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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0/2020-00452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0-09-25
责任部门:银川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0-09-25
名 称: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阅海湾中央商务区规划道路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阅海湾中央商务区规划道路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

银川阅海湾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

根据《银川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出让金凤区沈阳路南侧亲水北大街东侧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银自然资发〔2020〕602号),经银川市人民政府2020年9月3日专题会议研究决定:

一、无偿收回你委于2013年通过划拨方式取得位于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内,沈阳路南侧、亲水北大街东侧、双子街西侧、新丝路北侧规划道路用地15287.82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涉及证号分别为:为银国用(2013)第15126号、银国用(2013)第15137号和银国用(2013)第15144,收回土地按照城市规划另行调整使用。

二、金凤区人民政府负责做好土地收回具体工作。

三、银川市自然资源局按规定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银川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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