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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0001/2020-00019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信访局 成文日期:2020-04-24
责任部门:银川市信访局 发布日期:2020-04-24
名 称:关于印发《<信访条例>修订实施15周年 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信访条例>修订实施15周年 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信访局,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信访条例>修订实施15周年宣传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银川市信访局

                                             2020年4月24日


《信访条例》修订实施15周年宣传活动方案


今年5月,新修订的国务院《信访条例》已颁布实施15周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宣传、推广《信访条例》修订实施及信访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切实维护信访群众合法权益,强化依法信访意识,规范信访工作秩序,着力构建和谐社会。结合本单位实际,现就开展《信访条例》宣传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精神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和市委十四届八次、九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对标对表信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信访工作的意见》为抓手,以加快推进信访业务智能辅助系统和信访工作地方标准推广应用为重点,以减少信访存量、遏制信访增量、规范信访秩序为目标,着力夯实信访工作基层基础,着力加强信访智能化建设,着力建设高素质信访工作队伍,为实现“一高三化”目标要求、践行“绿色高端和谐宜居”城市发展理念作出更大贡献。

二、总体要求

以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为导向,坚持市、县、乡镇(街道)联动,在全市开展有声势、有影响、有效果的《信访条例》宣传活动,进一步推动《信访条例》的贯彻落实,形成群众依法信访、职能部门依法处访的信访工作良性格局,为迎接区信访局对《信访条例》贯彻落实检查做好准备。

三、活动时间

2020年3月中旬至6月30日,共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准备发动阶段(3月中旬—4月16日)

市信访局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并下发宣传活动通知,各县(市)区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明确分管负责人,成立《条例》实施十五周年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订符合本地区宣传方案,进行动员和全面部署,并印制宣传材料,为《信访条例》的宣传做好前期准备。

(二)集中宣传阶段(4月17日—5月15日)

按照实施方案,各县(市)区要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进行集中宣传,线上通过新媒体方式进行宣传,线下通过现场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进行,并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迅速掀起宣传活动的高潮。对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各县(市)区信访局要及时进行总结提炼,推动集中宣传活动持续深入开展。

(三)总结提高阶段(5月8日至6月30日)

各县(市)区信访局对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系统全面的总结,并形成情况报告。市信访局适时组织督导调研组,深入各县(市)区信访局,了解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

四、宣传重点

紧紧围绕《信访条例》宣传这条主线,结合我市信访工作实际,重点宣传信访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创新信访工作机制的举措;重点宣传“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大力宣传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的新举措;大力宣传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的新经验;宣传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秩序的新举措新方法;宣传群众依法上访、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自觉维护信访工作秩序方面的好典型;大力宣传信访干部爱岗敬业、敢于担当、作风优良、争创一流的先进事迹。

五、宣传形式

(一)利用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进行宣传。各县(市)区信访局要充分发挥互联网等媒体作用,在微信公众号开设《条例》修订实施15周年宣传专栏并剖析部分典型案例,以案说法;组织信访知识问答、典型案例等专栏,广泛深入进行宣传;编辑《信访条例》部分内容,以短信方式向广大手机用户发送,提高群众对《信访条例》的知晓率。

(二)深入基层进行广泛宣传。全市定于4月30日作为集中宣传日,由金凤区信访局牵头,兴庆区信访局、西夏区信访局积极配合做好宣传前期准备,于4月30日上午9:30—11:30分到指定地点进行宣传,同时将宣传图片发至银川信访群内,并于下午16:00前将信息报送市信访局。永宁县信访局、贺兰县信访局、灵武市信访局自行组织宣传。各县(市)区要认真组织与信访工作密切相关的部门深入乡镇(街道),尤其要深入村(社区),将其作为重点宣传地区,开展咨询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展板、横幅、标语、宣传册、信访咨询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切实将宣传活动面向基层广大群众,提高群众对《信访条例》的知晓率。

(三)面向信访群众进行宣传。印制《信访条例》,在信访接待场所发放上访群众;在信访接待场所设立宣传专栏,张贴有关法律规定和信访程序;通过LED屏和电子屏滚动播出信访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及宣传标语。

(四)典型宣传。各县(市)区信访局要大力宣传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的新举措,大力宣传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的新经验,大力宣传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信访工作的新思路,大力宣传信访干部爱岗敬业、敢于担当、作风优良、争创一流的先进事迹和重大典型,用身边人、身边事激发广大信访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五)举办信访业务知识竞赛。为做好信访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进一步推动信访工作基础业务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着力提高信访干部队伍能力素质,提升信访工作规范化水平,结合自治区信访局相关业务工作要求,全市将于6月中旬开展信访业务知识竞赛,竞赛内容涉及《信访条例》、信访业务基础知识和信访业务智能辅助系统等基本技能,获得表彰的队伍代表银川市参加自治区信访业务知识竞赛。通过信访业务知识竞赛的开展,既可以展现信访干部的过硬素质,检验信访干部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又能激发信访干部做好信访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各县(市)区信访局要高度重视《条例》修订实施15周年宣传活动,主动与主流媒体沟通,成立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同时,对所辖区域和所属系统的宣传活动做好统筹协调,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手段,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确保活动扎实有序推进。各县(市)区信访局要保证至少制作1个微视频,上报至少1篇征文,连同活动情况总结于6月30日前报市信访局网上信访受理中心。(联系人:张闰生,电话:0951-6889184)

(二)密切配合,推动宣传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宣传活动期间,请各县(市)区信访局和各科室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深度挖掘先进典型,认真推介本地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展示全市信访工作的显著成效和广大信访干部的良好精神风貌。

(三)注重实效,坚决避免铺张浪费。本次宣传活动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市有关规定,坚持务实勤俭的原则,各县(市)区信访局要立足各自实际,采取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宣传方案和措施,确保宣传活动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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