|---|---|
| 发布机构: | 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责任部门: | 市卫健委 |
| 名 称: | 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61号“关于填补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空白区域”提案的答复 | ||
常洪斌、贺佩、杨真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填补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空白区域的提案》已收悉,该提案由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办,银川市财政局协办,我委在接到提案后积极与委机关规划处对接目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最新建设进展,同时与财政局协商落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资金,并将提案的办理进展和落实情况与提案委员进行了电话沟通,征得了委员的同意和对办理结果的认可,现将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关注,银川市根据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展需要,于2016年12月5日由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银川市区域卫生规划(2016-2030年)和银川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2016-2030年)》(银政办发〔2016〕148号),明确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心/站)的功能定位,并提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规划,明确指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服务人口为3-10万人,2020建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7所,其中:兴庆区8所,金凤区9所,西夏区6所,贺兰县、永宁县、灵武市和滨河新区各1所,达到一个街道办事处设置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床位30-50张进行建设,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可以扩建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按照规划,市财政每年预算安排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5000万元,专项用于新建、购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业务用房及设备配备,并根据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办法》(银政办发〔2016〕76号)文件要求,全力保障所有已建成并运行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人力成本和运行经费,2019年市本级预算安排此项经费共计1.06亿元,同时对计划新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人员经费和运行经费也纳入市本级财政保障范围内,保证所有已建成机构的正常运行。
截止目前,银川市已建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所,其中兴庆区6所,金凤区8所,西夏区5所,滨河新区1所。正在建设中的兴庆区新华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金凤区满城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西夏区常春藤和文昌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贺兰县习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计于2020年底全部投入使用,截止2020年底共建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5所,其中兴庆区7所,金凤区9所,西夏区7所,贺兰县1所,滨河新区1所。基本实现一个街道办事处建成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规划。
同时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6年7月18日印发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办法》(银政办发〔2016〕76号),明确了市辖三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建设项目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每年新建3-4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0年根据市辖三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规划和街道办事处的分布将应建未建项目继续纳入为民办实事,继续补充市辖三区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体系建设的盲点和空白点,同时督促永宁县和灵武市加快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建设项目。
2020年计划将本次提案中提到的兴庆区胜利街、前进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中,暨兴庆区胜利街按照片区划分,规划建设银古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兴庆区前进街因目前正在新建银川市中医医院,计划新院建成投入使用后,老院承担兴庆区辖区内中医医院和前进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职能,预计于2021年底能正式投入使用,另外,由于兴庆区凤凰北街和金凤区北京中路目前没有合适的选址和房屋,无法完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项目建设。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加快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对我市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关心,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共同为银川市医疗卫生事业贡献力量。
联系人及电话:马霞 6889050
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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