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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00/2014-01235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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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4-08-29 |
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 | 2014-08-29 |
名 称: |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银川市教育督导委员会的通知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国家《教育督导条例》和国家、自治区教育督导委员会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理顺教育督导机构职能,更好的发挥教育督导督政、督学、监测和指导作用,推动和保障银川市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市政府决定成立银川市教育督导委员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银川市教育督导委员会人员组成
主 任:钱秀梅 副市长
副主任:白 燕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督学
委 员:张晓明 市发改委主任
刘 虹 市审计局局长
马小林 市教育局副局长
吴建龙 市科技局副局长
李金梁 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文宁 市纪委常委
马建国 市财政局副调研员
田晓波 市人社局副局长
冯伟斌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副书记
刘东鹏 市卫生局副局长
银川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白燕主任兼任。委员会成员因工作调动等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提出申请,并报委员会主任批准。
二、银川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工作职责
研究制定银川市教育督导的重大方针、政策;审议银川市教育督导总体规划和重大事项;统筹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督促银川市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级各类学校落实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国家教育政策规定的教育职责;聘任银川市专兼职督学;发布银川市教育督导报告;承办上级教育督导委员会安排的工作。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