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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00MB163606X7/2023-00134 | 发布日期: | 2023-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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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名 称: | 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137号“关于加快安宁疗护事业发展”提案的答复 |
徐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安宁疗护事业发展的提案收悉。该提案由银川市卫健委、市委人才工作局和医保局联合办理。市卫健委接到委员提案后,组织人员就做好办理工作进行调研论证,制定了办理方案,于4月23日召开主任办公会议研究通过,指定由基层卫生与老龄健康科负责办理落实。办理过程中,于5月26日约见了委员,深入了解了有关情况,听取了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办理结束后,告知并征求了委员对办理结果的意见,经章玉明主任审核同意,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
安宁疗护是为疾病终末期患者在临终前通过控制痛苦和不适症状,提供身体、心理、精神等方面的照护和人文关怀等服务,以提高生命质量,帮助患者舒适、安详、有尊严地离世。国家卫生健康委于2017年8月启动了第一批安宁疗护试点工作,今年我市被确定为第三批安宁疗护试点城市。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安宁疗护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老龄函〔2023〕128号)为扎实开展试点工作,我市结合实际,制定了《银川市安宁疗护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方案分步骤、分阶段,系统谋划安宁疗护试点工作实施路径,通过试点先行、督促指导等实践经验的积累,探索开展国家级安宁疗护试点工作。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不断建立健全服务体系。银川市卫健委等十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化医养结合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加强安宁疗护服务,树立生命教育理念”。《银川市安宁疗护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试点工作目标、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实施步骤,积极探索并建立服务形式多样的安宁疗护服务体系,以满足不同层次的社会需求,大力推进全市安宁疗护体系建设进程。成立了由委党组书记、主任担任双组长,副主任担任副组长,各县(市)区卫健局、医疗卫生机构和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银川市安宁疗护试点领导小组,层层压实责任。确定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银川市第三人民医院、银川市中医医院、灵武市中医医院为首批安宁疗护试点单位,组建包括医学、护理、心理、营养、社会工作在内的多学科专业人才团队,以“提高临终患者生命质量”为目标,为生命终末期或老年患者提供有效地减轻身体、心理方面痛苦的诊疗、护理服务,并对患者及其家属提供相应的人文关怀。改善患者的生命质量,维护患者尊严,减轻家属痛苦。各县(市)区均依托一所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建设1个安宁疗护试点科室,并选择1-2家基础好、条件优、潜力大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或养老院)开展安宁疗护试点工作。截至目前,试点机构共计收住安宁疗护病人73人。
(二)进一步完善标准流程。为进一步推进银川市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满足社会对安宁疗护的需求,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作为银川市安宁疗护试点工作牵头医院,负责安宁疗护标准制定、人才培训、技术指导、远程服务、质量控制等工作。参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范标准,开展安宁疗护服务标准研究,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规范化、专业化的安宁疗护服务模式,细化安宁疗护服务标准,建立安宁疗护监督评估和质量评价体系。完善疾病终末期诊断、病患及其家属自愿选择等工作机制。
(三)逐步建立完善保障体系。我市高度重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与调整工作,2015年以来先后四次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与2013年相比,目前我市诊疗类、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平均涨幅分别为43%和136%,并与三级甲等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形成了合理的价格差。2022年,自治区医保局 卫生健康委 财政厅 市场监管厅印发《关于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依据文件要求经综合评估测算后,我市当年未达到医疗服务价格动态上调启动条件。医保医疗服务项目实行严格的待遇保障清单准入管理制度。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的诊疗项目费用和可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由国家层面进行规定。根据《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各省、直辖市医疗保障部门可在综合考虑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基金承受能力、临床需求等因素的基础上,科学合理确定本地区诊疗项目的医保支付范围,制定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并予以适时调整。目前,银川市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均已实现自治区级统筹,执行全区统一的基本医保政策,市级医保部门尚无医保目录调整权限。我市从2021年起实施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方式改革,运行一年,聘请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专业顶级团队对银川市按病组分值付费改革质效进行中期评估,评估结果良好,新的支付方式有效推动了科学使用医保基金、精细化管理和促进了分级诊疗。结合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的中期评估意见建议,组织有关方面对全市按病组分值付费结算情况进行了论证分析,引入《国家医疗保障疾病诊断相关分组(CHS-DRG)细分组方案(1.1版)》,根据国家和区市相关要求,于2022年12月制定印发了《银川市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调整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制度相关政策的通知》(银医保发〔2022〕137号),又对政策进行了调整优化,将我市“按病组分值付费”统一规范为“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2022年全市住院总费用和次均费用均得到有效控制,实际报销比例有所提升,住院人次明显向一二级医院分流,有效促进了分级诊疗。
(四)不断强化人才培养。组建包括医学、护理、心理、营养、社会工作在内的多学科专业人才团队,以“提高临终患者生命质量”为目标,为生命终末期或老年患者提供有效地减轻身体、心理方面痛苦的诊疗、护理服务,并对患者及其家属提供相应的人文关怀。开展“十万大学生留银川专项行动”,不断加强校地合作新模式,与宁夏医科大学等12所在银高校签订框架协议,梳理形成校地合作需求276项。充分发挥工作职能,协调医疗行业主管部门对接医疗高等学院加大安宁疗法技术技能人才的培训培养,提高安宁疗护服务能力。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医疗资源共享、业务协调、人才公用。推动医疗人才配置优化工程,发挥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等医疗资源富集优势,采取跟班培训、组团帮带、课程合作等方式,为基层医疗机构培养输送人才。对帮带基层医疗机构成效突出医疗机构将在市级人才工程、科研项目上予以倾斜。加强卫生领域人才队伍建设,重点柔性引入国内知名院士、专家等顶尖团队,与国内外知名医疗机构建立协作关系,提升专科医院专业技术人才诊疗水平。开展医疗卫生领域高精尖缺人才认定工作,目前全市累计认定高精尖缺人才616人,其中医疗卫生领域75人,占总人数12.2%。实施学术技术带头人储备遴选工作,通过外出培训、学习进修、学术交流、诊疗服务等方式,培养具有技术力量强、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专业人才队伍,现共选拔培养医疗卫生领域储备人选129名,拨付资金300余万元,起到了良好的培养效果。充分发挥“人才小高地”示范、带动、辐射作用,鼓励医疗卫生领域加强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累计建设医疗卫生领域人才小高地9个,累计支持资金203万元。
(五)持续开展宣传教育。根据《银川市关于深化医养结合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树立生命教育理念,建立完善安宁疗护多学科服务模式,为疾病终末期患者提供疼痛及其他症状控制、舒适照护等服务,为患者及家属提供人文关怀。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教育,将生命教育纳入中小学校健康课程,推动安宁疗护理念得到社会广泛认可和接受。通过宣传册、纪录片、案例分享等多种形式,在基本公卫健康教育、日常宣传、下乡义诊等活动中对社会公众宣传安宁疗护相关理念和知识,逐渐转变传统观念,提升大家对安宁疗护的认知度、接受度、认可度。
三、下一步,我们将吸纳徐瑾委员的建议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推进国家安宁疗护试点工作。各县(市)区将依托一所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建设1个安宁疗护试点科室,并选择1-2家基础好、条件优、潜力大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或养老院)开展安宁疗护试点工作。鼓励社会力量投资或举办安宁疗护服务机构,形成举办多元、服务形式多样的安宁疗护体系。在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养结合机构积极推进安宁疗护服务,设立安宁疗护病区(病床),加快安宁疗护机构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二)提高安宁疗护服务供给能力。做好临终患者医疗保障待遇支付工作,切实减轻临终患者及其家庭的医疗费用负担。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组织开展的涉及安宁疗护所需药品的招标采购,努力保障好药品供应。积极落实医疗保障新政策新规定,让我市临终患者及时得到更加全面、优质的医疗保障服务。继续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兴市战略,把强化人才引领作为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持续实施高精尖缺人才引领工程、人才小高地建设工程,不断夯实人才队伍基础,为健康银川建设持续提供智力支撑。将充分发挥工作职能,以“十万大学生留银川专项行动”为契机,协调医疗行业主管部门对接医疗高等学院加大安宁疗法技术技能人才的培训培养,提高安宁疗护服务能力。
(三)加强安宁疗护宣传普及。通过结合“重阳节”“敬老月”“老年健康宣传周”“世界安宁疗护日”等重要节点开展特色活动,在居民和老年人群中积极宣传生命健康知识,帮助广大市民和老年人树立科学的生死观、疾病观,正确认识“生、老、病、死”的生命过程,推动安宁疗护理念得到社会广泛认可和接受。
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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