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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00317765618R/2023-00015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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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2-09-29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2-09-30 |
名 称: | 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银川市工程建设项目“中介超市”平台筹建运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各科室:
现将《银川市工程建设项目“中介超市”平台筹建运行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责任分工,认真贯彻落实。
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2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工程建设项目“中介超市”平台筹建
运行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放管服”改革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规范中介服务,建立健全中介服务管理制度,明确服务标准和办事流程,规范服务收费,构建公平开放、竞争有序、诚实守信的中介服务环境。依托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立的中介机构信息平台,对中介服务行为实施全过程监管。维护中介服务市场秩序,保障委托人和中介服务机构的合法权益。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应进必进,能进必进。鼓励在银川市登记注册且经营范围属于中介超市服务类型范围、具备专业资质(格)条件并能承担相应责任的中介机构,分批次、分类型统一进驻“中介超市”,为工程建设项目提供咨询评价、报告编制、设计审查、评估测量、检测等服务;后期可扩展到自治区乃至全国范围。
2.坚持信用优先,公开透明。中介机构入驻网上中介超市不设门槛,不设数量限制。除已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中介机构外,凡在我市注册登记并且经营范围属于入驻中介超市服务类型范围、具备专业资质的,均可自愿申请进驻“中介超市”。进驻中介机构按照平台要求向社会公开各类信息,接受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管理。
3.坚持高效便企,强化监管。严格执行限时办结,根据服务类别的复杂程度科学限定办结时限;规范中介服务委托程序,市本级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工程建设项目,除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或通过招标方式选取中介服务机构外,凡符合“中介超市”应用条件的,应当通过“中介超市”选取中介;鼓励非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通过“中介超市”信息平台自主选取中介服务机构,以压减服务成本和办事时限。
二、主要内容
(一)中介机构入驻
1.编制市本级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由市工改办牵头,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自治区工改办有关要求,编制银川市工程建设项目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先期向自治区工改办审定备案后,并向社会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2.梳理各行业中介服务机构名录。各行业主管部门各自梳理所属行业管理范围内的中介机构名单目录,主要入驻范围是具有工程咨询、评估类,工程勘察、设计类,工程测量、检测类,工程监理类及其他类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凡是能承担银川市工程建设项目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范围中介服务事项的,均可自愿申请入驻“中介超市”信息平台。
3.规范制定中介机构服务指南。凡入驻“中介超市”信息平台的各中介服务机构按照行业规范制定服务指南,通过中介服务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开中介服务机构的有关信息。市审批局负责对进驻“中介超市”信息平台操作手册进行完善。
(二)中介服务需求和选取
1.需求公告发布。在银川市投资的项目单位(包括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企业),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可自愿通过中介机构信息平台发布中介服务需求;自行登录并注册填报单位信息、项目信息、服务需求等有关内容,提交平台对外发布;具备条件的中介机构可自行登录平台进行报名,并根据项目单位要求,填报有关报名信息。
2.中介机构选取。信息平台提供“直接选取”“随机选取”等多种中介机构选取方式。项目单位可根据实际需求自主选择中介机构选取方式,完成选取后,进行网上公示,然后双方自行签订中介服务合同。
3.服务信息登记。政府投资项目单位通过平台完成的中介机构选取并签订合同后,必须在平台进行合同信息登记;社会投资项目中介服务,由中选的中介机构在签订合同后,在平台进行合同信息登记。
(三)中介服务考评和监管
1.统一规范中介机构的各类信息。入驻中介机构要定期更新机构信息、可办理服务类别、资质证书、从业人员信息等内容,服从“中介超市”平台运行管理部门的监管,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2.开展中介服务满意度综合评价。坚持客观公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每一次中介服务行为进行测评打分,填写《中介机构服务满意度测评表》,平台管理部门定期组织项目建设单位、参与项目评审的专家、审批管理部门,进行综合评价打分,中介服务评价结果将及时通过中介服务信息平台公开公示。
3.实行中介服务机构“红黑名单”和信用评价管理机制。综合各行业部门对入驻中介机构的监管信息、中介服务评价、服务质量、履约行为等内容,将遵纪守法和诚实守信的机构列入“红名单”,将违规作业、严重失信的机构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的管理机制。
三、工作要求
1.尽快推进各中介机构进驻“中介超市”信息平台。市审批局各相关科室,要严格按照《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加快推进工程项目建设领域中介服务机构进驻“网上中介超市”责任分工方案》(银审服发〔2022〕107号)责任分工及完成时限对接落实,确保首批进驻的中介机构包含工程咨询类、评估类、工程勘察类、设计类、工程测量、检测等类别。
2.召开银川市工程建设项目中介服务机构规范管理工作会议。时间拟定于10月中旬,届时将邀请市工改办各成员单位、部分中介机构代表、部分项目申报单位代表,及市审批局相关科室参加;现场培训工程建设项目“中介超市”平台应用演示,现场答疑有关问题。
3.向全市发布公告,做好后期宣传报道和引导工作。项目评价科编制相关办事指南,印制宣传彩页,撰写有关新闻通稿;立项审查科在项目单位前期申报咨询阶段,积极引导和指导项目单位利用“中介超市”信息平台选取各类中介服务;网络技术科负责制作宣传动画小视频,政策法规和宣传科通过纸质报刊媒介、电视新闻、手机客户端、微信朋友圈等多种方式,向全社会推介我市工程建设项目领域“网上中介”信息平台,主要宣传提供便民、惠民、便捷的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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