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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010085810C/2023-00331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3-09-15
责任部门: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3-09-18
名 称: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扩大有效投资百日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银川市扩大有效投资百日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银川市扩大有效投资百日攻坚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扩大有效投资百日攻坚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银川市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和市委十五届七次全会及市政府工作报告部署,持续扩大有效投资,扭转今年7月份以来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下行态势,按照全市上半年经济形势分析会安排,结合自治区《扩大有效投资百日攻坚工作方案》要求,在全市开展“扩大有效投资百日攻坚”活动,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标

坚持大抓项目、抓大项目,扎实开展项目“五比”和项目建设提速行动,确保工业投资持续保持高速增长,力促基础设施投资加快回升,力推房地产投资逐步恢复;投资增速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县(市)区要补上欠账,全力扭转投资增速下滑态势,确保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以上。

(一)确保项目储备扎实有力。强化招商引资项目跟踪服务,全力推动项目落地开工,三季度末,各县(市)区、园区招商引资到位资金时序进度75%以上,确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目标任务。持续推动全市及各县(市)区、园区项目动态储备投资规模高于投资增长目标的25%,全市储备项目年度计划投资1000亿元以上,切实形成“五个一批”梯度结构。

(二)确保项目进度提速加力。全面加快各类项目建设进度,三季度末,599个第一批基本建设项目投资时序进度70%以上,全年80%以上;18个列入自治区重点项目投资时序进度95%以上,全年105%以上;302个自治区集中开工重大项目投资时序进度85%以上,全年100%以上;50个市级重点项目投资时序进度70%以上,全年85%以上;39个中央预算内和35个自治区预算内统筹项目三季度末全部开工,全年投资时序进度85%以上;104个市本级政府资金第一批、第二批投入计划项目投资时序进度75%以上,全年90%以上;45个市本级政府资金第三批投入计划项目全部开工,全年投资时序进度70%以上。

(三)确保重点领域投资全面发力。以工业、基础设施和房地产投资为主攻方向,确保全市工业投资增长15%以上、力争增长20%以上;基础设施投资加快回升,力争增长10%以上;房地产投资逐月回升,力争全年实现正向增长。

(四)确保区域投资支撑聚力。各县(市)区、园区及市直各部门要合力推动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以上,其中:兴庆区、金凤区、永宁县、贺兰县要兑现向人民群众承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兴庆区增长8%以上,金凤区增长8%以上,永宁县增长10%以上,贺兰县增长10%以上;灵武市(不含宁东)和西夏区要在当前良好态势的基础上,奋发作为、多作贡献,力争增速18%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打好项目建设提速攻坚战。全面实行项目建设“日监测、周报表、旬调度、月通报”和“晾晒比促”工作机制,清单化推进时序进度,在确保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抢时间、抢工期、抢进度,切实提高项目开工率、投资贡献率、投产达效率,全面扩大有效投资。紧盯18个自治区重点项目、302个一季度集中开工重大项目、50个市级重点项目和599个第一批基本建设项目,全力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扩大存量投资。紧盯30个进展缓慢项目和13个未开工项目,加快问题协调解决,力争全部开工建设,投资时序进度达到全市平均水平,有效贡献增量投资。紧盯74个中央、自治区预算内投资项目和149个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施工设计、招投标等前期工作,落实施工许可、配套资金、征地拆迁等开工建设要素,确保10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同步做好工程资金拨付,形成有效实物投资量。依法依规做好统计入库工作,严把投资项目入库质量,持续开展统计业务培训,切实做到应统尽统、颗粒归仓。(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教育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卫生健康委、网信局、市政管理局、审批服务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二)打好项目谋划储备攻坚战。坚持“成熟一个、开工一个、推进一个”原则,加快项目接续建设,全面夯实投资储备。健全项目储备长效机制,加快组织实施118个新开工项目,全面启动2024年项目谋划储备工作,切实形成“五个一批”梯度结构。围绕先行区建设、新能源综合示范区建设等重大任务,加大项目谋划储备力度。围绕荒漠化综合防治、节水、节能、降碳、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四水四定”、环境治理等领域,谋划一批战略性、前瞻性、全局性的重大项目,积极争取政策、资金、项目支持。围绕城市更新、新型城镇化改造、教育强国、养老托育等领域,接续谋划储备一批老旧小区改造、“四类管网”更新改造、海绵城市建设、应急能力提升、交通疏堵、基础教育质量提升等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项目,有序推进项目实施。市住建局和市市政管理局要会同各行业部门和各县(市)区,统筹做好海绵城市和清洁取暖领域项目谋划及建设项目推进工作,确保安排资金项目加快建设,充分发挥资金效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教育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局、网信局、市政管理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三)打好重点领域项目投资攻坚战。牢固树立“管行业必须管投资”的工作理念,切实扛起主管部门牵头抓总作用,加大行业项目投资调度,确保新能源、工业、交通、水利、房地产等重点领域项目投资全面提升。市发改委紧盯新能源投资,对国能2GW集中式光伏等20个新能源项目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持续保持新能源投资支撑拉动作用。市工信局紧盯工业领域投资,确保工业投资继续保持高速增长。市交通运输局、水务局等部门紧盯各自领域基础设施投资,倒排建设工期,力促基础设施投资加快回升。市住建局紧盯房地产领域投资,推动已开工项目完成年度投资计划,协调已拿地未开工项目加快前期手续办理、力争年内开工建设,全力推进房地产投资由负转正、逐步恢复。(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四)打好项目要素保障攻坚战。持续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建立发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应急、水务、审批等部门协同联动机制,高效办理项目审批、用地、规划、环评、能评、安评、水保等手续。采取“基础指标+盘活指标”方式,优化即来即办、快审快报、定期办结用地审批模式,保障项目用地供给,扎实做好报批、征用等工作。健全水资源刚性约束指标体系、管控体系、考核体系,严格落实项目和取水“双限批”。持续完善“独任审批师”“项目管家”等制度,发挥好企业服务专厅和24小时服务专线作用,全面做好企业项目审批、手续办理等服务保障。落实投贷联动试点合作机制,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将民间投资项目、重大项目信息推送至金融机构,引导金融机构加大融资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水务局、应急管理局、审批服务局、金融工作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五)打好招引项目落地攻坚战。聚焦“两都五基地”建设,聚力“三新”产业发展,强化以商招商、以企引企,精准对接目标企业,市县、园区一体联动招商,着力引进一批核心企业、优质产业链项目、上下游配套项目。强化平台招商,抢抓第六届中阿博览会重大机遇,在新能源、新材料、新食品、数字经济、特色农业等领域签订一批大项目、好项目。紧盯江浙沪35个签约未落地项目和正在洽谈跟进的64个意向性项目,落实代办、帮办、督办、专班服务等工作机制,全力推动协议项目转化为合同项目,督促合同项目尽快完成选址、用地、建议方案编制,力促项目尽早落地开工。市投资促进局要强化政策引领和组织协调,坚持月度通报机制,加大考核奖励力度,加快招商引资考核奖补资金拨付进度,力促三季度末招商引资目标任务时序进度达到75%,力争超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六)打好项目协调督导攻坚战。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发改委,联合开展项目“五比”活动专项督查,通过晒成绩、比干劲、促发展,在全市营造大抓发展、抓大发展、抓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各县(市)区、园区及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大协调督导力度,充分发挥领导包抓、专班服务等机制作用,通过清单推进、现场办公、督查通报等多种形式,续建项目督进度和投资完成量,新建项目督如期开工和实质性进展,拟建项目督前期和开工,切实发现和解决问题。市发改委结合督查调研情况,定期梳理需自治区、银川市协调解决问题清单,需自治区层面协调解决的及时报送自治区发改委统筹协调解决,需市级层面协调解决的及时转发各主管部门限时办结,全程跟踪落实情况,全力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责任单位:市政府督查室、发改委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七)打好项目安全质量攻坚战。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时刻把安全施工摆在突出位置,做到时刻警惕、警钟长鸣,严格要求、严格标准、严格制度,在加快施工进度的同时,既要确保施工安全,又要确保工程质量。切实压实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加强施工全过程管理,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尤其是加强对新进场人员的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做到施工方案科学、组织周密、管理规范、疏导有序、监管有力。常态化开展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监督巡查工作,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确保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安全隐患。树牢质量第一理念,规范履行项目审批程序,在前期工作阶段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管理,落实项目决策咨询评估制度和“项目四制”管理制度,加强项目实施事中事后监管。严把项目质量安全关,做好人防、消防、环保等专项验收工作,确保项目合规投入使用。(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工信局、住建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审批服务局、消防救援支队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扩大有效投资百日攻坚”活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责任意识,列出任务清单、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工作目标,安排进度时限,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各县(市)区、园区要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做好项目谋划储备、落地建设、入库纳统、投产达效全周期管理,全力扩大有效投资,确保投资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加强服务保障。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行业主管、要素保障等部门,建立健全重大项目推进协同服务机制,开辟绿色通道、特事特办、会商联办、容缺办理、限时办理,全力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全面落实好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31条”“24条”和区、市民营经济大会精神,加大项目投资服务,清理破除带有市场准入限制的显性和隐性壁垒,建立长效排查机制,持续打造更优营商环境

(三)加强资金争取。紧盯国家政策导向、资金投向,强化信息共享、资源分享,科学精准谋划储备一批大项目、好项目,做实做深做细项目前期论证、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等工作,上下合力、多方协调,争取更多的项目列入国家、自治区项目盘子。精准安排市本级政府资金投入计划,用足用好地方政府一般债、专项债,集中力量办大事、难事、急事。

(四)加强督查考核。将“扩大有效投资百日攻坚”活动推进情况纳入全年扩大有效投资重大项目考核,建立“展示台”“监督台”“曝光台”,对各地固定资产投资、重点项目建设、招商引资、上争资金情况进行通报,并对在百日攻坚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县(市)区、园区和有关市直部门,给予通报表扬和一定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奖补。将上半年、三季度扩大有效投资考核与全年效能目标管理考核挂钩,树立鲜明结果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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