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内容快速切换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部门文件
索 引 号: | 640100-132/2020-00169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发布机构: | 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0-03-27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0-03-27 |
名 称: | 关于印发《银川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豁免承诺制改革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
银川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9〕39号)和《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银政办发〔2019〕98号),银川市工改办制定了《银川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豁免承诺制改革试点实施意见(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银川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0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刘鑫,5555617)
抄送:自治区工改办、市营商办。
银川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豁免承诺制
改革实施意见(试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银政办发〔2019〕98号)要求,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破解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与打造服务型政府不相适应的难题,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改革导向,探索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豁免承诺制改革试点,逐步建立设计、建设、管理主体之间科学责权关系。坚持人民导向,以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降低办事成本,助推银川市持续打造政策更优、成本更低、审批更少、办事更快、服务更好的“五好”营商环境品牌。
二、施工图设计审查豁免承诺制
对于功能单一、技术简单、容易监管、风险可控的工程建设项目类别,纳入豁免承诺清单管理,实行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质量承诺制,免予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承诺事项承担终身法律责任。属于豁免承诺清单类别管理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只提交勘察、施工图设计质量承诺书,在办理下一层级(例如招投标、施工许可证等)事项时,可以不再提交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豁免施工图审查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管,并纳入社会诚信体系管理。
三、适用范围
银川市范围内市级权限审批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适用本实施意见;县(市)及园区可参照本实施意见执行或制定适合本区域的实施意见。
符合下列要求的工程建设项目列入豁免承诺制清单:
1.单体建筑面积小于2000平方米、建筑层数不超过三层、檐口高度18米以下且无地下室的钢筋混凝土结构民用建筑(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和保障性住房除外);
2.跨度小于6米、楼盖无动荷载的三层以下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多层厂房和仓库(甲、乙、丙类厂房或仓库除外);
3.绿化工程、建筑智能化专项工程;
4.城市支路(不含桥梁);
5.工业工程中的构筑物(烟囱、水塔、地上贮水(油)池、地上贮仓等高耸结构除外);
6.未涉及主体承重结构变动、使用功能变化以及未超过原设计荷载的立面改造工程;
7.施工过程中的临时技术措施;
四、有关制度及责任
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在进入施工图设计审查豁免承诺清单类别管理前,应详细阅读《施工图设计审查豁免承诺告知书》(见附件1),并签署同意条款;按规范要求填制《建设工程设计质量安全承诺书》(见附件2)、《建设工程勘察质量安全承诺书》(见附件3);在享受施工图设计审查豁免承诺清单管理的同时,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勘察设计质量承诺制
1.建设单位应承诺内容: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先勘察、后设计;不明示或暗示勘察设计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筑工程质量;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组织施工,不违法变更施工图设计;重要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专家论证。
如监管发现违反承诺,立即责令停工整改,暂停办理所有项目建设手续;整改经行业主管部门确认完成后,恢复手续办理,但不再享受银川市现行的所有政务服务改革措施和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2.勘察设计单位应承诺内容: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资质等级要求承接勘察设计业务,无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行为;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进行勘察设计,无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重要工程已严格按照专家论证意见修改完善;满足建筑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要求;符合国家颁布的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能够满足施工需要;施工图设计文件按规范推送至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
对于取消施工图审查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未依据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深度要求编制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责令整改,整改期间勘察设计单位不得在银川市行政区域内承揽新的工程项目;其责任单位以及在勘察、设计文件上签字盖章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和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如发现违反承诺,导致勘察设计文件质量降低,存在质量问题的,责任单位在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同时,两年内停止责任单位以及在勘察、设计文件上签字盖章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和项目负责人在银川市行政区域内执业资格。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监管部门和发证机关应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处理;责任单位在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同时,五年内停止责任单位以及在勘察、设计文件上签字盖章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和项目负责人在银川市行政区域内执业资格。情节严重造成重大事故的,将其违法违规线索移送司法机关。
(二)勘察设计质量终身责任制
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设计、谁负责”的原则,建设、勘察设计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按照各自职责,对经办的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在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范规定或双方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依法依规对勘察设计质量终身负责。
1.建设单位和相关人员终身责任。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依法发包勘察设计任务;严格依法履行勘察设计合同;严格执行勘察设计质量承诺制和重要工程施工图专家论证制;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组织施工。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是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的第一责任人,终身承担责任;直接责任人(含分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现场管理人员等)对勘察设计质量依法依规终身承担相应责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对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终身承担技术责任。
实行工程代建的项目,代建机构法定代表人、直接责任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等依法依规终身承担相应责任。
2.勘察设计单位和相关人员终身责任。勘察设计单位对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终身负责。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建立健全勘察设计质量保证体系,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和技术保障措施,明确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设计)、校对、审核、审定等环节责任,并严格实行校审质量管理制度。
勘察设计单位要规范出图签字盖章程序。勘察设计文件必须有勘察设计人员、注册执业人员、专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单位技术负责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法人印章、技术专用章、资质专用章及注册执业人员资格专用章。
勘察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编制的勘察设计文件的第一责任人,终身承担责任。总工程师、总建筑师对负责的勘察设计文件终身承担技术责任。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注册执业人员及编制(设计)、校对、审核、审定等环节相关人员,依据职责对其签字盖章的勘察设计文件终身承担相应责任。
五、监督管理
(一)事前告知。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在申请施工图设计审查豁免承诺清单管理和以此办理相关事项时,须详细阅读《施工图设计审查豁免承诺告知书》,明确承诺内容与责任,并签署同意。主管部门、审批部门须明确告知制度管理内容与相关法律责任,并认真核实该项目是否属于施工图设计审查豁免承诺清单内的项目类别。对于清单以外的项目类别明确告知必须进行施工图设计审查。
(二)加强监管。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宽进、严管、重罚”的监管机制,对实行施工图设计审查豁免承诺清单管理的项目进行100%全数检查。按照《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宁夏建筑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宁建规发〔2018〕16号)规定,将相关单位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并将违规违法事实及处罚决定在信用中国(宁夏银川)、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及媒体上予以公告。
(三)联合惩戒。依托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推进审管信息互动共享,健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完善部门协同、信息互通的审管衔接机制,强化豁免承诺制管理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对守信或失信对象分别落实联合激励或联合惩戒措施,逐步形成“信用+审批+监管+执法”、“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体系。
附件:1.施工图设计审查豁免承诺告知书
2.建设工程设计质量安全承诺书
3.建设工程勘察质量安全承诺书
附件1:
施工图设计审查豁免承诺告知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对于功能单一、技术简单、容易监管、风险可控的工程建设项目类别,免予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纳入豁免承诺清单管理,实行勘察、施工图设计质量承诺制。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可对符合下列要求的工程建设项目,申请施工图设计审查豁免:
1.单体建筑面积小于2000平方米、建筑层数不超过三层、檐口高度18米以下且无地下室的钢筋混凝土结构民用建筑(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和保障性住房除外);
2.跨度小于6米、楼盖无动荷载的三层以下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多层厂房和仓库(甲、乙、丙类厂房或仓库除外);
3.绿化工程、建筑智能化专项工程;
4.城市支路(不含桥梁);
5.工业工程中的构筑物(烟囱、水塔、地上贮水(油)池、地上贮仓等高耸结构除外);
6.未涉及主体承重结构变动、使用功能变化以及未超过原设计荷载的立面改造工程;
7.施工过程中的临时技术措施;
建设单位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先勘察、后设计,依法发包勘察、施工图设计任务;严格依法履行勘察、施工图设计合同;严格执行勘察、施工图设计质量承诺制和重要工程施工图专家论证制;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组织施工;不得明示或暗示勘察单位、施工图设计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筑工程质量。
勘察单位、施工图设计单位提供的成果文件必须符合国家、自治区、银川市有关质量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其承诺文件替代施工图审查合格书,豁免第三方审查,落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和设计人员终身负责制。勘察单位、施工图设计单位应主动配合行业主管部门的执法检查,如违反承诺,自愿承担所引起的一切后果。
附件:2
建设工程设计质量安全承诺书
由(建设单位): 委托(设计单位): 设计的 项目,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银川市有关质量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方面,相互协调配合,切实履行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的责任和义务,现承诺如下:
1、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资质等级要求承接施工图设计业务,无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行为;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进行施工图设计,无违反强制性标准;重要工程已严格按照专家论证意见修改完善;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要求,符合国家颁布的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能够满足施工需要,并依法对设计使用年限内工程质量承担相应终身质量责任;施工图设计按规范推送至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
2、如监管发现违反承诺,导致施工图设计文件质量降低,存在质量问题,我单位自愿接受处罚,并承担一切法律后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将违规违法事实及处罚决定在信用中国(宁夏银川)、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及媒体上予以公告。
建设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地址:
设计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地址:
年 月 日
附件:3
建设工程勘察质量安全承诺书
由(建设单位): 委托(勘察单位): 勘察的 项目,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银川市有关质量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方面,相互协调配合,切实履行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的责任和义务,现承诺如下:
1、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资质等级要求承接勘察设计业务,无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行为;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进行勘察设计,无违反强制性标准;重要工程已严格按照专家论证意见修改完善;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要求,符合国家颁布的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能够满足施工需要,并依法对设计使用年限内工程质量承担相应终身质量责任;勘察文件按规范推送至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
2、如监管发现违反承诺,导致施工图设计文件质量降低,存在质量问题,我单位自愿接受处罚,并承担一切法律后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将违规违法事实及处罚决定在信用中国(宁夏银川)、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及媒体上予以公告。
建设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地址:
勘察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地址:
年 月 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