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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32/2017-05926 发布日期:2017-06-19
发布机构: 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名 称:关于印发《银川市民大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银川市民大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处室、各进驻单位: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银川市民大厅各类突发事件,建立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突发公共事件防范和处置指挥体系,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制定《银川市民大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各入驻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执行 

    

                                                                                                                                                                               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17年6月19日 

银川市民大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银川市民大厅(以下简称“市民大厅”)各类突发事件,建立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突发公共事件防范和处置指挥体系,避免和降低突发公共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保障办事群众和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办公区域正常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有关要求,结合市民大厅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市民大厅内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主要包括:火灾、地震、停电、斗殴、抢劫、突发群体性和暴力伤害、携带危险品进人大厅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预防及响应工作。 

  注:大厅各进驻单位需自行制定相应应急措施,报予审批局备案。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设立应对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的指挥协调。 

  (一)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潘灵胜   市审批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建荣   市审批局党组成员、调研员 

  齐文胜   市审批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强 娟   市审批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艳峰   市审批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马 斌   市审批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由审批局各处室负责人、各进驻单位首席代表、各大厅值班主任等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审批局安保处,办公室主任由安保处负责人担任。 

  (二)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应急管理和处置的有关决策和部署; 

  2.研究部署市民大厅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统一领导、组织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积极协调、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组织研究解决突发事件中的重大、疑难问题,制定处置方案和措施; 

  5.负责对外信息发布口径及发布时间、方式等工作; 

  6.组织开展应急工作的信息报送和组织新闻报道工作; 

  7.组织开展善后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的调查; 

  8.大厅值班主任为现场第一责任人,即大厅值班主任为现场第一时间的组织指挥者。 

  三、应对各类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基本原则 

  (一)生命第一、降低损失原则; 

  (二)统一指挥、服从命令原则; 

  (三)快速反应、争分夺秒原则; 

  (四)有序处置、先人后己原则。 

  四、应急响应 

  (一)突发事件层级 

  为了有效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依据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力大小、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分为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一般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化突发公共事件三个层级。 

  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指突然发生,事态复杂,对市民大厅的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或严重破坏,需要调度多个部门和相关单位力量和资源进行联合处置的紧急事件。 

  一般突发公共事件:指突然发生,事态比较简单,仅影响市民大厅小范围内的公共安全,只需要调度个别部门的力量和资源能够处置的事件。 

  信息化突发公共事件:指由于信息系统的突发故障,影响市民大厅正常、有序的受理业务,造成中心办件积压,办事大厅秩序混乱,需要相关部门人员维持秩序,技术人员及时消除信息系统故障的事件。 

  (二)响应程序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知情窗口和个人应及时向大厅值班主任及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联系电话:5555798值班人员应第一时间根据所报告的突发事件的层级进行处置,即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直接报告领导小组组长,同时通过110、119、120等报警电话和其他有效途径报告突发公共事件;一般突发公共事件报告事故发生所在区域大厅协调处负责人及领导小组分管副组长,同时通过其他有效途径报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化突发公共事件报告网络安全处、领导小组分管副组长及相应大厅协调处负责人。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要进行先期处置,同时针对事态发展情况将有关情况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三)信息报告 

  1.报告原则 

  快速:最先发现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人员应在第一时间报告,不得拖延。 

  准确:信息内容应准确、真实、详尽,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谎报。 

  续报:要根据事态的发展状况,始终做到信息的及时续报,直至事件的妥善圆满解决。 

  2.报告形式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紧急程度,可采用电话报告、当面报告、文字报告等报告形式。 

  3.报告内容 

  突发公共事件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伤亡等其他需要报送的事项。 

  4.保密要求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密制度,遵守保密工作纪律,确保信息安全和畅通。 

  五、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程序 

  (一)火灾的应急处理程序 

  1.事故报警 

  1一旦发现因电路故障或其他原因引发的火灾,发现者应根据应急预案要求通知物业公司,由物业管理人员拉开电源总闸切断电源,采取有效措施组织灭火,并向领导小组报告,视火情严重情况拨打119报警。 

  2领导小组接到报警或确认发生安全事故后,应根据火灾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并迅速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救援。 

  2.事故处理 

  1火灾发生后,第一个发现险情的人员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灭火。如火势较小,自己完全有能力扑灭时,应利用最近的灭火工具,如灭火器将火扑灭,同时呼叫最近的工作人员参加灭火和其他工作,并在保证自身生命安全的同时,视火情、火势大小,疏散群众,抢救着火物资。 

  2消控人员要向大厅全体人员发出报警信号,物业保安人员应立即打开所有大门,迅速组织办事群众和工作人员有序撤离。 

  3在现场领导的统一指挥下,利用消防设施迅速展开事故初期的灭火抢救和人员疏导工作;现场有人受伤或有生命危险时应立即拨打120救援,并积极组织好与120现场交接和护送工作;当火势无法控制时所有人员应立即撤离至大厅大楼外的安全地带。 

  3.注意事项 

  保持镇定,迅速有序;不得随带大件物品,不得返回提取遗留物品;如烟雾笼罩应尽量沿墙边俯地爬行,并用湿毛巾护住口鼻等部位;如被困在办公室内不能轻易门或跳窗,应设法阻止烟火进入,迅速关闭空调、堵住门缝并发出求救信号;在疏散过程中要服从指挥,不得相互拥挤,防止相互践踏造成伤亡:因办公设备较多,且多为电子设备,在发生火灾时尽可能使用干粉灭火器,其次使用消火栓;做好保护现场工作。 

  4.后期处置 

  1清理现场和消防设施的修复工作,尽快恢复正常工作秩序。 

  2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负责对事故原因,处置过程援助需求等做出综合性的评估,并及时将评估报告上交给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 

  3根据评估报告,及时分析,查找原因,将事故基本事实情况、结果及负责人的处理意见,书面报告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并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杜绝类似事故发生。 

  (二)地震灾难应急处理程序 

  1.当地震灾难发生时,应保证将群众和工作人员安全放在第一位,并避免发生火灾等其它灾害; 

  2.地震灾难发生时,值班主任、现场安保人员和市民大厅管理人员要立即组织现场人员尽快通过安全通道向外疏散,领导小组要立即通过大厅广播系统发出警报; 

  3.物业公司的工程技术人员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负责切断大楼的供水、供电,以防发生灾害; 

  4.所有人员应尽量疏散到大楼外的广场躲避,不应躲在大空间或家具下; 

  5.撤出大厅后,准备灭火设备和工具,随时准备处理可能发的火灾和救助被困人员。 

  (三)突然停电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 

  1.当办公区域突然发生停电事故时,立即通知领导小组或物业公司; 

  2.物业公司的工程技术人员和安保人员应立即逐一检查电梯内是否有被困人员,若有人被困应立即施救; 

  3.物业公司的工程技术人员应立即检查大厅供电系统,属于物业公司维修范围的故障,应立即抢修;属于地方供电局范围的故障,立即与供电局联系; 

  4.若因突发事件引起停电,各处室工作人员应在第一时与窗口工作人员共同维护好大厅内的秩序,各处室及进驻单位向办事群众做好解释工作,防止发生过激行为或其他突发事件; 

  5.大厅内恢复正常供电后,物业公司和网络安全处应立即组织维修人员检查相关设备,确保各系统正常运行。 

  6.网络安全处负责管理审批局办公系统,在停电时,确保服务器的正常使用。 

  (四)斗殴、抢劫等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 

  当办公区域发生打架斗殴、醉酒滋事、抢劫等情况时,值班主任立即拨打110报警,必要时应及时采取适当处置措施或协助有关人员实施处置,处置过程中应当遵循以下要求: 

  1.注意保持冷静,不要与之对抗,以保护群众和自身安全为重; 

  2.若有工作人员和办事群众受伤,应立即向120急救中心求救; 

  3.注意保护现场,不让任何人破坏现场痕迹和移动现场的物品。发现作案工具及赃物应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4.若犯罪嫌疑人已逃离现场,应尽可能记清人数、面部及身体特征、衣着特点、所用交通工具及型号、号牌等特征,如有可能,用手机拍照取证,并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 

  (五)突发群体性和暴力伤害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 

  1.办事群众在业务大厅与窗口之间发生矛盾纠纷时,按照有关规定对矛盾纠纷及时调解处理。 

  2.若矛盾上升为暴力伤害事件,或者是发现不法分子袭扰、劫持人质、放火、破坏公私财物时,现场工作人员和安保人员应报警处理并协助在第一时间以最快的速度查明情况,立即上报领导小组,并积极做好劝导解释工作,告知具体解决问题的机构和部门,全力维护好现场秩序,控制事态发展。 

  3.对不听劝阻、以扩大事态为目的的人员,交由公安机关进行批评教育,劝阻,处置。对人数较多,局面难以控制的群体性事件,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 

  4.突发群体性事件平息后,应立即安排人员清理现场,恢复正常工作秩序,并专题报告处置情况。 

  (六)可疑爆炸物及其它危险物品的应急处理程序: 

  1.当办公区域发现可疑包裹、爆炸物及其它危险物品(统称可疑物)时,工作人员应立即向物业公司现场安保人员或领导小组报告; 

  2.安保人员必须尽快赶到现场,设置隔离带,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对可疑物进行检查判断(但不得挪动可疑物),并立即拨打110报警; 

  3.在事态未明朗的情况下,领导小组应组织工作人员和安保人员稳定现场人员情绪,尽快指挥群众有序撤离,并封闭现场; 

  4.在不能确定可疑物危险程度时,现场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对可疑物采取任何处置行为,应等候公安人员到场处置,但可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以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5.当发生爆炸、毒气泄漏等事件时: 

  中心物业管理部门应立即启动消防排烟系统排除有毒气体,快速输送新风,并报告领导小组,同时尽快指挥人员撤离现场,组织安保人员保护现场,若有人员伤亡时,应及时向120急救中心求救,立即动“中心火灾应急预案”,准备协同处理可能发生的火灾等并发灾情。 

  (七)群体上访、非法聚会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 

  1.当办公区域发生群体上访、非法聚会等事件时,现场工作人员必须高度重视,应立即向中心综合科报告。现场安保人员应维护好现场秩序,防止过激行为或其它意外事件发生;  

  2.现场工作人员应冷静处置,原则上不发表任何意见,可以点头表示回应或将其引导给值班人员处理,避免与之发生争论; 

  3.立即将上访人数、基本情况、要求达到目的等情况报告领导小组,并积极做好解释劝导工作,告知具体解决问题的机构和部门,全力维护好现场秩序,控制事态发展; 

  4.领导小组成员立即赶赴现场,维持现场秩序,了解掌握具体情况,明确上访人员的来源和目的,视其情况及时向市信访局等部门联系,协调其予以处置; 

  5.中心领导应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和处置情况,必要时应及时向政府领导或公安机关报告。 

  6.突发群体性上访事件平息后,立即安排人员清理现场,恢复正常工作秩序,并专题向领导小组报告处置情况。 

  (八)盗窃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 

  1.发现案件时应及时向安保处报告,安保处视情向领导小组汇报; 

  2.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3.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请示领导小组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4.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5.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九)突发疾病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 

  1.遇到突发疾病事件,迅速报告值班人员,卫生局窗口应积极配合中心管理人员,采取科学合理方式进行必要的急救; 

  2.拨打“120”急救电话,配合“120”急救医生进行抢救; 

  3.及时向相关单位报告情况,由相关单位配合处理,将情况在大厅内通报。 

  (十)突发天气情况的应急处理程序: 

  1.遇天气突然发生变化,如暴雨、冰雹、大雪等情况时安保处立即向领导小组小组汇报。物业公司以最快速度在市民大厅重要部位安排人员值守; 

  2.物业公司的工程技术人员和安保人员应立即逐一检查重点部位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并做好登记 

  3.各处室工作人员应在第一时与窗口工作人员共同维护好大厅内的秩序,各处室及进驻单位向办事群众做好解释工作,防止发生过激行为或其他突发事件; 

  4.做好人员疏导。特殊情况下允许接人车辆有序进入大厅广场迅速接离办事群众,物业做好车辆指引,防止车辆拥挤或撞车现象;必要时物业安排观光车把群众就近送到公交车站或停车场;对大厅内滞留群众做好解释疏散工作,可安排到市民讲堂等宽阔位置就座等待,防止大厅一楼因人员拥挤出现踩踏或恐慌现象,确保市民大厅整体秩序正常。 

  5.网络安全处可视情在各大厅显示屏上滚动播放相关安全和安抚内容,确保群众情绪正常 

  处置措施 

  1.开辟安全通道。每天上班前保安人员要对市民大厅所有安全通道门进行检查,确保一旦发生意外事故,人员能迅速从安全通道有序疏散。如有人员受伤,要立即组织人员将伤员送医院抢救,必要时拨打“120”急救电话,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相关领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使大家知悉安全通道,做到遇险不惊。 

  2.及时处置。突发性事件发生后,要视具体情况确定事件规模级别,按照相应的应急响应程序进行处置。领导小组要决定迅速启动预案,有关领导和人员要迅速进人事发现场,按照职责分工投入处置工作,同时将处置情况报告相关领导和部门。 

  七、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性事件信息收集、传递、处理、报送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完善已有的信息传输渠道,随时保持信息报送渠道畅通。 

  (二)人员保障 

  建立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备队,一旦启动预案立即开展工作。应急预备队由审批局处室负责人、进驻单位首席代表和物业安保人员组成,应急预备队按照突发性事件具体情况和领导小组要求,具体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三)物资保障 

  做好处置突发事件的物资储备工作,特殊应急物资安排专人保管,保证物资、消防器材、装备的完好和可使用性;应急物资存放合理,通道保持畅通,确保运输便利和安全。 

  (四)应急宣传、培训和演练 

  1.利用大厅显示屏、楼道电视和工作简报等形式,广泛宣传应急预案和防灾减灾应急知识,宣传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提高公众参与和自救互救的能力。 

  2.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应急救援培训,学习掌握开展应急管理必备的知识和技能,提高防范、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素质和能力。 

  3.加强应急预备队培训,定期进行应急模拟演练,提高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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