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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32/2017-00835 发布日期:2017-02-08
发布机构: 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名 称: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银川市有关行政管理体制、行政许可审批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行政审批服务局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研究探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审批行为、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等工作,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3、负责规范全市行政审批行为,建立和完善相应工作机制;负责对行政审批、部门管理及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环节优化、压缩时限,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协调解决进厅事项办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4、负责办理投资项目、市场服务、文教卫生、社会事务、建设交通、环保城管、园林水务、商贸流通等方面的行政审批及相关联的部门管理事项,并对审批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负责进驻市民大厅的垂管部门、双重管理部门设置的窗口以及进驻的各部门行政审批工作的规范、管理和监督。

6、负责市民大厅综合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建立和完善全市政务服务体系。

7、负责行政审批服务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管理和绩效考核。

8、负责全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

9、指导、监督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和未划入行政审批服务局的职能部门、滨河新区政务服务分中心、各园区涉企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业务工作。

10、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宁党办【2014】58号)文件,设立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服务中心),根据上述职能,单位设12个内设机构:综合处(监察室)、运行监管处、政策法规和宣传处、网络技术安全处、安全保障处、投资项目处、市场服务处、文教卫生处、社会事务处、建设交通城管处、环保园林水务处、勘验商服处。

(三)人员情况

根据《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政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银政办发【2015】35号)文件,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核定行政编制60名,全额预算事业编制26名;另根据银机编发【2015】81号《关于划转部分市场准入审批事项和审批人员的通知》,从市场监管局划转行政编制18名,现有行政编制78名,全额预算事业编制26名,实有在职人员99人,事业编制控制数2人,聘用人员28人,退休人员3人。另有进驻审批局常设部门人社局、公安局、国土局、规划局等窗口工作人员及帮办、代办服务人员130余人。

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除承担本部门工作职责,还负责整个银川市民大厅的正常运行。银川市民大厅占地面积260亩,建筑面积12.6万平米,进驻市民大厅单位有36个,其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积金、社保、医保、出入境管理及房产交易中心等14个单位整建制进驻,有工作人员1500余人。2016年按照市委要求,由市审批服务局负责筹建银川市智慧城市管理指挥中心,现已正式投入运行。 

   (四)车辆情况

  2017年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实有公务用车0辆,因2016年4月已实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所有公务用车已调拨、拍卖。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17年预算总收入7984.1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699.85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预算总收入相比,增加236.5万元,增加率为4.33%。上年结转2284.32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17年预算总支出7984.17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与上年度预算总支出相比,增加了2566.1万元,增加率47.36%。增加原因主要是上年结转2284.32万元,人员工资标准调增、医疗保险基数调增、住房公积金基数调增、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等收入。

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699.85万元,与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数相比,增加了236.5万元,增加率为4.33%。增加原因主要是市场监管局划转人员、在编及聘用人员增加、工资标准调增、医疗保险基数调增、住房公积金基数调增、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等收入。

(二)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01.41万元,与上一年度预算数相比,增加了483.06万元,增加率为51%。增加原因主要是市场监管局划转人员、在编及聘用人员增加、工资标准调增、医疗保险基数调增、住房公积金基数调增、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等收入。

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按支出分类:“人员经费”1275.86万元,占比84.98%,与上一年度预算数相比,增加了540.69万元,增加率为73.54%;增加原因主要是市场监管局划转人员、在编及聘用人员增加、工资标准调增、医疗保险基数调增、住房公积金基数调增、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等收入;“公用经费”225.55万元,占比15.02%,与上一年度预算数相比增加了13.65万元,增加率为6.4%。增加原因主要是市场监管局划转人员、在编及聘用人员增加。

银川市财政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性支出”1194.01万元,占比79.52%,与上一年度预算数相比,增加了588.78万元,增加率为97.28%;增加原因主要是市场监管局划转人员、在编及聘用人员增加、人员工资标准调增、医疗保险基数调增、住房公积金基数调增、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等收入;“商品和服务支出”225.55万元,占比15.02%,与上一年度预算数相比,增加了13.63万元,增加率为6.4%,增加原因主要是市场监管局划转人员、在编及聘用人员增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1.85万元,占比5.45%,与上一年度预算数相比,增加了16.11万元,增加率为24.5%;增加原因主要是市场监管局划转人员、在编及聘用人员增加。

(三)部门项目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预算支出4240万元,相比上年项目预算支出减少231万,减少率5.17%。减少原因主要是项目经费有上年结余。2017年项目预算包括:

1、2017年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审核费500万元;

2、市民大厅运行费2000万元:包括市民大厅水、电、天然气费用市民大厅28个卫生间的卷纸和洗手液费用市民大厅设备维修养护及物业维修养护市民大厅网络、设备运维费用; 各业务处室的文本、证书购买及印制费用;各业务处室专家评审费用;市民大厅宣传片费用市民大厅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奖等其他运行费用。

3、政府购买服务1322万元。其中市民大厅物业管理费698万元;帮办代办服务人员费用494万元;市民大厅网络维护、管理费用45万元;市民大厅绿植租赁费35万元;现场勘验车辆租赁费50万。

4、银川智慧城市管理指挥中心聘用工作人员经费418万元。

三、“三公经费”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三公经费”预算支出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0辆,因2016年4月已实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所有公务用车已调拨、拍卖。

暂无因公出国(境)计划,因公出国(境)预算0万元,与2016年预算相比没有增减变动;

无车辆购置计划,车辆购置费0万元,与2016年预算相比没有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车辆维护运行费预算0万元,与2016年预算相比减少8万元,减少率100%,减少原因主要是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所有公务用车已调拨、拍卖,不再产生公务用车运行费用。

公务接待费预算5万元,与2016年预算没有增减变动。银川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效受到全国各地关注,2016年共接待国家部委、各省市区地市县级等考察参观学习团574批次,8942人,201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5万元,实际支出4.77万元,2017年公务接待费在2016年支出基础内控制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机关运行经费225.55万元,支出明细:“办公费”26.19万元,“印刷费”10万元,“邮电费”12万元,“差旅费”15万元,“维修(护)费”5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工会经费”7.15万元,“福利费”0.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2.91万元。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府采购预算项目包括:

(1)市民大厅物业管理费698万:2014年8月第一次招标,由于已满三年期限,所以2017年需要重新招标。主要包含市民大厅的保洁、安保、接待、会务、电梯维护、周边绿化养护、地上地下停车场管理、强电弱电系统维护、消防日常维护,以及规划展示馆的保洁和秩序维护等工作。

(2)帮办代办人员服务费494万:2014年9月第一次招标,由于已满三年期限,所以2017年需要重新招标。包括审批局业务处室153项行政审批职责504项审批事项的受理、帮办代办服务、市民大厅咨询总台及各审批大厅咨询导办台的导引咨询服务、进驻单位及窗口的日常管理等工作。

六、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预算公开表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因本单位不涉及该项业务,本表无数据。

七、名词解释

    (一)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名称:按照《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类”、“款”、“项”的编码和名称填列

    (二)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三)上年结转:是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四)本年支出:是指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五)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六)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九)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一)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十二)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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