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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32/2018-06271 | 发布日期: | 2018-0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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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名 称: | 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详情见附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情况
(一)基本情况。
1、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银川市有关行政管理体制、行政许可审批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行政审批服务局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研究探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审批行为、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等工作,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3)负责规范全市行政审批行为,建立和完善相应工作机制;负责对行政审批、部门管理及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环节优化、压缩时限,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协调解决进厅事项办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4)负责办理投资项目、市场服务、文教卫生、社会事务、建设交通、环保城管、园林水务、商贸流通等方面的行政审批及相关联的部门管理事项,并对审批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负责进驻市民大厅的垂管部门、双重管理部门设置的窗口以及进驻的各部门行政审批工作的规范、管理和监督。
(6)负责市民大厅综合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建立和完善全市政务服务体系。
(7)负责行政审批服务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管理和绩效考核。
(8)负责全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
(9)指导、监督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和未划入行政审批服务局的职能部门、滨河新区政务服务分中心、各园区涉企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业务工作。
(10)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宁党办【2014】58号)文件,设立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服务中心),根据上述职能,单位设11个内设机构:综合处(监察室)、运行监管处、政策法规和宣传处、安全保障处、投资项目处、市场服务处、文教卫生处、社会事务处、建设交通城管处、环保园林水务处
3、人员情况
根据《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政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银政办发【2015】35号)文件,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核定行政编制78名,全额预算事业编制26名;年末实有行政编制76名,全额预算事业编制26名,共计102人。
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除承担本部门工作职责,还负责整个银川市民大厅的正常运行。银川市民大厅占地面积260亩,建筑面积12.6万平米,进驻市民大厅单位有36个,其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积金、社保、医保、出入境管理及房产交易中心等15个单位整建制进驻,有工作人员1600余人。
第二部分 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详情见附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18年部门预算——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389.1万元。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389.1万元,由于我单位不涉及政府性基金,所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政府收支分类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5008.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1.9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2.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6.14万元。
二、关于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1892.1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据减少132.9万元,下降7%。其中:
人员经费1291.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57.82万元、津贴补贴313.9万元、奖金29.82万元、社会保障缴费7.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82.55万元;
公用经费21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2.6万元、印刷费10万元、邮电费13万元、差旅费15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工会经费7.44万元、福利费0.3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4.35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3497万元,比2017年项目支出执行数减少878.52,下降原因为2017年支出银川市智慧城市建设经费以及项目投资评审费增加。其中包括:
1、市民大厅运行费2000万元,主要包括:
(1)市民大厅水、电、天然气费用;
(2)市民大厅28个卫生间的卷纸和洗手液费用;
(3)市民大厅物业维修及养护费用:消防等设备维护保养及零配件费用、电梯检测及配件更换费用、排水泵及相关设施维保及配件更换、综合维修费用、线路改造费用、市民大厅1、3、5、7楼公共区域线路改造、地下档案室线路改造、市民大厅外墙清洗费用、窗帘沙发等清洗;
(4)各业务处室的文本、证书购买及印制,以及所有审批事项的业务档案盒采购费用(7个业务处室共负责受理100类496项审批事项);
(5)各业务处室专家评审费;
(6)宣传片制作费用;
(7)千兆网络租赁、短信平台及无线电频道使用费:包括三条工商行政管理综合业务平台专网线路(自治区至市民大厅光纤线路;市民大厅至兴庆分厅光纤线路;市民大厅至西夏分厅光纤线路);短信平台使用费用;无线电频道使用费;
(8)软件网络运维费:包括“银川网上市民大厅”、政务服务综合管理平台、行政审批服务局门户网站、微信服务平台、手机APP等系统的日常维护费用。信息化电子设备维修配件费;网络安全等级测评费用;
(9)市民大厅工作人员年绩效考核奖;
(10)市民大厅餐厅以奖代补资金;
2、政府购买服务专项经费1497万元,其中包括:
(1)市民大厅物业服务费用848万元(市民大厅部分物业698万元、规划展示馆150万元);
(2)帮办代办人员服务费494万;
(3)市民大厅网络维护、管理费45万;
(4)绿植租赁费35万;
(5)现场勘验费75万。
三、关于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与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相比无变化,与2017年执行数相比增加2.4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无变动;公务用车运行费无变动;公务接待费增加2.42万元,主要原因为市民大厅每年接待外省市参观团队及人数增加。
四、关于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18年收入总预算7830.61万元,支出总预算5389.1万元。
收入预算包括:上年结转2441.51万元,占31.18%;财政拨款收入5389.1万元,占68.82%。
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1892.1万元,占35.1%;项目支出3497万元,占64.9%。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18.7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6.85万元,下降3.13%。主要包括:办公费22.6万元、印刷费10万元、邮电费13万元、差旅费15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工会经费7.44万元、福利费0.3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4.3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房屋84900平方米;办公家具价值 163.87万元;其他资产价值1140.75万元。国有资产分布情况为:
本级部门房屋84900平方米;土地118000平方米;办公家具价值163.87万元;其他资产价值1140.75万元。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预算公开表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因本单位不涉及该项业务,本表无数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名称:按照《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类”、“款”、“项”的编码和名称填列
(二)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三)上年结转:是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四)本年支出:是指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五)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六)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九)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一)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十二)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