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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20/2020-00046 | 发布日期: | 2020-0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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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责任部门: | 市卫健委 |
名 称: | 关于印发《银川市开展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银川市卫生监督所:
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卫办发〔2020〕223号),制定了《银川市开展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6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开展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
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银川市委及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有关要求,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将于6-9月在全市开展卫生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推动卫生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集中纠正和严肃查处卫生行政执法领域不作为乱作为突出问题,倒逼卫生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协调、强化执法监督、严格执法责任,建立健全“执法有依据、行为有规范、权力有制约、过程有监督、违法有追究”的执法责任体系,推动卫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法责任制、执法裁量基准制度、执法责任追究等制度的有效落实,全力营造公正、透明、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整治范围
全市两级卫生行政执法机构(含卫生监督机构)及其执法人员。
三、整治重点
聚焦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问题和领域,针对2018年以来出现的执法不公、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粗暴执法、过度执法和以罚代管等突出问题,切实解决卫生健康系统行政执法不依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重点整治以下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卫生监督行政执法制度建设方面的问题
1.推行卫生监督行政执法责任制不深入,未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公布执法事项,未落实到岗到人。
2.未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规章及职能变化,适时调整完善并严格执行裁量基准制度。
3.卫生监督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建立健全,未做到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示、执法可回溯管理和执法决定合法有效。
4.卫生监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不健全、制度落实不到位,未按照程序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
5.卫生监督行政执法争议的协调和违法执法行为联合处理机制不健全,制度落实不到位,执法监督不力。
6.未建立健全卫生监督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未对执法案件进行整理分析。
(二)卫生监督行政执法职责履行方面的问题
7.卫生监督行政执法主体不合法,超越法定权限执法;未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8.应予立案不立案、不应立案违规立案;执法程序不合法、不规范;调查案件事实不清,取证不合法、不规范、不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不准确,裁量基准运用不适当,存在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过度执法、粗暴执法等滥用职权执法问题。
9.未按要求对接运用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在国家卫生健康监督信息报告系统填报执法文书不及时、不完备、不规范,执法节点缺失记录和记录不准确。
(三)回应人民群众诉求方面的问题
10.投诉举报处理机制不健全不落实,未对外公布卫生监督行政执法监督渠道和联系方式,对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未及时处理。
11.执法过程中未依法告知享有的权利义务、救济途径等内容。
12.对依申请公开信息未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13.便民利企服务措施不力,搞材料政绩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14.未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不履行国家行政赔偿责任。
(四)执法队伍建设方面的问题
15.执法人员未按照职能配置到位。
16.工作“慵懒散慢”,不担当、不作为,衙门作风,特权思想,懒政怠政。
17.能力不强、素质不高,工作质效差。
18.办理关系案、人情案,徇私舞弊、以权谋私。
19.执法风纪不正、形象不佳,执法不规范、不文明。
20.执法人员培训不及时、不到位,卫生监督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不严,未按规定及时申领、换发、年检、注销执法证件。
(五)执法过错追责方面的问题
21.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不严格,未开展执法岗位职责考核评议,对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的违法行为未进行常态化的责任追究。
22.执法责任倒查机制和追究机制不健全,对执法过程中产生的执法不力、执法不公甚至是执法腐败等问题,该追责的未严格依法追责,特别是对行政复议被撤销和行政应诉败诉案件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追责不及时、不主动、不积极。
23.执法监督不严格、不常态,未建立健全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并开展案卷评查,未及时纠正相关案件在事实认定、执法程序、法律适用、裁量基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四、工作安排
(一)组织机构
成立银川市开展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 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汤齐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银川市专项整治的组织实施和总结报送工作。
(二)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安排部署阶段(6月19日前)。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要结合辖区工作实际,制定本辖区内工作措施,明确整治范围、内容、措施和要求,以及“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地落实。同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要通过门户网、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邮箱,广泛发动群众监督。市卫生监督所要及时向市卫生健康委提供相关资料,市卫生健康委将通过市级门户网、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邮箱,广泛发动群众监督。
2、自查整改阶段(6月下旬至9月下旬)。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市卫生监督所要认真对照专项整治的重点,尤其是对2018年以来,人民群众信访举报、媒体曝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自治区、银川市卫生健康委督查督办、巡视巡察、专项检查等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建立台账,列出问题清单,逐一整改销号。对自查发现的一般性问题立行立改;一时难以整改的问题列出时间表,指定责任人,逐步整改到位。自查和整改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和法律法规修改的实际,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将问题整改与完善制度结合起来,做好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政裁量权工作,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市卫生监督所参考《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对职权范围内行使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行政职权,分类制定完善裁量基准和适用规则,并于2020年8月21日之前,汇编成册向社会公布,同时抄送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和银川市卫生健康委。
3、巩固提高阶段(10月上旬至11月中旬)。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要认真落实牵头抓总和指导引领责任,根据专项整治确定的目标任务,强化过程管理,督导辖区内逐条逐项推进落实,做到对账、核账、销账,确保整治效果。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市卫生监督所要以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举一反三查找存在问题与不足,剖析根源,做到措施具体、监督有力,整改彻底;要建章立制,形成卫生行政执法与管理长效机制,把抓好制度落实和规范卫生监督行政执法行为作为巩固专项整治效果的重要指标,有力促进银川市卫生监督执法制度体系和执法能力现代化。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要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有计划、有步骤地积极推进辖区内专项整治工作。要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明确具体负责人、联络人,加强沟通,认真做好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工作,推动专项整治有序开展。
(二)严格监督检查。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市卫生监督所要坚持自查与督查相结合,随机抽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市卫生健康委将不定时采取听取汇报“总体看”、查阅卷宗“评评看”、调查走访“现场看”、执法责任“回头看”等形式,了解掌握卫生监督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裁量基准、执法责任追究等执法与监督制度落实情况,找准查清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进行分类处置,对情节较轻、影响较小、不构成违纪违法的一般性问题,要通过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等方式,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对违纪违法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对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要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建立和完善抓落实的长效机制,持续巩固和扩大专项整治的成果。市卫生监督所将采取查阅已办卷宗、监督执法行为、走访执法对象等形式适时开展督导检查,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培训,对未按要求和时限整改的问题及单位,将在全市进行通报。
(三)开展案例评查。10月份,由银川市卫生监督所组织开展案例评查,根据各县(市)区上报的优秀典型案例,结合督导检查情况,评选典型案例,择优推荐参加自治区优秀案例评选。
(四)抓好宣传总结。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市卫生监督所要明确专人负责、专项整治、协调联系和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总结好做法、宣传好经验,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实效。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市卫生监督所于每月13日前报送本月专项整治创新亮点等工作信息;6月17日前报送专项整治联系人(附件2);9月10日前报送专项整治自查整改情况报告及《卫生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10月12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工作中发现的典型案例,请及时报送。以上报送材料须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将正式件扫描成PDF版和可编辑电子版打成压缩包,文件名设置为单位名,同步报送银川市卫生健康委法规和综合监督科。
银川市卫生健康委联系人:王小军
电 话(传真):0951-6889025(6889090)
邮 箱:ycwsjkw_zhjdk@163.com(以上所报材料均报至此邮箱)
银川市卫生监督所联系人:花虎
电话(传真):0951-(6985280)
邮箱:nxwsjd_100@163.com
附件:1.银川市开展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推动行
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卫生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联系人
3.卫生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
附件1:
银川市开展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
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马晓飞 银川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副组长:汤齐生 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赵梅萍 银川市卫生监督所所长
成 员:庞文斌 兴庆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汪生平 金凤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马富琴 西夏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李淑娟 永宁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时新华 贺兰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年晓华 灵武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李文刚 银川市卫生健康委法规与综合监督科
刘学军 银川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附件2
卫生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联系人
单位名称 | 姓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邮箱 |
附件3
卫生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整治重点 | 制度建设方面 | 履行职责方面 | 回应群众 诉求方面 | 队伍建设方面 | 责任追究方面 |
发现问题数 | |||||
整改问题数 | |||||
处理人数 | |||||
党纪政务 处分人数 | |||||
备注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