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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2022-00438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信访局 成文日期:2022-06-07
责任部门:银川市信访局 发布日期:2022-06-07
名 称:关于印发银川市信访局2022年政务公开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银川市信访局2022年政务公开要点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银川市信访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切实抓好落实。

                                                  银川市信访局

                                                   202267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信访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十四五”规划深入实施的重要一年。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快转变政务公开职能,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大局。根据《银川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银政办发〔202259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紧扣国务院办公厅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服务中央和自治区、银川市中心工作,重点围绕以政务公开促法治、促服务、促规范、强化支撑保障,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二、以公开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一)加强涉及市场主体的信息公开。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要求,增强政策制定实施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重点针对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高度关注的政策措施,提振市场主体信心。维护政令统一,推动政策落实不偏不倚、准确到位,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二)加强涉及政务服务信息的公开。加大受疫情影响重的餐饮、住宿、零售、文化、旅游、客运等行业帮扶政策的公开力度,促进稳就业和消费恢复。

(三)加强涉及财政领域的信息公开。深化财政预决算公开,根据银川市财政局要求,优化调整公开范围、内容、方式、精度和格式要求。

(四)加强涉及扩大投资的信息公开。贯彻落实2022年中央、自治区、银川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 做好扩大有效投资政策文件及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三、以公开助力社会和谐稳定

(五)抓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与上级单位下达的工作指令有序衔接、保持一致,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依法、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持续发布疫情防控信息,密切关注、扎实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四、以公开促法治

(六)抓好司法行政信息公开。按照“谁起草、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原则,对本行政机关起草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和本行政机关自行制发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由起草部门每年11月底前系统梳理、先行提出清理建议,经公开征求意见、评估、审核论证并协商一致后,提出清理意见提交司法行政部门,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通知》形式公布清理结果。新起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性文件,要将起草说明、政策图解和正式文件同步提交审签,政策图解要在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上网发布。

(七)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结合我局实际,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格式文书”为基准模板,及时与政策法规人员和法律顾问等沟通界定,合理合规合法、按时按期规范答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除“网络申请”外,申请人通过信函、传真、当面等方式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资料及受理机关出具的登记回执、答复文书等,要全部录入“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平台”备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司法部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132号)要求,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制度,依法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

五、以公开促服务

(八)抓好政策精准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对行政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性文件进行多元化精准解读,并在上网文件和政策解读页面下方显著位置公开政策咨询办公电话和工作时间。综合选用视频动漫、场景演示和专家访谈会等可视、可读、可听的解读形式,配以案例、数据,切实把政策“传达到、讲清楚”,做到图文解读占比不低于80%,且最迟在文件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上网。对政策施行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分段、多次、持续、跟踪解读,主动答疑解惑。

(九)抓好《信访工作条例》宣传解读。运用独立电子屏等设施设备上传政策图解视频,利用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传播媒介,转发转载、精准推送《信访工作条例》及相关解读材料,推动政策个性化、主动化供给,做好分众化传播。

(十)稳妥开展政府开放活动。全面落实《银川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落实全区“政府开放日”工作方案的通知》(银政公开办发〔20212号)要求,按照“制定方案、发布公告、组织实施、报送结果(包括活动内容、现场图片等)”原则,结合业务实际和重点任务、重大活动以及阶段性工作安排,分门别类、定向推送企业群众进政府、进现场、进会议等,及时发放信访局政务公开社会评议调查问卷并公示结果。借助政府开放活动,通过悬挂条幅、发放折页、咨询讲解,特别是利用不同空间借位、错位对政务公开宣传标语进行展摆展示,全方位、多形式开展政务公开宣传工作。因地制宜开展“政策公开讲”“局长谈公开”等推广活动,实现“政策找人、政策找企业”。

六、以公开促规范

(十一)严格执行公开制度。坚持“涉密信息不公开、敏感信息不上网、隐私信息要遮掩”原则,在公开工作中增强规范意识和保密意识,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在源头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和涉敏审核,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和开源信息泄密失密。按照“三审三校”原则,以线下与线上、纸质与电子相结合方式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拟公开政务信息的审查和审校发布工作。

(十二)科学界定公开方式。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统筹考量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合理界定公开方式。公开内容涉及社会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广泛知晓的,可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公开。公开内容涉及部分特定群体,或者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在特定范围内公示的,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从严审核、审慎发布未成年人信息。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要依法保护好有关人员个人信息安全,依法依规科学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防止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或者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切实推动法定公开事项公开到位、法定不公开事项保护到位。

(十三)强化公开平台建设。强化银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总门户”“总入口”地位,须主动公开的各类文件、通告、公示、清单等权威信息,确保在银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首发。不得以新闻报道、新闻播报等方式代替政府门户网站的权威政令发布。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管理,强化政府网站稿源互通,协同保障政务新媒体内容建设,提高信息原创比例。全面落实《全区政务新媒体管理细则》。常态化开展银川市信访局网络工作群清理,每半年报送一次清理报表。

七、强化支撑保障

(十四)压实主责任。切实落实政务公开领域的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在发布重大政策的同时做好解读工作,主动解疑释惑,积极引导舆论,有效管理预期。充分评估重大政策本身可能带来的各种影响,以及时机和形势可能产生的附加作用,避免发生误解误读。积极主动与宣传、网信等部门联系沟通,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前瞻性做好引导工作,及时发出权威声音,保持正确舆论导向,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营造良好政策环境和发展氛围。

(十五)改进工作作风。及时总结、归纳、提炼和报送政务公开典型经验,提升“宁夏政府网”“中国政府网”稿件采用数量。

(十六)加强管理。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分工调整、岗位变动的,第一时间报送银川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备案,保持换岗前后交接顺畅,工作衔接顺利开展。

(十七)建立任务台账。制定银川市信访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同步梳理形成工作台账于30日内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工作台账要明确责任主体和落实时限,实时跟进推动,确保落实到位。

(十八)开展“回头看”。对上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重点针对有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逐项核查开展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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