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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010085810C/2023-00164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3-04-12
责任部门: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3-04-14
名 称: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持续提升政务服务平台一体化服务能力实施方案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银川市持续提升政务服务平台一体化服务能力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银川市持续提升政务服务平台一体化服务能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持续提升政务服务平台一体化服务能力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互联网+政务服务”的部署要求,持续提升银川市政务服务平台一体化服务能力,打造泛在可及智慧便捷公平普惠的数字化服务体系,增强服务供给,对照国务院电子政务办《省级政府和重点城市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政务服务“好差评”)调查评估报告(2022)》评估体系指标和评估反映出的问题,结合银川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发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成效,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现服务模式从“事项供给”到“场景服务”转变,从“最多跑一次”到“一次不用跑”转变,从“不见面审批”到“秒报秒批”转变,推动更多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和“跨省通办”,推动市场主体和群众依规办事不求人。

    (二)基本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聚焦企业群众办事的“急难愁盼”问题,深入了解群众需求,精准配置服务资源,推动构建“场景式”“指尖式”“集成式”“智慧化”“个性化”“精准化”“家门口”服务体系,为群众施公平之策、开便利之门。

坚持公平普惠。持续深化审批事项网上办理,丰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推动数字化服务普惠应用。兼顾老年人、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使用习惯和办事需求,提升平台适老化和无障碍服务水平,推动就近服务、主动服务、代办服务、优先服务,支撑政务服务向基层、向乡村延伸。

坚持服务创新。在全区“一张网”的统筹之下,围绕提升政务服务质量,持续开展个性化、有特色的服务模式创新,以高频民生服务事项为重点,搭建群众“点菜”、平台“配菜”、部门“炒菜”的“中央厨房”式政务服务样板,全面推进政务流程优化再造,推动服务模式从“事项服务”向“场景服务”转变。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政务服务平台办事指南精准度

1.提高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内容准确性。对照《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及实施清单》提出的要求,全面梳理核对银川市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的办结时限、办理地点、办理时间、办理电话、办理流程等要素信息,形成准确清单,并在宁夏政务服务网上同步更新,确保汇聚至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的办事指南相关内容准确度更高、指导性更强。

牵头单位:市审批局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公安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卫健委、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政管理局、医保局等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

完成时限:2023年1月

2.保证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要素一致性。对标国家政务服务网办事指南,进一步细化梳理银川市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同一事项的中介服务、特别程序、表格及样表下载、申请材料类型等要素信息,保持所有要素与国家办事指南一致并同步更新至宁夏政务服务网。涉及银川市市设政务服务事项,按照国家办事指南标准和宁夏政务服务事项“四级四同”工作要求,安排专人梳理办事指南要素信息,确保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所有基本要素在全市范围内完全一致。

牵头单位:市审批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政管理局、医保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

完成时限:2023年1月

3.加强办事指南和权力清单的关联性。比对银川市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与权责清单。根据对比结果,调整本单位相对应的政务服务事项,并根据事项要素对办事指南进行修改和更新,保证市本级政务服务事项办件信息与权责清单事项关联率达到85%。

牵头单位:市委编办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医保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

完成时限:2023年3月

(二)提升政务服务平台查询精准度

4.提高政务服务平台检索服务的精准度和便捷性。全面梳理群众办事需求场景,提取精准度高、涵盖事项全的检索关键词匹配至宁夏政务服务网(银川站),提供内容更加精准、搜索更为便捷的智能检索服务。

牵头单位:市审批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医保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

完成时限:2023年3月

5.提高政务服务平台智能化水平。丰富宁夏政务服务网网上办事引导,持续优化宁夏政务服务网智能客服,根据群众办事需求,在现有智能问答词条基础上,丰富问答词条,增强智能回复内容关联性和辅助群众网上事项申报及办理能力。

    牵头单位:市审批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医保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

完成时限:2023年3月

(三)提升政务服务平台办事便利度

6.全面推动告知承诺制改革。严格落实《银川市全面推进证明事项和涉企审批事项告知承诺制改革实施方案》,动态调整市本级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和涉企审批事项目录。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畅通告知承诺事项网上办理路径,升级完善信用信息随时调取、流程操作简单规范、办件数据自动统计的告知承诺办理功能,大幅减少企业群众跑动次数和申报办理时限。

牵头单位:市审批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民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市政管理局、文广局及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

完成时限:2023年3月

7.深入推进“四减一优”工作。组织开展全市第十轮“四减一优”行动计划,严格对照银川市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银川市“四级四同”事项清单),加快推动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减跑动、优服务,凡法律、法规中没有明确规定的事项办理材料数、办理时间、办理环节等,一律按照“应减尽减”原则,减少不必要的办事环节和跑动次数,并同步公布在宁夏政务服务网上更新相应信息。

牵头单位:市审批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医保局等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

完成时限:2023年5月

8.加快推动系统互联互通。召开系统对接融合工作专题会议,加强协调协作和联络沟通力度,推动社保、医保、公安、税务等涉及群众高频事项办理的专业系统与银川市综合窗口受理平台互联互通、业务协同,推动系统深度融合。

牵头单位:市网信局、审批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民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文广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市政管理局、税务局及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

完成时限:2023年5月

9.推进统一身份认证。按照自治区统一身份认证要求,将各部门互联网端申报网站接入全区统一身份认证体系,整合网上办事入口, 着力解决重复注册验证、页面多次跳转等问题,提供更加简单便捷、好办易办的服务体验。

牵头单位:市审批局、网信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民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文广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市政管理局、税务局及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

完成时限:2023年5月

10.持续提升“一网通办”水平。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强化系统融合、数据共享等技术支撑力度,持续提升网上办事深度,实现材料共享互认、申报流程简化、告知承诺可办,让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从“网上可办”向“一网通办”“全程网办”转变,拓展即来即办、“免审即享”覆盖面。

牵头单位:市审批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民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文广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市政管理局、税务局及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

完成时限:2023年5月

11.加强银川市移动端服务“好用性”“兼容性”“友好性”。探索推进“i银川”APP和“我的宁夏”政务 APP互联互通、深度融合,实现企业和群众“单点登录、无感切换”。升级优化“i银川”APP,不断丰富应用场景,满足群众个性化、多元化应用需求,上线四六级成绩查询、婚姻预约登记、多机构天然气缴纳、医疗就诊等服务内容,打造集查询、预约、申报、办理为一体的移动便民应用。

牵头单位:市网信局、审批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民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医保局、税务局及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

完成时限:2023年5月

12.推出更多主题集成式服务。紧盯企业从开办到注销、个人从出生到身后全生命周期的重要阶段,深入推进“婚育一件事”“企业职工退休”“身故一件事”“二手房交易及水电气联动过户”“涉企不动产登记”等“一件事一次办”,精简优化跨部门、跨层级政务服务事项的申请材料和表单, 推行共享数据自动调用、个性信息自行填报、申请表单自动生成, 实现“多表合一、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

牵头单位:市审批局、网信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卫健委、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医保局、残联及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

完成时限:2023年8月

13.持续推动“减证便民”,推行证照免提交。扩大电子证照应用领域,丰富“扫码亮证”、“无感通办”等电子证照应用场景,通过数据共享、电子核验、历史材料复用等方式,让电子证照代替纸质材料,实现证照免提交。强化电子证照跨地区互通互认政策宣传,引导社会各领域增强对电子证照的认可,实现电子证照、电子证明更大范围的应用推广。

牵头单位:市审批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医保局、税务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中心等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

完成时限:2023年5月

14.提升平台适老化水平。兼顾老年人、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使用习惯和办事需求,在政务服务平台和移动端增加适老性应用和无障碍服务,为特殊群体提供可办易办好办的服务体验。

牵头单位:市审批局、网信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民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医保局、税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

完成时限:2023年5月

15.推动主动服务、就近服务、代办服务。推广24小时自助服务,在自助终端设备上线更多自助可办事项,实现更多高频事项全程自助办理。同时,推动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服务、户籍管理等领域群众经常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以委托受理、授权办理、帮办代办等方式下沉至便民服务中心(站)办理,政务服务向基层、乡村延伸,实现“民生直达”。

牵头单位:市审批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民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医保局、税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

完成时限:2023年3月

16.加快应用“数字体检报告”。银川市效能监管平台“数字体检中心”按月生成部门数字体检报告,根据系统自动生成的指标详解和小节建议,对“健康状况”欠佳的项目精准、有效整改,提高“体检健康指数”,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牵头单位:市审批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民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医保局、税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

完成时限:2023年5月

    (四)推动政务服务评价评估规范化

17.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全面开展全市范围内政务服务机构、平台、便民热线“好差评”工作,所有政务服务窗口的醒目位置必须设置评价器和评价二维码,做到线下“一次一评”和线上“一事一评”。    

牵头单位:市审批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民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医保局、税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

完成时限:2023年5月

18.完善“好差评”工作机制。连通线上线下各类评价渠道,实现“好差评”内容同标准提供、评价结果自动生成、评价结论同源发布、差评整改情况在线反馈。窗口工作人员要主动引导办事企业和群众,通过评价器和评价二维码,对提供的政务服务及时进行评价,工作人员不得干扰评价人的评价行为。

牵头单位:市审批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民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医保局、税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

完成时限:2023年5月

(五)保持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同源、服务同质

19.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致性。坚持宁夏政务服务网与国家政务服务网事项同步更新机制,依托宁夏统一事项管理系统,做好银川市政务服务事项与国家政务服务事项同源同质工作,保持同一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办理材料以及办理要求等信息标注一致,各站点提供服务的基本信息、办理材料、受理标准等内容一致,统一办事要求、同步更新信息。

牵头部门:市审批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卫健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政管理局、医保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

完成时限:2023年3月

20.提高办件数据归集标准。根据国家数据标准,严格规范办件数据标准,准确、实时、全量归集,确保汇聚至国家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数据,质量和范围“不打折扣”。

牵头单位:市审批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医保局、税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

    完成时限:2023年3月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省级政府和重点城市一体化服务能力(政务服务“好差评”)第三方评估工作已经连续开展五年,此项工作是国家层面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抓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落实的重要抓手。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持续发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成效,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的重要性,抓好抓实各项短板弱项的攻坚工作,确保银川市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始终走在全国前列。

(二)落实责任分工。各县(市)区、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政务服务平台一体化工作,把工作任务逐项分解到岗位、落实到人员,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定责任、定进度、定要求,确保事有专管之人、人有明确之责、责有限定之期,层层传导压力,一项一项抓好落实,力争在最短时间内解决问题。  

(三)强化部门协同。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形成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加强部门间、层级间的协同配合。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切实增强抓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目标同向、协同发力,在牵头单位的统筹指导下,以“马上就办”的劲头,积极做好政务服务平台一体化各项工作,努力为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再做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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