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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00010085810C/2025-00046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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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5-02-12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25-02-18 |
名 称: |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银川市第一批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25年银川市第一批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印发实施。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树牢“项目为王”理念,把项目建设作为“一号工程”,奋力打好投资消费稳定增长攻坚战,扎实开展“四维攻坚”行动,全力推动项目早开工、早投产、早达效,切实以高质量项目支撑高质量投资、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狠抓工作落实,奋力实现计划目标。各县(市)区、园区及市直行业部门要锚定全年投资预期目标,扎实开展项目投资攻坚行动和项目“五比”活动,坚持“部门主管、县区主抓、项目单位主建”,聚焦时序进度快于计划进度,按照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奋力完成年度投资目标任务,形成齐抓共管、高效运转的工作合力。一季度,全市第一批基本建设项目开复工率达到70%以上,其中续建项目要率先全部复工;二季度,投资完成率达到45%以上,新建项目要全部开工建设;三季度,投资完成率达到70%以上;四季度投资完成率达到80%以上。对于部分市本级项目,依据政策调整加快推动建设。
二、狠抓跟踪调度,合力推进项目建设。市发改委建立完善领导包抓、清单管理等机制,对政府投资项目和重点项目实行“红黄绿”机制,推动项目建设提速提效。各县(市)区、园区及市直有关部门要于每月28日前将当月项目开复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存在困难问题等情况报送市发改委。对于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市发改委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协调推进解决。全市第一批基本建设项目实行全过程动态监管,将无法开工、进度严重滞后或完成年度计划投资任务差距大的项目调整退出,将优质项目及时纳入。市政府督查室要会同发改、工信、审批、自然资源等部门加大督查督导力度,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项目予以通报。
三、狠抓要素保障,全力协调解决问题。各县(市)区、园区及市直相关部门要做实项目前期、强化要素保障、加快项目建设,力促形成更多实物量,加快释放经济增长量。各级发改、审批、自然资源、工信等服务保障部门,用好部门间协调机制,加快办理用地规划、能评环评、施工许可等审批手续,推动项目能开早开;全力保障项目用地、用能、用工资源要素供给,加强供电、供水、供气配套设施建设,推动项目能快则快;积极主动联系金融机构开展融资需求对接,帮助企业多渠道筹措项目建设资金。各项目责任单位要详细掌握项目手续办理、投资完成、入库统计等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积极解决问题。
四、狠抓项目储备,聚力夯实发展基础。各县(市)区、园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围绕“三都五基地”、“两地五中心”和农业培优计划等方向,加强产业项目招引,清单化推动项目落地建设。要聚焦“两重”、“两新”、“两业”等政策导向和资金投向,持续储备产业转型、城市更新、社会民生等重点领域项目,全面精准谋划项目,动态推动成熟度高、必要性强的项目加快完成前期工作,做好项目申报准备工作,推动项目储备、开工、在建、完工“四个一批”高效转化,为打好打赢“稳增长促发展攻坚年”行动多作贡献。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2月12日
(此件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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