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政策解读
索 引 号:11640100010085810C/2026-00069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6-02-12
责任部门:银川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6-03-02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宣布失效和修改
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有关政策精神和法律法规规定,银川市人民政府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清理,现决定:

一、废止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附件1)

二、宣布失效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附件2)

三、修改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附件3)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银川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2.银川市人民政府决定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3.银川市人民政府决定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银川市人民政府

2026年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银川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一、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材料供应管理的办法(银政发〔2011〕5号)

二、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银川市行政复议调解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银政发〔2009〕137号)

三、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医疗保险按病组分值结算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银政办规发〔2021〕3号)

四、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银政办规发〔2018〕15号)

五、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银政办发〔2014〕173号)

六、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驻银部队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的通知(银政办发〔2015〕153号)

七、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银政办规发〔2024〕11号)


附件2

银川市人民政府决定宣布失效的行政

规范性文件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银川市人民政府保留(取消)的证明事项清单(2023—2024年)的通知(银政办规发〔2023〕6号)

  

附件3

银川市人民政府决定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一、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应急储备调控肉类蔬菜管理办法》的通知(银政办规发〔2025〕3号)

(一)删去第十五条中的“对承储企业出现的重大违法失信行为向社会予以公示,并终止储备合同或取消承储资格,三年内不得从事政府储备肉、储备菜承储业务。”

(二)将第六条修改为:“储备期限。储备冻肉实行常年储备、定期轮换、动态管理、应急动用管理制度;调控鲜肉原则上不单独储备,投放时由投放企业(门店)自行采购并按照政府投放价格投放市场。储备菜的储备期为4个月,储备时间以中标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将第三十三条修改为:“轮换和动用储备冻肉费用根据轮换和动用过程中实际产生费用结算。储备冻肉轮换费用包括储备费、装卸费、运输费、鲜冻肉差价(鲜肉价格参照自治区内3家以上<含3家>批发市场平均批发价确定,冻肉价格按照鲜肉平均批发价的70%,并上下浮动不超过10%的原则确定)及其他不可预计费用。整体销售出库价格以银川市价格认定中心认定价格为基准价。其中,商业代储冻肉补贴费用按协议规定并结合轮换费用和轮换次数计算;投放市场后根据投放数量据实核算投放价格价差补贴。”

二、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的通知(银政办规发〔2024〕1号)

删去第十七条第六项。

三、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银川市市长质量管理奖评选办法》的通知(银政规发〔2024〕3号)

删去第九条第三项。

四、银川市人民政府 银川警备区关于印发《银川市贯彻落实自治区征集高素质兵员激励政策措施实施办法》的通知(银政规发〔2024〕1号)

(一)删去“二、三、”中的“从我市”。

(二)将“六”修改为:“建立大学学历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增发机制,自治区从2021年起,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实行全区统一,按照每人每年2.2万元定额标准发放。在此基础上,对赴新疆、西藏等高原地区部队服役的高原兵每人每年增发1万元,大学本科学历义务兵每人每年增发0.8万元,大学专科学历义务兵每人每年增发0.6万元。以上资金,自治区财政统筹定额补助每人每年1万元,其余部分由县级财政承担(西夏区入伍大学生优待金由市财政承担80%、西夏区财政承担20%)。各级财政每年应承担资金,以当年实际征集大学生新兵数量测算安排财政预算,次年予以发放。优待金由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发放给新兵本人或家长。”


附件:

银川市人民政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