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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640100-100/2019-00234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 发布机构: |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9-07-15 |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自然资源局 | 发布日期: | 2019-07-15 |
| 名 称: |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 | ||
市金融工作局:
根据市人民政府2019年5月10日(2019年6月21日171期)专题会议精神,现决定如下:
收回你局下属银川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管的位于兴庆区新华东街北侧原银川市新华百货商店“银国用1996字第241号”证载面积7790.6平方米(扣除道路红线后剩余可用土地面积7682.46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由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市人民政府缴纳18462万元土地出让金后,将该宗地出让给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由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结合周边用地整体改造。你局应交回“银国用1996字第241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并办理注销登记。
银川市人民政府
2019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