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行政规范性文件
索 引 号:640100-132/2020-00087 效力状态:宣布失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成文日期:2020-02-19
责任部门: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0-02-19

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优化商事服务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十条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各科室:

现将《关于优化商事服务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十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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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优化商事服务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十条措施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部署,为贯彻落实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食药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复工复产十条》(以下简称《支持复工复产十条》),充分发挥我局“政务服务事项相对集中”优势,结合银川复工复产的实际情况,对《支持复工复产十条》政策措施进行细化,提出以下具体措施。

一、推行企业“不见面”办事。引导企业通过宁夏政务服务“一张网”办理各类业务,加快推广应用电子证照,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专业合作社等各类市场主体涉及的236项准入、准营事项全面实行网上办、寄递办,办结结果全部免费邮寄。同时,提高审批服务效率,营业执照要在50分钟内办结,其他网办事项办理时间要减少50%。

二、开辟防疫民生企业专属绿色通道。对于涉及防疫用品及重点物资保障的食品生产企业、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医疗机构、互联网医院、药品零售企业等办理许可、备案及医师、护士等人员注册的,开辟绿色通道,特事特办,指定专人进行业务指导,及时办理。

三、提供企业预约办理。确需线下窗口办理事项,可以要求企业提前电话预约,合理选择办理时间,根据预约适时到市民大厅办理业务,窗口办理事项全部实行“一件事一次办好、即办即走”,尽量减少办事企业滞留时间,办理时间不超过1个工作日。

四、实施告知承诺。集中式餐饮具消毒卫生许可、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证和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3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办,由企业书面承诺在疫情结束后二个月内补齐相关材料,当场给予核发防疫期间的许可证。

五、开展容缺审核。全面实行信用承诺、容缺审核,企业提交材料缺失,但后期能够补正的,实行信用承诺、容缺审核办理,需要补正的材料可以在疫情后1个月内补正,没按时补正的予以撤销审批。

六、精简现场勘验。对餐饮行业和小作坊等2类业态需要现场核查的,全部启用视频勘验。视频审查通过后,材料齐全,直接发放相关证照,不再进行现场核查。对互联网医院增设诊疗科目、放射诊疗许可、辐射安全许可、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不构成重大危险源且不存在安全生产违规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等4项许可延期换证时需要现场核查的,采取信用承诺、先发证、后核查的方式办理,待疫情解除后二个月内,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和专家到现场核查,如发现问题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注销相关许可证。

七、适当延长行政许可期限,确保企业正常复工复产。对营业执照、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等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又不能及时办理变更登记的,允许延期至疫情解除之后三个月内办理;对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等3项许可证到期的,有效期可顺延疫情解除后二个月,不视为过期作废;对医疗机构执业登记证、燃气经营许可证、劳务派遣许可证、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到期的,有效期可顺延疫情解除一个月,不视为过期作废。

八、放宽公司住所条件,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对租房合同到期的,可以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来变更的,不视为与实际公司住所地址不符;放宽“一址多照”条件,没有投资关系的公司一年之内可以合租,可以在同一地址登记没有投资关系的公司;允许从事高新技术研发、软件设计、文化创意、动漫制作、无实体店铺的网络交易服务等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相对较小的商事主体使用住宅作为经营性用房;允许仅通过互联网开展经营活动的电子商务商事主体使用经常居住地的住宅直接登记为住所。

九、快速高效做好股权出质登记,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深化政银合作,对有办理股权和财产份额出质登记需求的复工复产企业,提前预约、当场办结,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盘活存量资本,缓解融资压力。

十、推行一企一策,靠前服务。抽调业务骨干成立服务专办,实行首问负责,通过电话、微信、QQ等方式解答各类办事咨询,预约办理有关事项,精准服务,最大程度提高办事效率。



一图读懂:关于优化商事服务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十条措施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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