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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00010085810C/2025-00062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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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5-02-28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5-03-03 |
名 称: |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建设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实施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银川市建设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实施方案(2025-2027年)》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2月21日
(此件有删减)
银川市建设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实施方案(2025-2027年)
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确定第三批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地区名单的通知》(国市监竞争发〔2024〕112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加强市场经营主体商业秘密自我保护,激发市场动力活力,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银川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地区建设为契机,持续优化全市营商环境,健全商业秘密保护制度机制,不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合力,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形成重视商业秘密、尊重商业秘密、保护商业秘密的良好氛围,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商业秘密保护新机制、新路径,为我市实施“五八”强首府战略,加快建设“双示范市”提供有力支撑。
到2025年底,建成不少于3个区域性市级商业秘密保护基地,不少于20个商业秘密保护站、点。到2026年底,累计建成不少于5个区域性市级商业秘密保护基地,不少于40个商业秘密保护站、点。到2027年底,累计建成不少于6个区域性市级商业秘密保护基地,不少于60个商业秘密保护站、点。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制度机制创新
1.加强商业秘密保护统筹谋划。积极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建立完善依法依规保护的规则体系要求,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统筹谋划,着力构建“行政引导、企业自主、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格局,不断提升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治理水平和保护效能。
2.制定实施商业秘密保护指引规范。根据我市经济发展特点,充分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突出精准性、实用性、通用性、服务性,聚焦商业秘密事项管理、企业自主保护、商业秘密维权和协同保护等方面,制定实施“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指南”“银川市商业秘密保护基地(站、点)建设标准”“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制度(示范文本)”等指引规范。
(二)突出建设高质量试点集群
3.开展试点创建培育工作。积极探索将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有机融入创新驱动指导、创业培育指导、知识产权综合服务等服务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设立商业秘密保护维权指导中心。积极推动商业秘密保护试点分类建设,根据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实际情况、主观意愿等因素,确定商业秘密保护试点培育企业清单,成熟一批、创建一批。
4.推动商业秘密保护基地创建。发挥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银产业园、阅海湾科创港等园区主导作用,以行政区划、产业园区为试点基础建设商业秘密保护基地。完善园区商业秘密咨询服务、协同指导、协助维权等工作制度,形成“一基地一站多点”商业秘密保护服务模式,采取实地指导、专项培训、提供商业秘密保护“诊断体检”等多种方式,引导企业完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提高企业维权和风险防范能力。
5.加强商业秘密保护站点建设。围绕我市打造“三都五基地”“两地五中心”定位,充分发挥“标准推动、指导促进”作用,以知识密集型企业、技术密集型企业、创新型企业、老字号企业为重点,每年建设不少于20家商业秘密保护站、点。引导企业树立“商业秘密保护第一责任人”主体意识,指导企业建立健全符合标准、特色鲜明的商业秘密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商业秘密保护管理组织架构,强化企业全过程保密管理和自我保护,支撑本市产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三)构建服务保障体系
6.探索公共服务多元供给。借助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机构、律师事务所、行业协会、服务联盟、企业及高等院校等机构,在商业秘密保护基地设立商业秘密保护站,通过组织开展免费公益活动、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为企业提供商业秘密保护法律咨询、维权援助和业务培训等专业服务,搭建社会化服务网络。
7.加强第三方服务供给。鼓励和培育第三方机构拓展商业秘密保护网络,更新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模式,与企业需求精准对接,积极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与商业秘密管理与保护指导服务,支撑企业创新发展。鼓励行业协会通过搭建交流服务平台,强化商业秘密法律法规和商业道德宣传教育,在重点行业制定商业秘密保护自律规范,引导建立商业秘密保护联盟,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四)加强商业秘密保护监管执法
8.健全协作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市场监管、公安、司法等部门职能,加强行政部门与司法机关协作联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案情通报、线索移交等工作制度,推行重大案件督办、联合办案等措施,发挥行政保护、刑事保护、民事保护以及行业保护的优势,构建各部门通力合作、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的大保护格局。
9.积极强化执法办案。以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为目的,畅通行政保护、司法调解、民事诉讼等渠道,积极响应企业维权诉求,确保商业秘密侵权投诉举报快速受理、迅速调查、严格处置。加大侵犯商业秘密执法办案力度,严厉打击商业秘密侵权等违法行为,形成强保护、强监管的社会震慑力。
10.实施信用联合惩戒。根据侵犯商业秘密、侵犯知识产权失信行为性质和严重程度,采取轻重适度的惩戒措施,确保过惩相当。将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市场主体,依法依规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银川”网站进行公示,让侵权企业或个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11.注重保护队伍能力提升。加强执法队伍商业秘密保护、科技变革、企业创新等方面的培训,培养一支懂法律、懂经济、懂技术的商业秘密保护专业化人才队伍。组织协同保护部门不定期开展学习交流,探讨普遍性、趋势性、焦点性问题,共商解决办法和途径。
(五)营造商业秘密保护良好氛围
12.强化商业秘密保护宣传。依托商业秘密保护能力提升服务月、公平竞争审查宣传周、知识产权宣传周等系列宣传活动,线上线下、由点及面地开展全视角、多层次、常态化商业秘密保护宣传普及活动,以政企互动、以案说法、公示曝光等方式,展示商业秘密保护成果经验,扩大社会影响力。
13.创新宣传普及方式。充分运用短视频、直播、微博等新媒体,通过商业秘密保护进社区、进园区、进企业活动,及时向社会公众、相关部门、园区、企业、行业协会推送商业秘密保护资讯,在全社会形成保护商业秘密、尊崇商业道德的良好氛围。
14.深入企业开展走访。针对商业秘密保护需求企业,组织开展不定期走访,通过集中座谈、“一对一”访谈、调查问卷等方式,深入了解企业在商业秘密保护方面的现实需求,广泛听取和征求企业意见,进行针对性辅导,为企业答疑解惑,常态化搜集企业意见建议,做好咨询指导服务,提供有力保护支撑。
三、组织保障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园区要以保护企业商业秘密、增强企业自我保护能力为出发点,将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作为保护知识产权、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及时研究部署,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强组织领导。以银川市公平竞争工作联席会议架构为支撑,在联席会议下设银川市建设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专班,建立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统筹协调机制,研究创新试点建设过程中的困难问题和重大事项,全面提升商业秘密保护效能。
(三)强化资金保障。加大对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的支持力度,试点期间将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项目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各县(市)区、各园区加大示范引领、服务保障、执法保护等方面的投入,确保各项资源有效供给。
(四)完善考核激励。将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纳入公平竞争工作考核体系,加大监督、指导与考核力度,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加大宣传推广力度,确保全市建设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取得成效。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