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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00/2013-01762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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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3-03-29 |
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 | 2013-03-29 |
名 称: |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创建全国残疾人文化体育建设示范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银川市创建全国残疾人文化体育建设示范市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3月29日
银川市创建全国残疾人文化体育建设
示范市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宣部等11个部委《关于加强残疾人文化建设的意见》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市残疾人文化体育建设科学发展,确保在创建周期内全面实现创建目标,完成各项创建任务,根据《关于批准全国残疾人文化体育建设示范市(区)创建工作的通知》(残联〔2012〕233号)和全国残疾人文化建设示范市(区)创建标准,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大战略部署,按照公益性、均等性、基本性、便利性的要求,争取在2013年年内完成全国残疾人文化体育建设示范市创建任务,不断提升残疾人文化服务能力和质量,丰富残疾人文化生活,满足残疾人精神需求,形成残疾人文化服务持续发展的有效保障机制,残疾人对文化服务体系满意度显著提高,各项发展指标达到全国残疾人文化体育建设示范市创建标准。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科学发展。按照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将创建残疾人文化体育建设示范市纳入我市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统筹规划,同步实施。
(二)坚持政府主导。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将创建示范市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在政策和财力上给予倾斜;要充分发挥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综合协调作用,把创建示范市工作作为各成员单位残疾人工作的重要抓手,明确职责,抓好落实。
(三)坚持社会参与。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支持残疾人文化体育建设,培育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风尚。
(四)坚持长效管理。严格按照《全国残疾人文化建设示范市(区)创建标准》要求,查缺补漏,把弱项做强,强项做优,在创建示范市的同时,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为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主要任务
(一)文化服务
1、各类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文化惠民工程建设项目,要充分考虑残疾人的特殊需求,在项目设计、组织落实过程中,针对残疾人的实际困难和特殊需求,提供必要的服务内容和参与条件。
2、各级文化馆、乡镇(街道)文化站、村文化活动室、社区文化中心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中要开辟便于残疾人参与、设施无障碍的文化体育活动场所并免费向残疾人开放,努力增加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内容和数量。
3、各县(市)区公共图书馆全部建立盲人阅览室,配备盲文图书及有关阅读设备。
4、各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中要有专门提供给残疾人集中参与文体活动的场所并配置文体用具。
5、办好市电视台残疾人手语新闻节目,各县(市)电视台开办手语新闻节目,市广播电台开播残疾人专题节目。
6、按国家有关规定完成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项目建设,满足残疾人的特殊需求。免费向残疾人开放公共文化馆、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群众艺术馆、职工文化活动中心、青少年宫、旅游风景区等公共文化体育服务设施,并在入口处设置明显标识,提供语音、文字提示、手语等信息交流服务。
(二)文体活动
7、建立市级残疾人读书指导委员会,定期开展读书活动,指导残疾人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提高其综合素质。
8、每个县(市)区各建立一个残疾人文化体育建设示范社区,并以此为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推动本地区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进一步发展。示范社区每月组织残疾人文体活动不少于2次。
9、采取集中与分散、定期与经常相结合等方式,各县(市)区每月组织不少于5次以上形式多样的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
10、积极开展“残疾人文化周”、“残疾人健身周”等活动,不断丰富和创新活动的内容与形式,使残疾人参与率达到20%以上。
11、各县(市)区每年按照社区总数10%的进度,推进“残疾人文化体育进社区”建设,为基层残疾人提供参与文化体育生活的基本条件。
12、举办全市残疾人文艺汇演、残疾人体育运动会和市、县(市)区残疾人书画、摄影、手工艺品展览及趣味运动会。
13、充实公益电影放映内容,确保每年农村公益数字电影中放映100次以上的残疾人励志电影。
(三)文化产业
14、鼓励创作发行残疾人题材文化艺术作品,并纳入各类文化艺术比赛与评奖范围。
15、建设市残疾人文化创业基地,每年开展2次以上残疾人文化艺术创业从业能力培训,落实相关文化创业优惠政策。
16、建设县(市)区级残疾人群众体育示范点和特奥示范社区,每个县(市)区至少建设1个残疾人群众体育示范点和1个特奥示范社区,开展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促进残疾人康复,提高社会参与能力。
17、各类产业园区、景区、商区,要为残疾人创造条件,鼓励残疾人积极参与文化创业,发挥特殊艺术才能。
(四)人才建设
18、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有工作人员、城乡社区有公共文化服务岗位人员负责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乡镇(街道)残联、城乡社区残协有专职委员负责联络开展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
19、建立自上而下、分级负责的残疾人文化体育管理人员和残疾人文艺人才、体育人才、教练员培养培训工作机制。
20、扶持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及特奥基地建设,定期举办残疾人竞技体育运动,挖掘残疾人体育人才。
21、扶持建立残疾人特殊艺术人才培养基地,满足各类特殊艺术人才成长需要。建立残疾人特殊艺术人才库,有不同年龄段的特殊文化艺术人才储备,定期更新人才信息。
22、支持残疾人民间艺术团体发展,培养特殊艺术人才,注重发挥残疾人文艺人才在城乡残疾人文化活动中的组织、示范和引领作用,组织开展残疾人文化艺术展演活动,促进残疾人文化艺术可持续发展。
(五)社会参与
23、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设施等形式,参与和开展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
24、发挥助残志愿者队伍作用,通过多种形式,为残疾人参与各种文化活动提供帮助。
四、工作步骤
创建示范市工作总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13年1月~2月)。对照创建标准,开展前期研究评估,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市创建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创建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和职责。
(二)部署阶段(2013年3月)。召开全市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安排各项创建任务;做好舆论宣传工作,营造创建工作氛围,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三)实施阶段(2013年4月~9月)。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对照创建标准和要求,制定创建阶段性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全面实施我市创建工作;市创建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创建工作监督检查机制和例会制度,定期研究创建工作,解决存在的问题,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创建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四)验收阶段(2013年10月—12月)。做好创建工作各类资料台账的收集、整理。市创建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对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的创建验收,迎接中残联检查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创建全国残疾人文化体育建设示范市领导小组,将创建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工作。各县(市)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完成各项创建任务。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负其责,紧密配合,全力推进,抓好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每月定期例会制度和重大事项会商、季度工作汇报制度。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形成共建合力。
(二)完善政策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中残联关于创建全国残疾人文化体育建设示范市的精神,研究制定我市加强残疾人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长远规划和近期目标、主要任务、具体措施及落实推进机制,确保工作扎实推进。建立健全政府定期督查、宣传信息报送等制度,为残疾人文化体育示范市建设提供科学有力的制度保障。加强创建工作的宣传和动员,形成全社会关心创建、参与创建和监督创建的良好氛围。
(三)加大财政保障。遵照《全国残疾人文化体育建设示范市创建标准》的精神,市、县两级财政要全面落实残疾人文化体育建设示范市创建所需经费,完善残疾人文化体育示范市建设经费财政投入机制,在财政预算中安排残疾人文化体育建设专项经费,对公益性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财政予以支持和倾斜,同时,加强对国家、自治区、银川市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四)落实责任机制。建立创建示范市责任体系和目标考核机制,将残疾人文化体育示范市建设作为巩固文明城市成果、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和建设运动休闲城市的重要指标纳入年度绩效考评范围。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此工作方案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做到工作有计划、实施有措施、结果有考核、群众有监督,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同时,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每季度报送一次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对创建工作进行督查,2013年10月底前组织全面自查自验。
附件1:银川市创建全国残疾人文化体育建设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2:银川市创建全国残疾人文化体育建设示范市主要任务分解表
附件1:
银川市创建全国残疾人文化体育建设示范市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守银 银川市副市长
副组长:邱刚石 市政府副秘书长
包振林 自治区残联宣文处处长
郭广华 市残联党组书记
于小龙 市文化广播电视局局长
朵永毅 市体育局局长
成 员:杜翔普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马元文 市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马德东 市残联副理事长
郭 林 市文化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周向东 市体育局副局长
高卫东 市财政局副局长
马小林 市教育局副局长
杨 静 市建设局副局长
林 俊 市旅游局副局长
尉凯翔 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张 涛 团市委副书记
张秉东 银川日报社副总编
王晓菲 银川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马少红 兴庆区副区长
李晓玲 金凤区副区长
陈蕴丹 西夏区副区长
刘 虎 永宁县副县长
贺满庭 贺兰县副县长
郝希奋 灵武市副市长
全面统筹协调实施全国残疾人文化体育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负责规划和实施方案的审定实施,研究解决创建工作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残联,具体负责创建日常工作,撰写上报相关材料,分解创建目标任务,督促实施进度,做好部门协调,完成资料收集汇总,随时向创建领导小组汇报创建工作进展情况。
主 任:郭广华 市残联党组书记
副主任:马德东 市残联副理事长
郭 林 市文化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周向东 市体育局副局长
成 员:杨丽文 市残联主管
郎志娟 市文化广播电视局主管
白 云 市体育局主管
尉 岚 兴庆区残联理事长
冯菊兰 金凤区残联理事长
马海波 西夏区残联理事长
康利平 永宁县残联理事长
王岩宏 贺兰县残联理事长
黄金柱 灵武市残联理事长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