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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MB163606X7/2025-00163 发布日期:2025-12-02
发布机构: 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责任部门: 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名 称: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对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9号“关于提升消防救援人员卫生医疗待遇”建议的答复

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对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9号“关于提升消防救援人员卫生医疗待遇”建议的答复


陈建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消防救援人员卫生医疗待遇的建议收悉。该建议由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承办。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在接到代表的建议后,组织人员就做好建议办理工作进行调研论证,制定了办理方案,于512日召开第12次主任会议研究通过,指定由医政与中医药科负责办理落实。办理过程中,于926日约见了提建议的代表,深入了解了有关情况,听取了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办理结束后,告知并征求了代表对办理结果的意见,经市卫健委主任章玉明同志审核同意,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消防救援队伍作为应急救援的主力军和国家队,承担着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认真做好消防救援人员优待工作,对于推动建立消防救援职业荣誉体系,增强广大消防救援人员职业荣誉感,保持消防救援队伍有生力量和战斗力具有重要作用。按照应急管理部等十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有关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84号)要求,银川市各级医疗机构针对享受国家抚恤和补助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和病故消防救援人员遗属,以及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残疾消防救援人员,参照《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有关规定享受医疗保障优待,但对广大在职消防救援人员的医疗保障优待服务有所欠缺。

为给消防救援人员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做好以下工作:

优化医疗优待政策。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联合应急部门、市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结合实际起草和出台关于消防救援队伍医疗优待文件,要求市管二级及以上医院在门急诊要设立消防救援人员优先窗口,在挂号、缴费、检查等医疗服务窗口张贴消防救援人员优先标识。鼓励各二级及以上医院为消防救援人员优惠或减免挂号费、检查费。积极对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争取在自治区级医疗机构开设消防救援人员优先窗口。

升级医疗保障能力。积极提倡和鼓励全市二级及以上医院和辖区消防救援队伍签订消防救援人员的定点就医协议,协同推进消防救援人员医疗优待政策落实落地,提升消防指战员职业健康水平,确保建立辖区消防救援人员看病就医的绿色通道,特别是对在执行任务或其他突发意外伤害事件受伤的消防救援人员,予以开通应急救治绿色通道,按照先诊疗、后付费的原则予以救治。同时,对于需要紧急救治的消防救援人员在医疗救治转运、应急临床用血、急救药品配置使用等方面给予优先保障。

提升就医服务体验。大力开展医疗服务进消防活动,组织有关医疗机构利用全国消防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赴消防队伍开展医疗急救技能相关培训,定期组织医务人员为消防救援人员提供医疗巡诊、义诊等相关服务。

消防救援人员的健康安全,直接关系到应急救援战斗力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将以您的建议为重要抓手,持续压实部门责任、细化工作举措,全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高质量的卫生医疗保障体系。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马玉玲6889064



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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