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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32/2018-65543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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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18-08-08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发布日期: | 2018-08-08 |
名 称: | 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民大厅值班工作的通知 |
各进驻单位(窗口):
为全面做好迎接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各项工作,切实落实《银川市便民服务工作整改方案》,不断提升政务服务便民化水平,为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营造浓厚氛围,结合市民大厅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值班工作
值班工作是确保市民大厅各项政务服务规范、有序的重要手段,落实国家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便民化的重要内容,各进驻单位(窗口)要高度重视,根据区域化管理分工,按照各负其责、以人为本、依法规范、措施果断的原则,落实各厅、各单位值班制度,努力打造“超五星级”市民大厅,实现“为民、便民、利民、惠民”的改革目标,不断提升办事群众的幸福感、体验感、获得感。
二、健全值班工作制度
各单位每天由一名负责同志和两名工作人员组成值班小组,每周五前将当周值班情况及次周值班表报送至行政审批服务局综合处。值班小组的领导干部承担当天带班工作职责,带班和值班人员要按照值班安排表,自觉履行职责。
三、落实值班工作要求
1.遵守值班时间。
工作日值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30。
节假日值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如遇季节性、临时性办件量增多情况,各单位将值班时间相应提前。
2.履行值班职责。
(1)及时妥善处理本厅(本单位窗口)审批服务事务。
(2)宣传解读本单位(窗口)办理事项及新政策、新举措,解答群众咨询等。
(3)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特别是群众突发性、季节性或经常性出现的排长队问题,及时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4)认真执行《市民大厅进驻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处罚办法(试行)》《市民大厅关于推行“窗口无否决权”服务的通知》和《银川市民大厅政务服务标准流程》等相关规定。
(5)做好本单位信访工作、安全防护工作及紧急信息报送工作。
四、严肃值班工作纪律
各单位(窗口)要加强对本单位值班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值班工作落实落细。对值班期间,带班领导擅离岗位,值班人员无故缺岗、脱岗,值班情况掌握不清,信息迟报、漏报、瞒报,通信联络不畅,突发事件处置延误等情况,各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各驻厅单位(窗口)的值班情况也将作为大巡查的重要内容,并纳入绩效考核。
附件:银川市民大厅值班表
银川市政务服务中心
2018年8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