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行政审批信用体系和信息共享制度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处室:
现将《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行政审批信用体系和信息共享制度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15年8月28日
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行政审批
信用体系和信息共享制度建设工作方案
各处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和银川市社会信用体系和信息共享制度工作要求,加快推进银川市行政审批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和信息共享制度建设,根据《2015年银川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方案》(银政办发〔2015〕132号)的安排部署,结合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高全市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为目标,以构建良好的行政审批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和信息共享制度为重点,以信用信息记录、分享、公开、应用为主线,建立健全以信用档案为基础、信用实施细则为支撑、惩戒和激励为手段的行政审批领域信用体系及运行机制,稳步推进信用记录、信用报告等信用信息在行政审批工作中的依法合规、广泛应用,增强社会成员诚信意识,营造优良信用环境,为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型升级、激发市场活力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任务
1.加强信用记录建设。按照《银川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银川市公共信用信息指导目录》要求,建立信用记录,如实记录依法履行公共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基本的信息,逐步形成信用档案。其中法人和组织基本信息包括:登记/注册/备案信息、资质信息、行政许可信息等;提示信息包括:失信信息;自然人基本信息包括:身份、资格证书、执业注册等。(责任处室:各业务处室)
2.搭建信息归集平台。建立以行政审批服务系统为支撑构架的行政审批信用信息归集平台,将行政审批过程中形成的信用档案信息汇入行政审批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数据库,为构建依托银川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行政审批信用信息数据库奠定良好基础。(责任单位:网络宣传信息处;配合处室:各业务处室)
3.严格制定实施细则。各业务处室要根据承担的审批事项特点及对应用信用信息的要求,起草符合工作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在行政审批过程中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报告的实施细则,使信用信息和审批工作合法有效地衔接。(责任处室:各业务处室;配合处室:运行监管处、政策法规处)
4.推动信用信息应用。在行政管理过程中,逐步将企业法人和重点人群的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依法依规合理应用到行政审批中,对守信者,探索实行优先办理、简化审批环节、压缩办理时间以及“绿色通道”等方式提高审批效率;对失信者,应结合失信类别和程度,严格落实失信惩戒制度。(责任处室:运行监管处、政策法规处、各业务处室)
5.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通过行政审批服务系统审管联动交互功能,搭建行政审批信息与监管信息共享渠道,确保审批和监管部门之间信息互通的不间断,实现“审管分离”分工不分家。(责任处室:运行监管处、网络宣传信息处;配合处室:各业务处室)
6.强化信用信息公开。贯彻落实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充分利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门户网站等渠道,做好行政审批批前公示、批后公示工作,同时加大信用信息公开力度,丰富信息公开内容,确保行政审批信用信息全面、准确、及时公开。(责任单位:网络宣传信息处、各业务处室)
7.认真开展联合惩戒。根据市属各相关单位通报的信用评价结果及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企业法人名单,对失信企业及法人在行政审批、资质认定等方面给予信用惩戒,对其相应的行为予以限制。(责任处室:各业务处室)
三、工作步骤
(一)制定工作方案阶段(2015年8月至9月)。根据《2015年银川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方案》(银政办发〔2015〕132号),结合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工作实际,研究制定《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15年行政审批信用体系和共享制度建设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具体要求,印发全局贯彻执行。
(二)建设推进阶段(2015年9月至12月)。深入推进行政审批信用体系和共享制度建设,制定相关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细则,逐步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强行政审批领域诚信建设,广泛开展诚信宣传教育。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6年——)。从工作机制、建设内容、实施进度和效果等方面对行政审批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和共享制度建设工作进行评估,总结成功经验,查找薄弱环节,加快建章立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落实责任。各相关处室要充分认识建立行政审批信用体系和共享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确保行政审批信用体系和共享制度建设工作取得应有成效。
(二)突出重点,协调推进。把行政审批信用体系和共享制度建设工作与开展行政审批工作结合起来,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注重实效,突出重点,协调推进。
(三)加强检查,严格考评。将责任分工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内容,运行监管处、监察室对相关处室的行政审批信用体系建设及共享、应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考评,并将督查考核结果作为年底绩效考核的依据。
校对:丁伟波 共印16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