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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010085810C/2023-00310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3-08-29
责任部门: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3-09-05
名 称: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23年银川市本级政府资金第三批投入计划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
2023年银川市本级政府资金第三批投入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自治区、银川市上半年经济形势分析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政府投资项目的引导带动作用,落实好“自治区扩大有效投资百日攻坚工作方案”中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经市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审定,现将2023年市本级政府资金第三批投入计划予以下达,本次下达项目45个,总投资29.4亿元,本批次年度计划投资5.5亿元。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加快建设

市直各责任单位要把落实“项目为王”体现在项目建设工作中,要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在全市建设先行区示范市推进会暨上半年经济形势分析会上对项目工作的各项要求,以“求实务实落实真实”的工作作风、持之以恒的工作干劲来推进项目开工和建设,确保本批次下达项目10月15日前全部开工建设,并依规完成纳库入统,确保年度下达三个批次市本级政府资金投入计划项目的室外建设任务11月15日前全部完成,12月财政年终结算前完成资金支付,年内将所有完成的固定资产投资依法依规报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以项目的有力建设和投资有效入库,为全年经济发展和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目标完成奠定坚实基础。

二、紧盯前期,加快推进

各新建项目责任单位要对照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情况,以10月15日为项目开工最后期限,制定前期手续办理时间表,安排专人负责,对照节点强化推进,确保项目按期开工建设。所有项目责任单位,要对标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倒排完成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以周为单位将投资进度进行细化落实,并同步依规做好建设资金支付,确保安排的建设资金有效支出,建设任务如期完成。

三、紧盯安全,强化管理

要牢固树立“安全为先”的理念,严格按照规范要求,科学组织、有序推进工程施工,把安全发展理念贯穿到项目建设的每一个环节当中,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严格落实项目“四制”(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制),杜绝“三边”工程(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防止“三超”现象(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严格落实建设工程安全质量责任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

四、强化督查,确保完成

市政府督查室要会同发改、财政、统计等部门强化督查督办,对项目按期开工、建设资金支付、投资完成入库等事项完成情况开展重点督查。凡是纳入年内三个批次市本级政府资金投入计划的项目,因项目单位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项目年内未开工建设、完成投资未能按序报送入统等情况,市政府督查室要在联合相关业务部门开展实地检查的基础上,专报市委、市政府,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对未按照年度投资计划完成财政资金支付,尤其是未能完成一般债券资金支付的,由市财政局汇总后,专报市委、市政府。市发改委要将市直各单位政府资金投入计划中项目的开工、年度计划投资完成、资金支付等情况与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安排相挂钩,充分体现激励先进的工作导向,对存在计划内项目未开工情况的市直单位,原则上新一年度不考虑安排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各项目单位要明确项目责任领导和联络员,作好本单位计划内项目的台账信息报送工作,每月的项目进度统计台账经责任领导审定后,于当月28日前报送市发改委。

联系电话:6888631,6888404

附件:2023年银川市本级政府资金第三批投入计划表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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