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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0/2014-01143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14-04-21
责任部门:市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2014-04-21
名 称: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兑现2013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决定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兑现2013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决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2013年,全市各级党政组织、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这一中心任务,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圆满完成了自治区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为两个最适宜城市建设创造了良好的人口环境。

 按照2013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及考核评估办法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

 一、授予永宁县、金凤区、西夏区、贺兰县、灵武市、兴庆区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一等奖,各奖励12万元;授予灵武市人口信息化建设创新奖,授予金凤区婴幼儿科学教养示范工作创新奖,各奖励1万元。

 二、对完成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且分值达95分以上的市人口计生委、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给予人口计生工作综合治理奖,各奖励0.5万元;对完成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且分值达90分以上的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建设局、市民政局给予通报表扬。

 以上奖励资金主要用作以奖代补,补充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经费,20%可用于奖励相关部门及个人。

  

  

  

  银川市人民政府

  2014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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