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内容快速切换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市政府(办)文件>银政办发
索 引 号: | 11640100010085810C/2025-00040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发布机构: |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5-02-12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25-02-18 |
名 称: |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25年市本级政府资金第一批投入计划的通知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25年市本级政府资金第一批投入计划予以下达,本次计划下达3.8528亿元,用于支持全市基础设施、社会民生、生态环保等方面35个项目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项目建设。各县(市)区、园区、部门(单位)要坚持项目为王,切实把项目作为“一号工程”来抓,着眼以政府投资有效带动社会投资,全面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全力扩大有效投资。项目责任单位要紧盯年度投资目标,坚持能早则早、能快则快,加快往前赶,推动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见效,续建项目务必于2月底前全部复工,新建项目务必于3月底前全部开建。要强化项目全流程保障服务,落实清单管理、督导调研、红黄绿灯等机制,常态化开展现场调研,做到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实时调度、靠前服务,确保项目按期建成投用。
二、严格项目管理。项目责任单位要认真落实《政府投资条例》等有关规定,加强项目建设全过程质量管理,严格遵守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认真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加强项目招标、施工、竣工验收等各环节管理,严格执行工期管理和投资概算控制,确保项目依规依序、保质保量完成。要加强项目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规及时足额支付项目建设资金。
三、加大资金争取。全市上下要把政策作为谋划项目的生命线,扎实开展“谋、跑、争、促”专项行动,尤其是住建、城管、水务、交通、教育、卫健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持续谋划储备城市更新、社会民生等重点领域项目。发改部门要加大精准谋划指导、用足用好项目前期工作经费,财政部门要做好配套资金统筹,审批等部门要靠前服务,切实形成争项目、争资金的工作合力。
四、加强跟踪督导。各项目责任单位要于每月28日前将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包括建设进度、完成投资、存在问题等)报送市发改委,并同时对符合入库条件的新建项目依规入库,对完成的实物投资量及时报送入统,确保真实反映项目建设进度。市政府将对项目建设情况开展督查,对建设进度缓慢、资金支付进度滞后项目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采取收回或扣减市本级预算资金等措施予以惩戒,同时作为后续资金安排的重要参考。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2月11日
(此件有删减)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