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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32/2020-00289 发布日期:2020-12-21
发布机构: 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名 称:关于报送2020年度政务服务改革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通知

关于报送2020年度政务服务改革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通知

各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政务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全面准确掌握县(市)区2020年度政务服务改革创新工作情况,加快推进全市政务服务改革任务的落地、落细、见成效,现就报送2020年度全市政务服务改革重点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开展工作自查总结。对照中央、自治区政务服务改革任务和《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意见>的通知》(银党办〔2018〕70号)、《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方案>等文件的通知》(银政办发〔2020〕46号)和《关于印发<银川市推进“五办五化”改革打造精简高效便民政务服务环境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银营商指挥办发〔2020〕15号)要求,逐项梳理总结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认真组织填报《2020年度全市政务服务改革重点任务推动落实工作台账》(附件1)。

二、认真梳理报送亮点工作。围绕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获得感、满意度和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工作目标,认真梳理本单位在优化政务服务为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增添便利方面的改革创新亮点,梳理报送《创新和亮点工作案例情况表》(附件2),报送创新和亮点案例不少于2条。

三、整理报送审批办件档案(卷宗)。围绕市场准入准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不动产登记等政务服务事项,由各县(市)区审批局统一组织报送个体工商户设立、涉企经营许可(餐饮食品经营1件、药品经营1件、个体诊所设置1件)和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环节审批办件档案各3件。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除报送上述办件档案外,还需报送企业注册登记、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和不动产登记等审批办件档案各2件。上述办件档案请装盒并制作目录,报送后的案卷将由市审批局负责保管,并在查验后退还。 

此次报送工作内容,将作为县(市)区政务服务年度考核重要依据,市审批局将适时组织开展现场核查,并将考核结果抄送县(市)区党委政府。请各单位于2020年12月30日前,将本单位负责人审签的《2020年全市政务服务改革重点任务推动落实工作台账》、《亮点工作汇报表》纸质版和审批办件档案报送至市审批局A716室,电子版发送至ycspjyxc@163.com。       


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0年1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郭丹 王立军,5555723 5555533)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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