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 长者版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部门文件

索 引 号:11640100317765618R/2023-00386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成文日期:2023-03-09
责任部门: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3-03-16
名 称:银川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多证联办”极简审批新模式的通知

银川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多证联办”极简审批新模式的通知

银川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打造手续最简、环节最少、效率最高、服务最优的银川审批服务新体系,根据《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939《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银政办发〔201998号)等文件精神,2022我市围绕项目开工,探索规划、消防、施工等多证联办,获得企业一致好评。 现就银川市全面推行多证联办审批模式(三证联”“四证联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通知三证联”“四证联适用于银川市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和园区可参照执行。

本通知所指的建设项目为非必须招标且已完成施工图审查(含施工图审查豁免)的建设项目。

二、多证联办事项

三证联: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一次申报、同步审核、多证联

四证联: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消防设计审查(特殊工程)一次申报、同步审核、多证联

三、受理条件

(一)一般工程三证联受理条件。

1.已完成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及项目备案;

2.已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含施工图审查豁免的项目);

3.施工单位已经确定;

4.非必须招标的项目。

(二)特殊工程四证联受理条件。

1.已完成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消防设计及项目备案;

2.已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含施工图审查豁免、消防设计审查合格的项目);

3.施工单位已经确定;

4.非必须招标的项目。

四、办理流程

依托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多证联办审批模式实行全程网上申报。具体流程为:

1.通过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宁夏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办事大厅;

2.点击首页的申报专栏多证联办进入申报页面,查看是否符合多证联办申报条件;

3.选择多证联办事项,填写申报表单;

4.申报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进入材料上传页面,分别上传对应的材料,上传完成后提交。

审批部门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一次性核发三证四证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一)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各方建设主体应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进行建设,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划设计要求,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二)银川市自然资源部门、住建部门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应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消防审查开展事中事后监管,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应及时移交至综合执法部门,监管部门应在日常检查中对建设单位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核查,对核查中发现虚假承诺、不具备施工条件的项目,及时反馈至审批部门,并按规定要求撤销其施工许可证,同时限制建设单位采用告知承诺制等形式办理施工许可,实施信用惩戒,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1.证联办(三证、四证)办事指南

      2.证联办(三证、四证)申请表

                               银川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339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