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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20/2021-00092 | 发布日期: | 2021-0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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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责任部门: | 市卫健委 |
名 称: | 关于对银川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082号提案“关于加大我市医疗行业科技、科研工作支持力度”的答复 |
宋娟等委员:
宋娟、张雷、吕新萍、王建华、温迎春、李广亚委员,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大我市医疗行业科技、科研工作支持力度的提案收悉,该提案由银川市卫健委主办,银川市财政局协办。银川市卫健委在接到提案后,组织人员就做好办理工作进行了调研论证,制定了办理方案,于5月28日召开会议研究通过,由银川市卫健委体改与科教科负责办理落实。在办理过程中,我委于6月22日召开了办理工作协商会议,邀请部分委员代表、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科教处、自治区人民医院科教处及市属公立医院科教管理人员参会和商榷。
市科技局作为科研管理的行政管理部门,我委于8月19日向其致函,就相关政策及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内容又进行了征询。现就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财政部门配合卫生主管部门制订出完善的相关政策与相关制度,对于获得省级及以上的科研项目的单位或者团队给与配套资金支持、同时给与相关政策支持、对科研项目团队配套奖励(包括精神奖励),提高医护人员积极性”的建议。
(一)医疗行业的科技支持主要为科研项目补助经费。自治区科技厅及自治区卫健委分别按照各自行业管理领域,每年根据各级医院的申请安排资金对评审通过和确定科研项目给予保障。每年度,银川市财政在市科技局的科技专项经费中也安排相应的医学科研经费,由市科技局统筹、实施全市医疗领域科技创新重点项目。2020年市卫健委联合科技局在“健康银川”建设中单列了科技创新专项14个医疗健康领域项目,支持医疗卫生科技创新。2021年市科技局已选定慢阻肺等14项科研项目进行了支持,财政部门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将项目资金拨付到项目所在的医疗机构。
(二)市科技局进一步规范和加大医疗科研活动保障,结合“放管服”改革,组织修订了《银川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对市级原立项项目经费按事前拨付40%,项目通过验收后拨付60%修改为一次性拨付,解决了医疗科研活动因经费支出延迟影响科研活动进度等问题。
(三)按照国家项目管理有关要求,对于国家、自治区或市级被确定的科研项目,已由相应层级管理部门给予项目资金的全额保障,各级财政不再给予配套。市属医疗机构已制定了本机构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或规定制度等,根据科研项目立项情况给予项目或个人奖励,对发表SCI论文或省级论文等也给予奖励。
二、关于“在科研成果进行生产力转化上下足功夫。鼓励医疗专家及其团队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科研工作,更好的为广大人民群众解决病痛,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的建议。
(一)为进一步鼓励医疗科研人员积极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市科技局加大医疗健康领域科技攻关及成果转化资金投入,医疗健康领域科技投入占社会民生科技投入近60%。2021年,征集了医疗健康领域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项目103项,占社会民生领域征集项目65%。同时,组织开展科技服务进医疗卫生机构活动,采取培训班、座谈交流会等形式,解读自治区、银川市科技创新最新政策支持,引导医疗卫生机构积极获得自治区、银川市科技创新政策的支持,服务医疗科技人员开展科研活动。
(二)银川市属及县级医疗机构,在基础研究以及成果转化方面涉及较少,主要是在临床技术应用方面的较多,基础研究主要是配合省内外医学研究机构或医科大学开展。在临床技术应用方面,一方面是通过科研项目形式实施,在机构内开展临床效果研究和应用;另一方面通过将科研项目在医联体或专科联盟内进行技术推广,也可通过申报自治区临床适宜技术应用项目形式在基层具备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推广。
下一步,银川市各行政管理部门将依据职责,持续推进和加大全市医疗行业科技创新支持力度,指导医疗卫生机构从科研诚信管理、健全涉及人的医学伦理审查工作机制、修订机构内部科研项目管理及奖励支持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和落实。
联 系 人:罗子懿
联系电话:0951-6888044
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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