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内容快速切换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部门文件
索 引 号: | 11640100317765618R/2025-00050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发布机构: | 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5-03-19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5-03-24 |
名 称: | 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银川市“企业服务‘一码通行’智能应用”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
各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
现将《银川市“企业服务‘一码通行’智能应用”试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银川市“企业服务‘一码通行’智能应用”试点实施方案
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企业服务‘一码通行’智能应用”
试点实施方案
为深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持续深化“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推动“证照联办”“一业一证”“一企一照一码”等改革举措拓面升级,进一步提升企业全生命周期办事便利化、智能化水平,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按照《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关于同意开展“企业服务‘一码通行’智能应用”试点的批复》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试点目标
坚持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牵引,进一步巩固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应用水平,依托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宁夏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服务平台、宁夏政务服务网、银川市“一网通办”综合服务平台等线上载体,通过办事流程再造、提升数据共享应用效能、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应用领域等方式,对业务办理中凡能通过“电子营业执照”、“企业码”、数据共享等方式核验信息的,不再要求企业必须提供纸质营业执照,推动线上线下办事、日常经营监管等场景以“亮码”代替“亮照”,在更多领域、更多场景实现“一码通行”。
二、实施内容
(一)便利“企业码”获取方式。充分发挥“一企一照一码”改革成效,在实现企业证照信息“一码展示”的基础上,积极报请自治区市场监管厅,通过数据互通、功能改造等手段,推动将“一企一照一码”信息集成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中,并支持企业直接领用下载、多方应用,为“一码办事”夯实数据基础。(责任单位: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完成时限:2025年6月底前)
(二)拓展“电子营业执照”线上应用范围。持续巩固“电子营业执照在政务服务领域跨部门应用”国家试点成果,进一步拓展“电子营业执照”线上应用,新增20个“电子营业执照”在线应用事项,通过数据共享实现表单信息自动填、营业执照免提交,构建“无纸化”“智能办”政务服务新场景。(责任单位: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完成时限:2025年6月底前)
(三)推动“电子营业执照”“企业码”互认互用。全面梳理企业登记、食品药品许可等涉企服务办事流程,摸底“电子营业执照”和“企业码”应用需求、使用环节,开放数据共享端口,推动“电子营业执照”和“企业码”在医社保、公积金等领域更广泛的互认、互用。各单位涉企业务中凡能通过“电子营业执照”、“企业码”或数据共享方式核验信息的,免于提交纸质营业执照。(责任单位: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完成时限:2025年6月底前)
(四)推行“亮码经营”“扫码监管”。企业可将自行打印的“电子营业执照”PDF图片或“企业码”置于住所或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行政执法等活动时,不再要求企业必须出示纸质营业执照、许可(备案)证等,可通过扫“企业码”现场核查企业登记注册、取得行政许可等情况。(责任单位: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灵武市、贺兰县、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五)保障企业个性化需求。坚持传统与创新并行,对新设立、变更后的企业,登记机关原则上不再主动核发纸质营业执照。对跨域开展经营活动等确需取得纸质营业执照的,畅通自助机、窗口、邮寄等纸质营业执照获取渠道,满足企业个性化需求。(责任单位: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灵武市、贺兰县、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准备阶段(2月—3月)。印发《“企业服务‘一码通行’智能应用”试点实施方案》,细化任务举措,明确时间节点,组织相关单位开展事项梳理,对接第三方技术公司,开展数据对接、功能优化及系统改造工作。
(二)上线应用,实施阶段(4月—6月)。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全面落实“企业服务‘一码通行’智能应用”各项任务,加强对相关单位、基层登记机关的培训指导,做好政策解读,引导企业积极申领、应用“电子营业执照”和“企业码”。
(三)优化完善,巩固阶段(7月—12月)。全面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企业码”在线下线上办事、亮照经营、监管核查等场景的应用,强化各类系统运行保障,及时解决试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总结典型案例及经验做法,积极开展宣传推广。
四、工作要求
市审批局牵头做好“企业服务‘一码通行’智能应用”试点改革政策解读、操作指导等工作,组织各县(市)区审批局对照改革试点实施内容,全力配合做好表单材料梳理、系统改造,及时研究解决改革工作推进过程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执法过程中,要注重试点成果应用,通过“企业码”核验企业营业执照、许可资质等信息。要充分宣传“企业服务‘一码通行’智能应用”试点的利好举措,积极做好推广应用,确保改革成果落地见效。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