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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32/2020-00035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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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0-02-01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0-02-01 |
名 称: | 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暂停政务大厅窗口服务全面推行“网上办、掌上办” 工作的通知 |
各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政务服务中心,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办事大厅,驻市民大厅各单位:
为避免人群聚集,防止交叉感染,阻断疫情传播,有效保护市民的生命和健康安全,根据《中共银川市委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春节假期后行政企事业单位返岗复工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暂停全市各级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服务,全面推行政务服务“网上办、掌上办”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2月3日起,暂停银川市民大厅、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设置的专业分厅以及银川市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办事大厅窗口线下服务,暂停现场勘验、专家评审等特殊环节。具体恢复时间将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二、暂停窗口线下服务期间,各级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单位)负责人、党员干部、管理人员全部正常上班,窗口前台及审批人员由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人员弹性轮班。返岗人员应按照防疫要求做好防护准备工作,进入办公场所一律佩戴口罩。
三、当前我市正处于抗击疫情的关键时期,各单位(部门)要按照市委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积极主动劝导办事群众非特殊情形尽量不去实体政务大厅办事,进一步明确网上办、掌上办、预约办、简约办为主,现场办为辅的工作策略,全面推行政务服务“网上办、掌上办 ”,减少群众外出、流动、入厅次数和时间,提高疫情防控工作的有效性。
1、推行全程网办。全面落实“不见面”工作要求,各政务服务大厅管理部门应参照市民大厅271项全程网办事项清单,梳理包含网站、网址、手机APP和咨询电话等内容的“网上办、掌上办”事项清单,制作并公布简便易行、直观易懂的网上办事服务指南,借助宁夏政务服务网、政府门户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布,加强在群众当中的宣传工作,切实提高群众网办意识,减少外出办事。
2、开展分时预约办。对于确需到实体大厅办理的紧急事项,推行多渠道预约办事方式,有效利用互联网、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电话预约等线上预约方式,科学合理统筹群众办事;对于群众、企业急需办理的业务也可通过预约上门等服务方式,减少办事群众在大厅内滞留的时间,切实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3、引导延期加急办。对于非紧急办理事项,主动与群众沟通,耐心做好延期办理的解释工作,积极争取群众的谅解和支持,并在窗口线下服务通道开放后,第一时间通过增加服务窗口、延时服务、加急办理或绿色通道等服务方式为其加快办理。
4、强化简约容缺办。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办事程序,采用简约办、容缺办、并联办、帮代办等服务模式,使审批服务既有速度又有温度,减少办事群众往来大厅次数,让办事群众最多跑一次。
四、各部门(单位)要安排专人接听网上办事咨询电话,确保群众办理畅通。要加强与区、市网上、掌上服务保障机构的沟通联系,确保工作期间出现的系统平台故障,能够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解决;要耐心细致做好政务大厅窗口服务暂停期间给群众、企业办事带来不便的解释工作,积极争取办事群众、企业的谅解。
五、各政务服务大厅管理部门要严格落实《国家应急管理部发布国家机关内部防控肺炎参考指南》,坚决做好疫情内部防护工作。要按照市、县(市)区政府的统一安排和公共卫生响应措施,全力做好防疫物资储备,确保物资充足、种类齐全;要合理使用防疫资源,对防疫过程产生的废物进行规范、安全处理。要加强政务大厅工作人员动态防疫监测,全面做好大厅清洁与消毒,确保大厅的地面、通风、进出口等消毒无死角。对办事群众,要及时进行体温检测,严把入口关,坚持“外防输入”的防疫工作策略,确保政务大厅零感染。
附件:返岗复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20条注意事项
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0年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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