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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317765618R/2024-00355 发布日期:2024-10-25
发布机构: 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名 称: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86号“关于解决企业登记注册门槛低导致监管难的建议”的答复

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86号“关于解决企业登记注册门槛低导致监管难的建议”的答复

钱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企业登记注册门槛低导致监管难的建议已收悉。我局在接到代表建议后,立即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就做好办理工作进行调研论证,制定办理方案。办理过程中,积极联系代表,认真听取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办理结束后,告知并征求了代表对办理结果的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区市党委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部署,不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创新服务模式,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规、部门规章及四级四同要求规范开展经营主体登记注册工作,全市经营主体数量持续保持较高的增长速率。截至20249月底,全市各类经营主体总量达40.50万户,同比增长4.71%

目前,我局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审管互动渠道机制,最大程度上避免审管脱节和监管漏洞。线上方面,依托宁夏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服务平台,整合企业全生命周期涉及的公章刻制、银行开户、发票申领、医社保缴存、公积金登记等7个环节,同步将企业注册、变更信息推送给公安、市场监管、税务、医社保、公积金等部门。例如:在企业登记设立后,除了将登记信息同步至市场监管部门外,系统还将对企业经营范围包含的备案事项、后置许可事项推送给对应的行业主管部门。线下方面,就重点行业、领域的企业登记变更信息,及时通过发函、会商等方式反馈给对口的行业主管部门,帮助行业主管部门及时了解掌握企业信息、更好开展监管工作。例如:对涉金融企业登记事项,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将企业登记申请事项函告金融部门,提请会商;对审批通过的采取不定工时制事项,发函反馈给劳动监察部门。

二、办理情况

我局积极联系协办单位,主要从以下3个方面就代表的建议进行办理,力求巩固提升审管联动质效,最大程度避免监管漏洞。

(一)充分发挥审管互动平台作用。通过应用审管互动平台 21个监管部门及时沟通,适时互通、精准推送,实现审批信息与监管信息的共享。各部门对审管互动平台应用尽用,通过办件结果、办理流程、各种申请材料等信息延时自动传输、实时查阅,实现审批、监管部门间信息联通,形成全程闭环管理,确保事中事后监管信息无盲区”“无死角,确保审批与监管工作的整体性、连续性和协调性。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市场监管部门严格落实经营主体年报信息公示制度,坚持公示即监管理念,将未履行公示年报义务的失信企业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实施严格监管,净化市场环境。全面推行信用承诺,遵循自愿、及时原则,将企业主体和个人的信用承诺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开公示。对照行政审批告知型承诺类型,鼓励各进驻窗口先行先试推动更多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大力推行告知承诺制改革。

(三)打造诚信系统+分类修复模式。市场监管部门聚焦健全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制度,实施行政约谈、修复学习培训、补报信息等方式,持续完善信用监管措施,让企业在融资贷歉、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项目用地、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通过健全完善信用修复工作机制,畅通企业信用修复渠道,保障失信市场主体权益,营造良好信用环境。


                                                      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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